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是中國勞動教養的領導機關。根據1979年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1982年《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和1984年公安部、法務部《關於勞動教養和註銷勞動教養人員城市戶口問題的通知》等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由公安、司法、民政、勞動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領導和管理勞動教養工作。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員若干人。下設兩個辦事機構;勞動教養的審枇機構和勞動教養工怍的管理機構。職責:領導和管理本地區的勞動教養工作,審査批准收容勞動教養人員,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聽取辦事機構的工作匯拫,研究解決勞動教養工作中的有關方針、政策等重大問題,督促檢査勞動教養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勞改積極分子委員會簡稱勞積會。中國監獄、勞改隊內的犯人組織。根據《監獄、勞改隊管教工作細則》的規定,勞改積極分子委員會由犯人中的勞改積極分子選舉產生,經監獄、勞改隊審核批准。任務:(1)協助勞改工作幹部搞好犯人的學習、一伙食、衛生和文體活動;(2)在勞改工作幹部的領導下,維護監規紀律;(3)帶動犯人積極勞動,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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