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風險參與

出口風險參與是指銀行作為風險參與行,參與金融同業(風險出讓行)在國際結算與貿易融資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人的信用風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風險參與
  • 套用領域:國際貿易
  • 性質:風險收益分擔
分類:根據是否融資,可分為:
1.融資性風險參:指參與行在風險參與同時提供融資款項。
2.非融資性風險參:指參與行不發放融資,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付款義務,參與行將按照風險參與的比例支付相應的債權款項。
適用範圍:福費廷;信用證保兌/議付/貼現;代付/償付融資;匯票、本票和保函;T/T匯款、D/A托收及其他類風險參與業務。
功能:
1、最佳化風險出讓行貿易融資風險構成,分散、轉移和降低風險,同時擴大對債務人的授信額度;
2、幫助風險出讓行降低風險加權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滿足相關監管要求;
3、融資性風險參與可以為風險出讓行緩解資金頭寸;
4、風險參與行可獲取相應的風險報酬。
提示:
風險參與業務中,風險參與行只是按照約定的比例和條件進行風險分攤,而不辦理法律意義上的債權轉讓,風險出讓行仍然是債權持有人,風險參與行不直接向相應債務人主張債權。風險參與的事實可不通知債務人(隱蔽型風險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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