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費用

勞動能力鑑定費用是指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為完成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而花費的必要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能力鑑定費用
  • 外文名:The cost of labor ability appraisal
  • 對象:指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 鑑定內容: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而花費
內容,承擔,

內容

一般情況下,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包括直接用於鑑定的費用和其他與鑑定有關的必要費用兩大部分。直接用於鑑定的費用,主要用於下列各類事項:(1)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聘請專家應當給付的報酬。勞動能力鑑定過程中,邀請專家參加鑑定的費用包含在鑑定費之中,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不得就此另行向申請人收取費用;(2)召開勞動能力鑑定會議的費用;(3)製作勞動能力鑑定所需表、卡、冊、證等費用;(4)其他與勞動能力鑑定直接相關的費用。這些費用的收取均具有非營利性的特點,是開展勞動能力鑑定的必要費用。
其他與勞動能力鑑定有關的必要費用包括:(1)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診斷的費用。一般情況下,對被鑑定者進行檢查所需費用已包含在鑑定費的範圍之內,對被鑑定者進行儀器輔助檢查時不得另行收取費用。但由於條件限制,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不能自行檢查,必須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而指定被鑑定人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時,發生的相關費用需要由申請人自行支付。也就是說,在鑑定過程中,被鑑定人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診斷的費用不包括在鑑定費之中,需要申請人按照醫療機構的收費標準另行向醫療機構支付。(2)鑑定人的差旅費等相關費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人員如需到某個場所調查相應材料和證據,或者出庭作證會發生相關差旅等費用,此筆費用不包含在第一部分的鑑定費中,發生時由申請人另行支付。

承擔

鑑定費用由申請人預先繳納,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用人單位工傷投保情況、鑑定的次數不同,分別由不同的主體實際承擔。
1.初次鑑定的費用
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工傷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無需為初次鑑定負擔費用。
2.再次鑑定的費用
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對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再次鑑定申請,鑑定費用由申請人預先繳納。
如果再次鑑定的結論與初次鑑定的結論一致,則鑑定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包括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為申請人的情形;如果再次鑑定的結論與初次鑑定的結論不一致,則鑑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用人單位沒有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
3.複查鑑定的費用
勞動能力鑑定後工傷職工的傷情發生變化,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複查鑑定的,申請人同樣需要預先繳納鑑定費用。
如果複查鑑定的結論與初次鑑定的結論一致,則複查鑑定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如果複查鑑定的結論與初次鑑定的結論不一致,則鑑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用人單位沒有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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