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碰瓷是指勞動者利用企業用工漏洞,通過短期就業後主張勞動權益賠償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該行為表現為主動不簽勞動契約、偽造簽名、自願放棄社保等手段,瞄準用工不規範的中小企業謀取雙倍工資、賠償金等利益,具有職業化特徵。
其成因包括企業用工制度不完善、勞動者濫用《勞動契約法》傾斜保護條款等,典型案例顯示康某2018年在中山地區通過頻繁建立短期勞動關係提起10件訴訟涉及9家用人單位,被法院處罰款5萬元。司法認定中,法院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駁回惡意訴求,並通過建立不良勞動者名冊、企業勞動關係風險預警系統進行規制。
該現象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康某在江西、福建等地參與近30件訴訟的行為,2022年廖某林團伙跨省作案50餘起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反映出勞動碰瓷從民事糾紛向刑事犯罪的演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碰瓷
- 定義:勞動市場上出現的“碰瓷”現象
- 類型:經濟術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