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活
劉亮剛17歲時,父親
劉銘富遇害,家中還有2個弟弟
(劉超祥時年11歲,三子劉浩時年9歲)。
社會活動
劉亮剛受了父親影響,在見義勇為事情上從未含糊過,參加公益活動,給山區國小捐物資等。
2013年5月,劉亮剛在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關愛見義勇為英雄雲南行活動現場,當場將兩萬元慰問金捐給雲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
人物事件
父親被害案
2002年11月13日20時許,田永明刑滿釋放後心懷不滿,持刀到華寧縣青龍鎮趙某某家欲找趙泄憤,趙發現後從臥室往外跑,田永明持刀追趕,被害人劉銘富路過時進行阻止,被田永明用刀刺中胸部等部位數刀,致劉失血性休剋死亡。後田永明追上其嫂,用刀連刺數刀,致趙腹部、手臂等部位受傷,後被旁人阻止。田永明作案後即逃離現場。被害人趙某某的傷情經鑑定達輕傷。劉亮剛稱,那時他上初二,因與家裡賭氣,離家出走去外地打工,住在親戚家。劉亮剛說,村民們本來要送父親去縣城搶救,村里距離縣城有三十多公里,車程45分鐘至1小時,父親還沒上車就去世了。劉亮剛回憶,父親去世後,趙某珍家曾經送來了兩個罐頭三包糖。他把弟弟都叫到一起,坐在火塘邊把兩個罐頭三包糖全部打開,讓弟弟吃掉,“我跟他們說,這是爸用命換來的,你們放開吃,那時候大家一邊吃,一邊哭。”
2004年12月,劉銘富被雲南省政府授予“雲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
2022年2月,田永明在長沙縣一出租房內被抓獲。
2022年11月15日,該案一審宣判,田永明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經查,田永明持刀捅刺劉銘富、趙某某系連續過程。田永明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內再犯,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據悉,田永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抗訴。對於死緩的判決結果,劉銘富兒子劉亮剛陷入了自我懷疑,又想到因父親見義勇為而獲得生還可能的趙某某,20年來未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一審判決後也沒有主動聯繫他。
2025年7月22日上午,該案二審開庭,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華寧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中國新聞周刊從被害人近親屬代理律師劉文華處獲悉,庭審持續約2小時,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2025年7月22日,劉亮剛稱,田永明沒有對被害人家屬表達歉意,他不承認殺害了劉銘富,說是趙某某將劉銘富往他刀尖上推。田永明辯稱自己也是受害人,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他認為自己這20年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遵紀守法沒有犯罪,此前強姦大嫂有冤。田永明稱,當年殺完劉銘富之後他是逃跑到派出所去自首的,但是派出所沒人,所以他就隨性逃跑了,有主觀自首意願。在拘留所這三年他表現非常好,積極改造也證明他不是一個人壞人。劉亮剛表示,檢方針對田永明的抗訴理由予以駁斥,並完善了一些證據鏈條,包括針對其父親當年的屍檢報告中,被告人的身高和其父親的身高做了對比,對於傷口的形成找了專家做鑑定,證實其父親是由於田永明的主動刺殺導致死亡。劉亮剛希望能判處兇手死刑並立即執行,後續他會考慮繼續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曾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屬無任何存款。劉亮剛表示,自己不是想著賠錢,哪怕賠一塊錢,也要行使和爭取這個合法的權利。劉亮剛稱,田永明庭審中更是沒有一絲悔過,一絲懺悔還大談法律,他的行為適用於法律某條某款,並兩次打亂庭審秩序,在我方劉文華律師發言時,兩次以之辯駁,當庭質問劉文華律師為什麼要處處針對他?最後省檢察院對庭審做最後陳述,檢察院認為兇手故意殺人案成立事實證據充分,一審判決量刑得當,法院則宣布需要召開會議商議後擇日宣判。劉亮剛說,訴求只有一個,兇手能夠判處死刑並立即執行,想為父親討一個公道,也想以父親的案子,讓以後見義勇為的人都有一個被保護的屏障和通道。
索賠趙某某
2023年5月,劉亮剛決定將見義勇為的受益人趙某某,訴至法院索賠132萬餘元,華寧縣人民法院已立案。劉亮剛表示,補償金不是我起訴她的主要目的,如果想要向趙某某要補償金,早在20年前就會提出要求,然而其從未向她提過任何補償要求,現在對趙某某提起民事訴訟,主要是為還“田永明案”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