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刑法

英美法系刑法,又稱為“普通法系刑法”,系英國以普通法為基礎形成的獨特的法律規範,是依據或者參照英國刑事法律所制定或者形成的刑法。

英美法系刑法,又稱“普通法系刑法”。英國以普通法為基礎逐漸形成的獨特的刑事法律規範,以及美國、大部分大英國協國家和原屬英國殖民地或附屬國的亞洲、非洲、大洋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許多國家仿效英國刑事法律所制定或逐步形成的刑法。普通法是指英國從11世紀後期開始形成的以日爾曼習慣法為基礎、以法官的判例形式出現的適用於全國的法律。除此之外,制定法也是英美刑法的主要淵源,尤其是在現代,制定法有取代普通法的趨勢。英國在其對外擴張的過程中,其獨特的法律體系還傳播和移植到其殖民地或附屬國。這些國家在獨立後,或者保留英國刑法,根據英國法的原則,並按照各自的特點、習慣與國情,建立了自己的刑法制度。英美法系刑法的主要特點是:(1)承認判例法或普通法為刑法的淵源之一,法官有“造法”權能,即可以在判例中創製罪名或犯罪定義。隨著制定法的增多及其地位的提高,法官的這種權能雖在逐步縮小,但仍予保留。美國聯邦刑法現在不承認普通法上的犯罪,但在解釋制定法上犯罪定義時,仍不可避免地要根據普通法上的規定。(2)採取“遵循先例”的原則,上級法院的判例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有的國家甚至規定同級法院必須受其先前判例的約束。(3)刑法規定注重實用性,總則規範系統性不強,而分則規範系統發達,比較詳盡。(4)刑法的淵源或形式既有以法官判例為基礎的普通法,又有立法機關制定的制定法,缺乏像大陸法系刑法那樣的系統、完備的刑法典。英國至今仍沒有統一的刑法典。美國一些州以及加拿大、印度等國雖然已制定了統一的刑法典,但其刑法典並不像歐洲大陸國家的刑法典那樣講求體系的完備和結構的嚴謹。(5)刑事實體法與刑事程式法未嚴格分離,在刑事實體法中幾乎都包含有程式法的規定。(6)無完備的犯罪構成理論體系,在定罪時根據其辯論式訴訟程式的特點,由起訴方證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與犯罪心理,而被告方則可提出否定其罪責的辯護理由。(7)在刑法上很早就形成了對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犯罪的處罰規定,且在刑法中引入了民法上的“無過錯責任”。英美法系刑法雖具有以上共同特點,但由於各國情況不同,其刑法彼此之間也有許多具體差異。美國刑法雖具有英國刑法的某些特點,但有很大改動,如聯邦刑法中現已不存在普通法上的犯罪,定罪只能根據制定法;許多州已制定了運用於本州的統一刑法典。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的刑法基本上保留了英國刑法的特點,改動不大。原屬英國殖民地或附屬國的亞洲、非洲和大洋洲的國家則在刑法中注入了本身所特有的宗教或習慣上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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