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

分權

分權是在多層次、多機構的決策系統中權力合理分派的規定和制度。分權是集權的對稱。集權是把一切事務的權力集中在上級核心機關,下級機關和一般機關只能根據上級核心機關的決定、指令和指示辦事。分權則是按照一定規則把權力分派給不同機關,上級核心機關只對關於全局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下級機關和一般機關在自已的管轄範圍內,有權自主地決定問題,上級核心機關不加干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權
  • 外文名:separation of powers
  • 套用領域:政治、企業
  • 提出人:洛克
管理,演化,

管理

組織的權力不是集中在某個成員,而是分散在組織內部。
分權
當分權程度比較低的時候,組織仍然保持從上至下的“金字塔型”權力分配,只是沒有集中到最高領導一個點上,“中層經理”也有一定的決定權;當分權程度比較高的時候,組織中的個體更加自由,在“扁平組織”中,幾乎每個成員都有一定的決定權。

演化

右圖說明了組織從集權向分權轉變時的權力分配的變化。在集權程度最高的時候,組織呈現從上到下的“金字塔型”,只有最高決策者掌握決定權,下屬的存在全部是為了實現“最高意志”,下屬不應該有“自我意識”。
從集權到分權從集權到分權
當組織的稍微開始分權的時候,決策者由一個個體轉變為一個小組,組織的決策由這個小組成員共同做出。中層經理也有各自範圍內的決定權,但基層員工仍然沒有決定權,只有執行的義務。
更分權的組織類似於蛛網,發布命令的個體或小組居於網的中心,與組織的其他成員保持聯繫,成員與成員之間雖然也可以相互聯繫,但由於領導掌握最大的權力,與領導的聯繫溝通成為最受重視的。舉例而言,在行業中,處於優勢地位的企業,通常是掌握了技術標準或市場占有率的企業,可以把圍繞著自己的供應商、合作夥伴形成這種“蛛網體系”,其他的企業,雖然法律地位上是和龍頭企業平等的,但在行業中形成的是行星圍繞恆星的格局。例如思科的“網路型組織”和蘋果公司依靠暢銷的IPOD產品而建立起來的“IPOD價值圈”。
高度分權的組織是網路組織,這種組織,以網際網路為代表,本身是沒有中心的,所有的成員地位平等,相互之間的聯繫非常廣泛且沒有限制,每個成員按照自己的判斷進行決策。網路組織是目前所知的最有活力,最容易形成自組織自適應的體系,有著無窮的創造力和應變能力,但是也面臨成員之間的信任鏈斷裂等危險,例如依靠網路傳播的病毒會破壞成員對組織的信任。網路組織的演化體現了混序,也是複雜性科學混沌理論等關注的焦點。
目前結論
從組織的演化過程來看,人類組織有從集權向分權進化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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