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

2007年6月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7〕23號印發《關於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該《意見》進一步提高了對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認識;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全市農產品地理保護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重點;全市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職責分工;加快了全市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的激勵措施五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號:六政〔2007〕23號
  • 印發時間:2007年6月8日
意見印發,意見內容,

意見印發

2007年6月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

意見內容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意見
六政〔2007〕23號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商標事業發展,促進有關經濟組織和企業法人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申請與商標註冊工作,更好地運用商標戰略加快全市經濟發展,現就加強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認識
地理標誌是標示某種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條件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我市作為農業大市,具有獨特的地理條件和豐富的農產品資源,充分利用本地農業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地理特色培育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對於推進農業產業化、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共同推動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的有序健康發展。
二、做好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為手段,以提高農產品的生產質量和市場競爭能力為目標,積極引導商標註冊人正確運用商標戰略,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商標信譽,努力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形成的名牌商標和名牌產品。
(二)總體思路。按照我市經濟發展和實施名牌戰略的總體要求,積極開發和利用特色、優質農產品地理資源,加強產地環境檢測,制定生產技術規程和產品標準,培育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優勢產業和重點產品,增加商標註冊總量,擴大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數量,爭創省級著名商標和中國馳名商標,進而發揮名牌效應,提升品牌形象,推動品牌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三)主要目標。經過三至五年的培育,全市新增農產品註冊商標100件,註冊農產品地理保護標誌10件,爭創原產地證明商標5件、集體商標10件、安徽省著名商標20件和中國馳名商標1—2件。
三、全市農產品地理保護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重點
(一)圍繞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育發展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優勢農產品品牌,鞏固發展皖西白鵝、六安瓜片、霍山黃芽等傳統品牌,積極爭創省著名商標和中國馳名商標。
(二)引導農業產業協會、社會經濟組織、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相關企業法人申請註冊商標、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原產地證明商標,不斷提高產品的知名度和競爭力。
(三)積極發展農副產品註冊商標。對具有原產地特徵的農副產品,如優質糧油、特色水產、大別山茶油、名貴中藥材、無公害蔬菜、名優茶和六安大麻等,指導有關經濟組織和企業法人申請註冊原產地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充分利用資源優勢,促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發展。
四、全市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工作的職責分工
各級政府要建立部門協同機制或聯席會議制度,制定規劃,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積極推動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指導註冊人規範管理和合理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與商標標識,爭創省級著名商標和中國馳名商標,同時加強市場監管、打擊侵權假冒行為,切實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農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鼓勵農產品行業協會等機構、組織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註冊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負責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地域的確認、地理標誌農產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制定與評價、生產基地和市場流通中的地理標誌農產品的檢驗檢測等技術鑑定及質量監督工作。農產品行業協會等農產品地理標誌的商標註冊人依法享有地理標誌使用的管理權,承擔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指導和質量管理責任,要積極引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生產、經營地理標誌農產品,擴大生產規模,促進經濟發展。
五、加快全市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和商標註冊工作的激勵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申請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商標註冊工作。要加強對申報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爭創證明商標、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宣傳與推介,使獲得各種商標稱號的產品在銷售價格、市場準入以及經濟技術支持等方面受益。要加大獎勵力度,對註冊地理標誌的商標註冊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對獲得原產地證明商標的商標註冊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安徽省著名商標的商標註冊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註冊人,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幫助企業新創中國馳名商標的市級業務主管部門,一次性獎勵2萬元。以上獎金均由同級財政支付。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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