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遊領隊執業

出境旅遊領隊執業(Outbound Tour I eader Practice),是指出境領隊人員從事領隊工作所獲得的國家法律許可投權條件。領隊證是標誌國家準許某人從事導遊職業的執業許可證明,相關人員可通過旅行社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申請領隊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可切實負起領隊責任的旅行社人員;掌握旅遊目的地國家成地區的有關情況,已獲得執業資格的領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

必須經組團社正式委源,必須佩帶領隊證。領隊人員的執業要求包括: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協同接待社實施旅遊行程計畫,協助處理旅遊行程中的突發事件、糾紛及其他問題;為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服務;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並提醒旅遊者抵制任何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