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制定法

刑事制定法是英美法系刑法淵源之一。英美法系國家的刑事制定法多是單行刑事法規,是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法律,大部分不是成系統的刑法典,而實際上是一種法律彙編性質的法律檔案,其中一部分是對過去普通法的刑法內容的條文化,另一部分是新規定的刑法規範。刑事制定法正越來越受到英美法系國家的重視,英美刑法有朝著法典化發展的趨向。參見“刑事普通法”。

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均設有刑事審判庭,由庭長一人、副庭長和審判員若干人組成。按照人民法院的內部分工審判刑事案件,依法或由審判員一人獨任進行,或由審判人員若干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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