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風景,男,漢族,1965年4月生,遼寧大連人,中共黨員,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法政治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學科帶頭人,兼任中國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理學會理事,上海市委統戰部法律顧問,曾獲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等榮譽稱號。
1982年9月——1986年7月,就學於遼寧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
1986年9月——1988年7月,就學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專業;
1997年9月——2000年7月,就學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法理學博士學位。
1988年8月——1992年3月,就職於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從事政府立法工作;
1992年3月——1997年8月,就職於遼寧社會科學院 法學研究所,從事法律研究工作;
2000年7月——2003年7月,就職於遼寧省高級法院,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7月至今,任現職。
2016年至今,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法政治學、法理學、立法學、司法制度
1.裁判的法理,人民出版社,2007.6;
2.判例的法理,法律出版社,2009.11。
1. 規範法學:憲政法理學之理論原型,南開大學學報,2006.2;
2. 網際網路:法律文本的新載體,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6.4;
3. 界分審批權與團體自治權的理論模式,河北法學,2007.3;
4. 不同意見寫入判決書的根據與方式,環球法律評論,2007.2;
5. 法律隱喻的形成與功能,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8.1;
6. 裁判摘要的原理與製作,法律方法(第八卷)2009.2 ;
7. “指導性案例”名稱之辨正,環球法律評論,2009.4;
8. 例示規定的法理與創製,中國社會科學,2009.4;
9. 權力本位:司法解釋權運行狀況之分析,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05.1;
10. “視為”的法理與創製,中外法學,2010.2;
11. 日本最高法院的少數意見制,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6.2;
12. “刀把子”的隱喻學闡釋——分析人民法院性質與職能的新進路,清華法學,2008.1;
13. 司法理念的除舊與布新——以1952年司法改革對舊法觀點的批判為素材,北方法學,2009.1;
14. 法學工匠的角色定位——倡導注重細節的法學模式,法制與社會發展,2010.6;
15. 試析判例影響的強度,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1.1。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7年6月1日
《裁判的法理》是200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風景。
展開
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近百篇,先後獲天津市第十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上海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學科學術獎著作類二等獎,論文類二等獎。
聽從本心,在從事法律實務多年後回歸校園;亦莊亦諧,在嚴肅的法律中發現“詩性智慧”;融合法政,在法學基礎上再接法政治學。(華東政法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 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