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生(法庫縣葉茂台鎮閆荒地村村委會原村會計)

瀋陽市法庫縣葉茂台鎮閆荒地村村委會原主任張平、村會計劉振生履行申報養殖貧困戶職責不力等問題。2014年11月,張平違反工作程式,在未向村黨支部書記匯報,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評議的情況下,私下與劉振生議定將本村15戶養殖戶上報為貧困戶並違規領取扶貧款,上述違規事項暴露後,張平、劉振生又將大部分已發放的扶貧款收回,違規平均發放給全村142戶養殖戶,張平、劉振生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2017年2月,張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振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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