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金

典金

典金,又稱當金,是典當行在出典人抵押典物後,根據典物估價按一定比例支付給出典人的抵押貸款,其數額由典物實際價值和計算百分比共同決定。該交易包含質押擔保關係與債權債務關係雙重法律屬性,構成典當業務的核心要素。

典金計算通常遵循“值十當五”原則,折當率θ為關鍵制度因子。不同地區典當行執行標準存在差異,如長沙博山典當行按估價50%支付,上海典當行則採用50%-80%浮動比例。中國多數典當行要求典物價值不低於100元,但法律未統一規定具體百分比標準,當事人可協商確定比例幅度。

歷史上典金與地權分割緊密關聯,承典人通過支付相當於地價一定比例的典金,獲得典期內土地收益及使用權,出典人保留回贖權。典期越長典價越接近地價,並衍生“找價”補差價機制,體現民間地權交易的特殊形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典金
  • 別名:當金
典金的計算
典金的多少取決於典物的實際估價和計算典金的百分比,典物的實際價值越大,計算典金的百分比越高,相應地出典人取得典金也就越多。典物有高達幾十萬元的及至幾百萬元的房產,也有價值幾百元的小物品,但典當行一般都明確規定一個起點價。目前,中國多數典當行規定典物的價值不得低於100元。典金百分比的計算,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各地典當行的規定也不一致。長沙博山典當行規定按對典物評估的實際價值的50%支付典金。上海典當行則規定按估價總額的50%一80%支付典金。對典金百分比的確定,既要考慮到使出典人得到儘量接近於當物價值的借款,又要保證典當行能獲得合理的利潤。實踐中,預先確定一個支付典金的百分比的幅度,然後由當事人視具體情況具體商定,這樣做較為妥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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