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判例的法理
- 作者:劉風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1月1日
- 頁數:319 頁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3699863
- 字 數:250000

《判例的法理》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風景。內容簡介本書著重分析和研究判例的名稱、歷史、價值和法律效力等的基礎性問題。著重分析和研究裁判摘要、法律擬制和審判長簡介等的判例運用技術、研究方法。就司法建議的...
源自英國判例法(Case Law),指作為判案依據的判決,權威的法院判例作為先例,對下級法院具有拘束力。伊斯蘭教法並非判例法,但在早期一度有判例法的傾向,《古蘭經》里的律例雖非法官的判決,但作為教法最重要的淵源,對後世釋法、執法具有指導意義,其作用和影響甚至超過判例;聖訓律例作為第二法源,亦有先例和不...
法理基礎 從上面的論述,我們得知兩大法系正走向融合的趨勢,中國作為大陸法系的一分子,必須正視現狀,積極融入這個潮流。然則,要在中國建立判例制度,必須先行闡明判例制度在中國構建的法理基礎。筆者認為成文法局限與漏洞是判例制度在中國存在的必然原因。(一)司法解釋,判例 法律是通過文字來表述的,而文字的不...
《判例所表現的商法法理》是2004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太廣。內容簡介 本書是經日本最高裁判所同意,根據日本《最高裁判所裁判集(民事)要旨集[商法編]》、《最高裁判所高等裁判所民事判例要旨集》、《最高裁判所裁判集第52—58卷索引》中登載的判例中與商法有關的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翻譯而成...
《判例刑法學(套裝全2冊)》闡述的是一種依存於判例,並從判例中引申出來的法理。判例成為《判例刑法學(套裝全2冊)》的基本線索,以判例為載體,對刑法重大問題進行個案性的考察,進而對司法過程的思維方法進行學理上的評判。這個意義上的刑法學,就是《判例刑法學(套裝全2冊)》之所謂判例刑法學。作者簡介 陳興良...
判例解釋指擁有法律解釋權的機關對判例所作的解釋。判例是法院可以援引作為審理同類案件依據的判決。判例在傳統上是英國法的主要淵源之一。仿照英國法而建立的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法,也都把判例作為法的重要淵源之一。以判例作為法律淵源的國家,法院擁有對自己所作出判例的法律解釋權,有權對該判例的具體內容、含義和...
書中精選30個刑法專題案例,通過案情重構與法理評析結合的體例,系統呈現判例研究方法在刑法教學中的套用模式。內容簡介 我國法學教育秉承大陸法系的傳統,通示法學知識的傳授,使學生理解與掌握相關法律。雖然在課堂講授過程中可能會結合法學原理的闡述講解個別案例,但案例講解從來都不是法學教育的主要內容,而是使學生加深...
書籍定位為刑法判例研究的教學工具,旨在為法學教育及司法實踐提供參考。簡介 該書集合了一批中青年刑法學專家,以刑法理論為經,典型案例為緯,對於刑法總則和分則的重點問題,如總則的罪刑法定,分則的詐欺罪、故意傷害罪等進行關注,挑選典型案例,歸納關聯法條,提煉爭議要點,評述訴訟過程及裁判理由,辨析背後的法理...
法治國家建設中的司法判例制度研究是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劉品新合著的法學專著,2017年6月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書立足中國法治建設重心從立法轉向司法的現實背景,圍繞司法判例制度對提升法治水平的必要性展開研究。全書分五編探討司法判例制度的法理基礎、中外對比、歷史演變、中國現狀及完善路徑,通過分析...
二、涉案罪名的法理分析 三、共犯關係:承繼性 四、共犯關係:重合性 五、結語 自發秩序,無論是社會秩序還是法律秩序的形成,其所謂自發並非完全是無意識的,就個人來說是一種有意識的規則創製活動,但它超出個人知識局限,形成一般秩序則並非設計而是演化的結果。通過判例法形成法律規則,其機制具有自發秩序演化的特徵...
第二單元 中國法院判例約柬力的實踐 指導性案例為何沒有約束力一以高淳流浪漢案為研究對象 四川各地法院審判中案例約束力的實踐 評議與自由討論 第三單元 指導性案例約束力的理論依據 政府信息公開的許可權範圍及二審判決拘束力的體現 常州市武進區湖塘農業信用合作社案及法理評析 評議與自由討論 第四單元 指導性案例約束力的制度瓶頸 判例解
司考特判例是1857年美國最高法院針對黑人奴隸德雷德·司考特(Dred Scott)訴訟案作出的歷史性判決。該判決宣布黑人奴隸及其後代不具備美國公民身份,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這一判決加劇了南北矛盾,成為南北戰爭的原因之一。案件背景 德雷德·司考特原是密蘇里州軍醫約翰·艾默森的奴隸,1834年起隨主人先後在自由州...
《中國旅遊法判例精解》擬選取我國各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典型旅遊糾紛判例進行詳細講解,並做出深入細緻的法理分析,主要目的是給旅遊經營者提供借鑑,給旅遊監管人員提供解決旅遊投訴和相關旅遊糾紛的判例及其法理依據,同時,也給旅遊者受到侵害後如何及時並正確地維權,提供司法判例方面的借鑑。圖書目錄 導論 一、依法興旅和...
作者在該書中討論了民商法學的基本理論問題和判例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大陸法系傳統法理為依託,借鑑英美等國法學發展的經驗;以法學的方法論,去闡釋、檢驗法律的適用、發現涵蘊於個案之中的法律原則,創構了一個理論與實務有機結合的民法學術體系。作品目錄 創作背景 王澤鑒專攻民法,且遊學德國、英國、澳大利亞,對大陸...
其中,第二章論述判例法方法在兩大法系公司法差異化中的出現;第三章論述了判例法國家公司法自身的良性發展及其在公司法制度競爭中對大陸法國家公司法的競爭優勢;第四章就我國引入判例法方法發展公司法的基礎、基本目的及原則進行詳細論證;第五章,緊密結合我國公司法的判例法方法具體運用中的三個方面進行闡述和分析。
法理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國家把法理作為最後適用的法源,即:法律無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有的西方國家法學者認為,當前法理有作為主要淵源的趨向;但也有的學者認為,法理本身並不具有法源的性質,只有依據法理所作的判決成為審理案件可以援引的判例時,才能成為法源。在社會主義法中,法理一般不...
第二節 國內判例研究重點問題述評 一、判例(或判例制度)的優缺點 二、判例的拘束力 三、判例解釋機制的基本構想 四、判例改革研究的新起點 第三章 當代中國判例解釋生成的基礎與策略 第一節 判例解釋在我國生成的理論基礎 一、基本法理分析:法律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相互交融是構建判例解釋機制的理論前提 二、法律發展分析:
《美國公司法:制度與判例》的論述結構在參考美國法學院契約法學院契約法判例教材的基礎上,亦有作者自己根據其對美國契約法的思考和理解所作的特殊安排。最後,《美國公司法:制度與判例》將涉及的某些經典判例的英文原文附於相關章節後面,以滿足英語水平高的讀者閱讀“原汁原味”的判例和欣賞這些判例文字的需要。目錄 ...
《外國憲法判例》的主要特點是:(1)(2)以憲法文化的傳統與價值為基礎,分析了當代世界各國有代表性的憲法判例,為人們研究不同憲法訴訟制度提供了有益的資料或方法論啟示;(3)在選擇和評述憲法判例時,力求從不同制度比較中尋求憲政發展的共性與個性;(4)在分析判例的體例上,沒有按國別分判例,而是按照...
書中附錄整理其生平著述與學術活動年表,呈現其“一般自由說”學術理念及推動憲法判例研究的貢獻。該書與同名學術論壇緊密關聯,反映中日學界圍繞法治國家法理展開的持續性對話。內容簡介 序:戶波江二先生與中國法學界的友誼 早稻田大學法學學術院的戶波江二教授是國際知名的憲法學家,也是中國法學界的老朋友。他在幾...
[判例實情][法理分析]二、物權法中的自由與限制 ——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訴杭州市大中南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借 款抵押契約糾紛案 [內容提要][判例實情][法理分析]三、物權公示的設權效力 ——王某某訴李某某確認房屋所有權糾紛案 [內容提要][判例實情][法理分析]四、物權公示的對抗效力 ——某...
但由於當事人的策略行為(“民偽”) 以及海瑞沒有提及的其他技術和專業限制,會有20 % —30 %的案件雙方的證據和論證難分高下,無論判決何方勝訴,法理上都不為錯;此外有大約10 %的案件——海瑞沒有論及——由於沒有或缺乏證據,完全無法決斷。本文開頭的引語僅僅針對了在堅持海瑞定理I 之後不可避免會留下...
由於它主要淵源於英國普通法,被稱為普通法法系、英國法系;又由於它以判例法為法的主要表現形式,而被稱為判例法系;由於在現代它是由英國法與美國法兩大分支構成,又稱英美法系。這一法系的範圍,除了英國(蘇格蘭外)以外,主要是曾為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如美國、加拿大、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亞、...
奴隸制社會初期,法律以不成文的習慣法為主。法的淵源主要表現為習慣、宗教教規、道德規範和判例。到奴隸制社會的中後期,開始出現成文法。封建制社會,法的淵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兩種。中國封建製法最有代表性、發展最完備的是唐朝,成文法的表現形式各種各樣,有律、令、格、典、科、比、例等。資本主義...
資產階級革命以後,隨著議會立法作用的加強,判例法的地位相對有所降低。特別是19世紀末以來,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需要大量新的立法,如經濟立法和各種“社會立法”。制定法的數量急劇增加,判例法在法源體系中的地位進一步降低。有些英美法系國家還明確規定判例的效力低於制定法。一些學者據此認為,目前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律...
誠然,我們無論在法理上還是在道義上都堅決反對“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走一個”的口號,但是讓我們接受西方那種“寧可錯放十個也不錯判一個”③的觀點亦有一定困難。我們在心理上極不願意讓有罪者逃脫處罰逍遙法外,何況那罪犯還有可能繼續危害社會呢!至於無罪者受到了錯誤的追究或處罰,我們接受起來倒比較坦然。當然...
在歐美國家,“司法”一詞大都同時作為學理和法理上的概念和各國實定法上的用語而存在。依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司法有別於立法及行政,是“處罰犯罪或裁決私人爭訟”的權力,性質上屬於純粹的法律作用,而非政治作用。法官不過是法律的傳聲筒,只能依三段論法精確地適用法律條文,不具有違憲審查權,甚至連解釋權亦...
我國是成文法傳統的國家, 判例、習慣、法理、學說不是法律的淵源。因而法律漏洞的填補具有以下特點:(一)司法機關對法律漏洞的填補是個案性的,不是立法活動。英美法系的法官可以造法。“司法過程的最高境界,並不是發現法律,而是創造法律,所有的懷疑和擔憂,希望和畏懼都是心靈努力的組成部分,是死亡的折磨和誕生...
除法律之外,還有最高統治者的言論,由國家認可的習慣、判例、權威性法理、法學家的註解等。所以可以把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法律”普遍化為所有法的形式。這樣就可以說,統治階級的意志只有表現為國家有權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才具有法的效力。(二)法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把法的本質首先歸結...
由於英美法系實行的是判例法制度,對人事保證一般沒有單行立法,但其作為一種民事保證制度,亦為判例、學說所長期承認;並且人事保證的效力因其形式要件不同而異。 在法理上,英美法的“忠誠保證”與大陸法的人事保證法理基本相同,即“保證人只有在被保證人進入職務關係之時(appointed to that office)才開始承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