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母

義母

義母,拼音是yì mǔ,釋義是非本生之母,也指拜認母輩的女性長者為母,此人即為義母,屬乾親。當今隨著時代發展,義母的稱呼已經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如今,北方地區大多把“義母”叫做“乾娘”。養母有養育之恩,義母是拜認的。在法律稱謂上,民間對收養來的孩子稱為養子女,撫養一方為養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義母
  • 外文名:adoptive mother
  • 釋義:非本生之母
  • 拼音:yì mǔ
  • 出處:《北夢瑣言
基本釋義,典故,

基本釋義

義母,又名乾娘。義娘——生母的結義姐妹或結義兄弟姐妹之母或對己如母的女性長輩。
非本生之母而拜認為母者,一定要兩廂情願,且必須是生母的結義姐妹或結義兄弟姐妹之母或對己如母的女性長輩!
概念:即血緣和親緣關係以外的並經社會約定儀式見證承認的母子關係,在舊中國時期較為常見,特別是在江湖人士之間。
養母有養育之恩,義母是拜認的。
在法律稱謂上,民間對收養來的孩子稱為養子女,撫養一方為養母。
在古代官場上常出現此類關係,多含有某種利益動機。
認乾娘行為僅僅是民間的一種習俗而已,在法律上面沒有效力,也不需要法律的許可,因而同樣不具備繼承撫養等法律保護範圍內權利,而辦理相關程式法律認可的收養,成為養母。
民間習俗也可稱義母、乾娘,經過法定程式的養母法律認可撫養權與繼承權。 義母並不能說有養育之恩,不過可以在父母不在的時候起到養育子女的道德標行!

典故

非本生之母而拜認為母者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五:“ 李昌符 之敗,因令求訪 周氏 。既至,以義母事之。”
深明大義之母
戰國齊宣王時有人爭鬥而死,有異母兄弟二人被訊問。兄弟二人爭相承認。王使相問其母。母曰:"殺其少者。"相問其故。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長者,前妻之子也。"相入言於王。王美其義,皆赦不殺,而尊其母號曰"義母"。事見漢劉向《列女傳.齊義繼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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