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檔案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檔案的通知在2005.03.01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檔案的通知
  • 頒布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 頒布時間:2005.03.01
  • 實施時間:2005.03.0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清理和取消限制農民進城就業的政策規定的要求,經研究,決定:
一、廢止原勞動部頒布的《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58號)、原勞動部《關於嚴禁濫發流動就業證卡的緊急通知》(勞部發[1995]59號)、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勞辦發[1996]99號)。
二、停止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做好農村富餘勞動力流動就業工作意見的通知》(勞社廳發[2000]3號)中關於“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和外來人員就業證是搞好流動人口管理,掌握流動就業狀況,開展流動就業管理服務的基礎手段。要堅持在勞動力輸出地發卡。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應反映外出前職業培訓情況,反映權益保障和就業服務等信息。外來人員就業證應記錄外來後培訓、就業、繳納及享受社會保險等情況。流動就業證卡應實行省內統一管理,防止重複發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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