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一種執業資格考試,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的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提高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與水平而舉行的考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定義:執業資格考試
  • 目的:提高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與水平
  • 內容:工程勘察
考試設定,報考條件,報名程式辦法,答題方式,考試成績信息,考區設定,

考試設定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從中選一項報名,其中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報考條件

全國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

報名程式辦法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入各地人事考試網,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電子彩色登記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後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所有報考人員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還需正反面複印)、學歷、學位證、單位出具的職業年限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報考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不具備規定學歷的,還應提供符合要求的項目設計圖紙圖簽等業績證明,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註冊工程師管委會(結構)秘書處,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蓋章),由省註冊工程師管委會(結構)秘書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後,考生在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人社(職改)部門會同住建等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二)免試人員
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後,持有關材料(報名表、二代身份證(還需正反面複印)、學歷、學位證、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1、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註冊工程師管委會(結構)秘書處和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後,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2、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直管市住建主管部門和人社(職改)部門資格審查(蓋章)後,到當地人事考試院(中心)現場確認和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各地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答題方式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參考書和複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塗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的規定進行。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務部門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後收回。

考試成績信息

各專業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採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考區設定

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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