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旭明(神木集資大王)

劉旭明(神木集資大王)

劉旭明,1983年生,中共黨員。神木縣萬鎮鎮黃石畔村人,2006年底,劉旭明從最初白手起家開始創業到2007年創立包頭精源煤焦有限公司任董事長,2008年劉旭明以股份收購的形式併購了烏海長洪口中山煤礦,並成立了中山礦業集團。2010年中山礦業集團先後收購了“左旗宗別立煤礦”、“鄂爾多斯旭陽煤礦“。 2013年6月涉嫌集資詐欺被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旭明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神木縣萬鎮鎮黃石畔村
  • 出生日期:1983年
被捕,焦點,

被捕

案情
受害人之一劉薇(化名)自稱是神木縣一家商務賓館的會計,2011年5月初,她與朋友一起吃飯時結識劉旭明,“他說他在內蒙古阿拉善左旗買了一個大型露天煤礦,叫石砣山煤礦,花了11個億,說我們可以一起入股,以後分紅”。劉薇打聽了解到,劉旭明為人挺闊,在資金上很有實力,在烏海做生意,“我有很多朋友都在裡面入了股,劉旭明說神木四大富婆之一劉銀娥也入股了。這些大老闆們都入了,我也沒有多加考慮,籌錢入股”。最終,劉薇和她的8個朋友一起籌了3400萬元,其中2000萬以劉薇的名義入在劉旭明名下,另外1400萬元通過另一個老闆入到劉旭明名下。
劉旭明
過了一年多,劉薇未等到分紅的訊息,便打電話問劉旭明,對方總是說部分手續正在辦理,再等等。2012年入冬,劉薇和多名入股者一同前往“阿拉善左旗12平方公里露天煤礦”查看,發現“一片荒涼,就像野地一樣,啥都沒有”。此時劉旭明已不接他們的電話,發簡訊也不回,入股者懷疑被騙。
入股者通過有關部門了解到,劉旭明此前出示的經營許可證件複印件均為偽造。2012年12月份,劉薇與多名入股者一起到神木縣公安局報案,獲悉此前已經有人報案。
涉案金額
據了解,2012年11月22日,神木警方對高炎碔報案一事立案。因找不到劉旭明,警方將其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但11月30日,神木縣四大富婆之一劉銀娥出面將劉旭明取保候審,取消網逃。隨後,警方又因在辦案時找不到他,於2013年2月4日再次將其列為網逃人員。3月13日,劉旭明被警方拘留,4月18日被神木縣檢察院批捕。
此案入股條原件等證據顯示,有6名入股者在劉旭明名下入股達3.63億元,其中一人入股2.2億元,“占煤礦股份總比例的20%”。
2013年6月5日,神木縣公安局在當地電視台發布通告,稱劉旭明涉嫌集資詐欺案件已進入起訴階段,“限未報案的受害人務必於2013年6月20日前到神木縣公安局特偵組報案,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焦點

縣人大主任之子投6000萬
據知情人介紹,2012年11月20日,神木縣人大主任高崇飛之子高炎碔,曾因向劉旭明投資6000萬拿不到分紅,向警方報案。
編號為神公經刑受字[2012]1041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顯示,高炎碔到神木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稱,2012年4月初,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劉旭明,劉旭明稱其在阿拉善左旗有個煤礦,名為石砣山煤礦,當年5月份就能動工生產,問其是否想入股,高炎碔在查看了該煤礦的煤礦證、採礦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後,與劉達成協定,入股1億元。隨後,高炎碔分4次向劉旭明支付了6000萬元。因遲遲拿不到分紅,高炎碔報警。
經偵隊長尚登舉指示初查,處理結果為“經初查,符合立案條件,經局領導批准,立為契約詐欺案偵查”。
高炎碔對記者表示,這6000萬元仍未收回,並稱投資有一部分是向朋友借的,一部分是通過小額貸款獲得。
神木死亡民警牽涉此案
2013年1月23日,神木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政治教導員張英死亡,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在神木縣神木鎮火神廟溝村一溝內。當時有媒體報導稱,“在近期席捲神木的信貸危機中,張英至少放款1000萬元”。張英妻子向京華時報記者證實,張英曾將700萬元借給劉旭明,並通過他人在劉旭明名下入股1000萬元。她透露,警方仍未給出張英的死因,“他單位已經給了我們一部分錢,這件事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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