包裝物攤銷法

包裝物攤銷法是指對包裝產成品、配件、備件和作為商品的半成品所用的材料的核算。包裝物的材料按使用情況之不同可以採用木料、塑膠或紙板等材料,按用途劃分,包裝物可以分為一次使用的和多次使用的,即可以重複使用的兩種。後者又稱為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使用包裝物的費用應該計入所包裝的商品、物品中;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按照《工北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通則》的規定,可以一次或者分期攤銷。即根據包裝物頂定可以包裝的次數,將包裝物的費用平均推入所包裝的商品、物品中,某些包裝物也叮以按預計可以使用的期限平均攤入各期的程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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