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碰瓷

勞動碰瓷

勞動碰瓷是指勞動者利用企業用工漏洞,通過短期就業後主張勞動權益賠償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該行為表現為主動不簽勞動契約、偽造簽名、自願放棄社保等手段,瞄準用工不規範的中小企業謀取雙倍工資、賠償金等利益,具有職業化特徵。

其成因包括企業用工制度不完善、勞動者濫用《勞動契約法》傾斜保護條款等,典型案例顯示康某2018年在中山地區通過頻繁建立短期勞動關係提起10件訴訟涉及9家用人單位,被法院處罰款5萬元。司法認定中,法院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駁回惡意訴求,並通過建立不良勞動者名冊、企業勞動關係風險預警系統進行規制。

該現象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康某在江西、福建等地參與近30件訴訟的行為,2022年廖某林團伙跨省作案50餘起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反映出勞動碰瓷從民事糾紛向刑事犯罪的演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碰瓷
  • 定義:勞動市場上出現的“碰瓷”現象
  • 類型:經濟術語
原因,危害,案例,

原因

用工不規範
成立時間短、員工人數少的中小企業,缺乏應有的企業制度和管理經驗積累,往往存在諸多不規範用工行為,使“碰瓷式”不良勞動者有機可乘。
法律法規對勞動者權利的傾斜保護,給不良勞動者濫用訴權獲利提供了可能;高勝訴率及勝訴後所得賠償總額一般超過其正常上班收入的現實,驅使“碰瓷式”不良勞動者樂此不彼。
新的訴訟費用收取辦法,使勞動爭議訴訟費用低至近乎可忽略不計,謀利成本的低廉,讓不良勞動者不勞而獲、以小搏大的僥倖心理日益嚴重,造成“碰瓷式”勞動訴訟居高不下。

危害

1、影響企業發展
“碰瓷式”勞動爭議訴訟,雖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規範用工行為起到推動作用,導致用人單位無法僱傭廉價勞動力
2、不利於良好勞資關係的建立
“惡意”的“碰瓷”行為,加劇了企業與員工的對立,使正常的勞資關係變得日趨緊張;
3、容易誘發群體性勞資糾紛
“碰瓷式”不良勞動者,利用自已掌握的法律知識。
企業定期“體檢”
中小企業應有針對性地對自己在管理和用工方面的不足,定期進行自查,及時發現問題,預防和減少用工的法律風險。
加強教育引導
教育不良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勞動觀,使其認識到“碰瓷式”維權不可能永遠成功,更不可能成為一種謀生手段。
勞動行政部門加大督促企業落實勞動法律、法規力度,幫助企業規範用工行為,指導企業防範“碰瓷式”勞動維權。
發揮審判職能
建立“碰瓷式”不良勞動者名冊,及時向勞動行政部門通報,並藉助法企共建平台適時向企業預警,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依法制裁濫用訴權謀取不當利益行為。

案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發布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康某“職業碰瓷”訴某家具廠勞動爭議案入選。2018年9月,康某入職某家具廠,2018年12月,康某以被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為由,請求家具廠支付賠償金等近14萬元,但家具廠主張,康某入職該工廠只有3天時間,實為“職業碰瓷”。經鑑定,自2013年以來,康某在江西贛州、福建莆田等多地參與近30件案件的訴訟,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區勞動仲裁機構以及法院提起的訴訟達10件,涉及9個用人單位。法院認為,康某確實存在頻繁、短暫地與不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再以各種其他理由解除勞動關係後通過訴訟謀取利益的情形,以妨礙民事訴訟為由,決定對康某進行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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