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孫崗派出所原指導員、一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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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軍,曾任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孫崗派出所指導員、一級警長。

2025年6月,劉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孫崗派出所指導員、一級警長。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5年4月21日,據六安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金安區紀委監委訊息: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孫崗派出所指導員、一級警長劉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六安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金安區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6月,六安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金安區監察委員會對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孫崗派出所原指導員、一級警長劉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軍身為黨員幹部、公安幹警,喪失理想信念,執法犯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毫無紀法底線,在執法活動中向管理對象通風報信、幫助涉案人員打招呼、說情;背離職業操守,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劉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六安市公安局黨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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