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信仰

六大信仰

“六大信仰”是伊斯蘭信仰的基本綱領。又稱“六大信條”,系阿拉伯語“阿戛伊德·西特”的意譯。“六大信仰”包括:信安拉,信使者,信經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

“六大信條”中,信仰獨一無偶、絕對權威的造物主安拉,是至關緊要的一條,其餘五大信條皆圍繞“信真主”而展開。因此,牢記“認主獨一”是穆斯林宗教信仰的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大信仰
  • 別稱:六大信條
  • 宗教:伊斯蘭教
  • 性質:基本綱領
  • 內容:信安拉,信使者,信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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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論依據

“六大信仰”是伊斯蘭信仰的基本綱領。又稱“六大信條”,系阿拉伯語“阿戛伊德·西特”的意譯。包括:信安拉,信使者,信經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
伊斯蘭教義學家認為,伊斯蘭教的基本教理由3部分組成:宗教信仰(Iman,伊瑪尼),宗教義務('Ibadat,伊巴達特),社會公益(Ihsan,伊赫桑)。這三條基本原則共同構成信仰的主體框架(al-Din,迪尼),即“真主所喜悅的宗教,確是伊斯蘭教”(《古蘭》3:19)。
信仰是指穆斯林對安拉啟示的《古蘭》及其所規定的基本信條的確認和誠信。中國穆斯林稱信仰為“正信”(即尊奉安拉之道)“明德”(即明曉並承認其基本信條)。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綱領依據《古蘭》啟示被歸納、概括為6項基本內容,民間俗稱“六大信條”:信仰安拉、天使(或天神、天仙)、經典、使者、末日和前定。
其中前五項在同一節經文中列述,只是次序和措詞略有不同,如: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他的使者,以及他將示給使者的經典,還有他以前所將示的經典。誰不信真主、天使、經典、使者、末日,誰確已陷入迷誤了。(4:136)
……正義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經、信先知……(2:177)
至於“前定”一項,是教法學家依據《古蘭》經文中強調“安拉執掌一切、決定一切、支配一切、預見一切”而後列入“六大信條”範疇的,其立論根據是安拉“預定萬物,而加以引導。”(87;3)“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壽限。”(3:145)“他創造萬物,並加以精密的注定。"(25:3)等等。
歐麥爾傳述的一段穆罕默德的遺訓將這6項連結起來,最終形成六大信條。
“六大信條”中,信仰獨一無偶、絕對權威的造物主安拉,是至關緊要的一條,其餘五大信條皆圍繞“信真主”而展開。因此,牢記“認主獨一”是穆斯林宗教信仰的軸心。

主要內容

信安拉

在“伊瑪尼”的內涵中,安拉居於最高地位。
《古蘭》明確稱頌安拉是獨一的、無始的、最崇高的、實在的主(112章),是創造、主宰並超絕萬物的主(16:3~17,2:28~29),是全知全能的主(13:9~17,6:59~62,3:26~27)。
中國伊斯蘭學者劉智所著《天方典禮·真宰篇》論證安拉曰:“太空冥冥,有真宰焉,獨一無二也。無相至妙,難以言喻也。凡有匹偶,或可言喻,皆受造之物,非造物之主也。天地、人物皆有匹偶,皆可言喻,皆真宰之所生化者也。真宰,則先天地,人物而有者也”。“前無始,後無終,大無外,細無內”。“無形似,無方所,無遐邇,無對待”。“至知也,至能也,至全也,至善也”。
穆斯林享有知足和達觀的意識即歸因於他們堅信,並把一切希望寄託於超越物質存在的最高主宰——安拉

信使者

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7:158,48:29)。
《古蘭》明確指出,穆罕默德只是一個凡人,並非崇拜對象(18:110),他是真主派給人間的“報喜者”,真理的“傳達者”“警告者”(35:24),是安拉派遣的使者(7:158),是所有先知中的最後一位先知(33:40),因而也是最偉大的先知。

信經典

即信仰安拉所降示的一切經典,主要指《古蘭經》。
《古蘭經》中有70餘處明確提到該經是安拉降示的經典,並強調它本身即是安拉的語言(16:115,18:109),是人類絕無能力創造的妙文(17:88)。
《古蘭經》本文,從語言、書法到複製,均同“記錄在一塊受保護的天牌上”的原形相一致(85:2l~22)。

信天使

伊斯蘭教認為,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一種妙體,純潔無邪,無性別,長有翅膀,神通廣大,變幻莫測。
天使數目繁多,各司其職,有的負責記錄每個人的行為,有的負責索取人的性命等。
最著名的有四大天使,其中哲伯依萊天使地位最高,他奉安拉之命向穆罕默德傳達“啟示”(2:97),是玄靈(16:102,2:87)和忠實的精神(26:193),是人類的朋友。

信末日

伊斯蘭教倡導“兩世兼顧”,號召穆斯林要在現世努力工作、創造美滿生活,以力行公益和積累善功為後世的良好歸宿創造條件。
《古蘭》以大量節文表述了末日的景象,天園火獄的情景,以激勵人們認主獨一,堅定信仰,行善戒惡;要人們確信安拉在末日將復活人類,全面總結、清算每個人在現世的表現,根據善惡給予最後的獎懲,善者進天園,惡者進火獄,並告誡人類:“其實,後世是更好的,是更長久的。”(87:17)。

信前定

伊斯蘭教認為,凡萬事萬物皆由安拉的“前定”(又稱“真主的法則”)決定的,是人的意志所不能違抗的。
《古經》指出:安拉“預定萬物”(87:3)“已注定各人的壽限。”(3:145)故多數經注學家認為,前定應包含在基本信仰之中。伊斯蘭教認為,前定自由意志的相互關係是:既反對極端宿命論,也反對絕對人定論。人類對自己的行為,應順其法則,自負其責。
中國伊斯蘭教學者王岱輿的《正教真詮》云:“真主造化了人神,並人所用之事物,因為試人之善惡也。成立善惡乃前定,作用善惡乃自由。若無前定,亦無自由。非自由不顯前定,然自由不礙前定,前定亦不礙自由,似並立而非並立也。”
(達應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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