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所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隸王相府,十三年置王相府,改隸王府長史司。設工正一人,正八品;工副一人,從八品。掌繕造修葺王府宮邸、廨舍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工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正所
  • 類型:官署名
  • 時間:明洪武四年
  • 隸屬:王相府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隸王相府,十三年置王相府,改隸王府長史司。設工正一人,正八品;工副一人,從八品。掌繕造修葺王府宮邸、廨舍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工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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