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醫療待遇

公費醫療待遇是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等單位的工人職員患病或負傷以後在醫療機構診治時按照規定享有的待遇。職工患病進行門診、住院所需的診療費、手術費、住院費、門診或住院中經醫師處方的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但住院的膳費、就醫路費由病者本人負擔,確有困難的,單位可酌予補助。

職工因工傷殘所需的診療費、藥費、住院費、就醫路費和住院時膳費的2/3,由單位負擔。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患病所需的診療費、手術費、藥費、住院費等可按有關規定由所在單位負擔一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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