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該如何做是好(哈佛大學公共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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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該如何做是好。哈佛大學公共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正:該如何做是好
  • 外文名: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 類別:哈佛大學公共課
  • 講師姓名:Michael J. Sandel
  • 課程內容:道德與政治哲學
  • 地區:美國
基本信息,講師介紹,課程簡介,課程概要,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公正:該如何做是好?》
英文名: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講師介紹

名稱:Michael J. Sandel
Michael J. SandelMichael J. Sandel
職稱:哈佛大學政府系講座教授
學位:英國牛津大學政治哲學博士
美國哲學家,美國哈佛大學政府系講座教授,美國人文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當代西方社群主義(共同體主義)最著名的理論代表人物,哈佛大學“最受歡迎的課程講席教授”之一。

課程簡介

這是關於道德與政治哲學的一個入門系列課程,主要是圍繞哈佛大學麥可·桑德爾教授法學系列課程《公正:該如何做是好?》展開評議。
課程截圖課程截圖
本課程共12部分,旨在引導觀眾一起評判性思考關於公正、平等、民主與公民權利的一些基本問題。每周,超過1000位學生來聽哈佛教授兼作家麥可·桑德爾的課,以拓展他們對於政治與道德哲學的認知理解,探究固有觀念是與非。學生們同時還將接觸過去一些偉大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康德、密爾、洛克。然後,套用課程去分析複雜多變的現代問題:贊助性措施、同性婚姻、愛國主義、忠誠度與人權等。
桑德爾在教學中通過一些假設或真實案例的描述,置學生於倫理兩難困境中,然後要他們做出決定:“該如何做是好?”他鼓勵學生站出來為自己的觀點辯護,這通常激發生動而幽默的課堂辯論。桑德爾然後圍繞倫理問題展開,更深層次地觸及不同道德選擇背後的假設。這種教學法通常會揭示道德推論的矛盾本質。
這一系列課程被評為哈佛新生最歡迎的公開課,並不是因為它只適合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又或者是它只適合哈佛學生那樣的高智商人群。我推薦的它的理由在於:
1、大家可以看到什麼是真正的“學習”。課程沒有任何內容需要你強背記憶,也不會要求你去做筆記,但是我相信你能夠在很久之後還會記得課程所要講授的內容,而且願意在自己的Blog里主動做課堂筆記。對於真正有價值的知識傳授,你沒有道理會去錯過,或者遺忘。
2、大家可以看到什麼是真正的“教學”,許多網友反應,看這套課程需要時常暫停。這是因為每一小節里,麥可.桑德爾都會從平實簡單的例子出發,讓 你不由自主地去思考他提出的命題。他並非回答問題,或者是解答問題,更不是灌輸你觀點,而是自始至終激發你的腦力震盪,對習見提出挑戰,換從多個角度思考 看似最為簡單的事情。
3、大家可以看到什麼是真正的“政治學”。《公正:該如何做是好?》是為法學院學生開設的課程,出發點是談公正和正義,一共分為12堂課。如果你看 過第一堂課,你就會知道,在愚蠢的國內大學教育中,政治學被庸俗化和弱智化到了什麼程度,以至於大家會覺得只有乏味已極且心存卑鄙之輩才應該學習,人文學 科也只是紙面上的功夫。通過麥可.桑德爾的講授,你可以看到任意一結論的導出,後面都有論證的嚴謹和思考的精深。明白《政治學》並非只是教材上看到的那 套階級分析的蠢話,而是切實地關心我們的處境,我們的生活,並致力於實現真正的公正。單是看西方思想家的思辨過程,就已經足夠。

課程概要

第一集 謀殺的道德側面/同類相殘案
2009年9月13日
第1講:《殺人的道德側面》
如果必須選擇殺死1人或者殺死5人,你會怎么選?正確的做法是什麼?教授Michael Sandel在他的講座里提出這個假設的情景,有多數的學生投票來贊成殺死1人,來保全其餘五個人的性命。但是Sandel提出了三宗類似的道德難題-每一個都設計巧妙,以至於抉擇的難度增加。當學生站起來為自己的艱難抉擇辯護時,Sandel提出了他的觀點。我們的道德推理背後的假設往往是矛盾的,而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的問題,並不總是黑白分明的。
第2講:《同類自殘案》
Sandel介紹了功利主義哲學家Jeremy Bentham(傑瑞米·邊沁)與19世紀的一個著名案例,此案涉及到的人是4個失事輪船的船員。他們在海上迷失了19天之後,船長決定殺當機艙男孩,他是4個人中最弱小的,這樣他們就可以靠他的血液和軀體維持生命。案件引發了學生們對提倡幸福最大化的功利論的辯論,功利論的口號是“絕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
第二集 給生命一個價格標籤/如何衡量快樂
2009年9月20日
第3講:《給生命一個價格標籤》
Jeremy Bentham(傑瑞米·邊沁)在18世紀後期提出的的功利主義理論-最大幸福理論 -今天常被稱為“成本效益分析”。Sandel舉出企業運用這一理論的實例:通過評估衡量一美元在生活中的價值來作出重要的商業決定。由此引起了功利主義的反對觀點的討論:即使當多數人的利益可能是卑鄙或不人道的時候也強調絕大多數人的利益,這樣是否公平?
第4講:《如何衡量快樂》
Sandel介紹另一位功利主義哲學家J.S. Mill(穆勒,也譯作“密爾”)。他認為,所有人類的體驗都可以量化,但某些快樂是更值得擁有,更有價值的。穆勒認為,如果社會重視更大程度的歡樂和公正,那么長遠來說,社會整體終會有所進步。Sandel的檢驗這個理論的方法是, 在課堂上播放了3個視頻剪輯《辛普森 》 ,真人秀《勇敢者的遊戲》,以及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 -然後要求學生辯論:這三個體驗里的哪一個應該被定為“最大程度”的快樂。
第三集 自由選擇/我屬於誰?
2009年9月27日
第5講:《自由選擇》
自由主義者認為政府干預最少的社會是最理想的社會形態。Sandel介紹自由主義哲學家Robert Nozick,他認為,每個個體都有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基本權利。政府不應該具備權力來制定人們保護自我的法律(安全帶法),不應該具備權力來制定把道德價值觀強加給社會的法律,不應該具備權力來制定把富人收入重新分配給窮人的法律。Sandel使用了比爾蓋茨和麥可喬丹的例子來解釋Nozick的理論:稅收的重新分配是強迫勞動的一種形式。
第6講:《我屬於誰?》
自由主義哲學家Robert Nozick舉出了一個向富人徵稅的例子—房屋稅,醫療保健,窮人的教育-這是一種強制。學生們首先討論了支持重新分配稅收的觀點。如果你在一個具有稅收制度較為進步的社會系統中,你是不是被強制交稅?窮人到底需不需要那些他們已經獲得的社會服務嗎?他們值得享受那些服務么?富人們是不是經常通過僥倖或家庭財產獲得財富?在這個講座里,一組學生(名為“自由意志隊”)被要求為自由意志的反對意見辯護。
第四集 我的地盤我做主/滿合法年齡的成年人
2009年10月4日
第7講:《我的地盤我做主》
洛克(John Locke)既是自由意志論的支持者,也是它的批評者。Locke指出,在“自然狀態”,在任何政治體制建立之前,每個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的自然權利。然而,一旦我們同意進入社會,就同意了受法律制度的約束。因此,Locke認為,即使政府干預了個人的權力,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意見賦予了它權力這么做的。
第8講:《滿合法年齡的成年人》
洛克談到稅收和同意的問題,他是如何面對以下兩個問題的困擾:1)他認為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產具有不可剝奪的權利 2)政府通過大多數的條例- -未經個體同意,就可以向他們徵稅?難道這不等於未經他/她的同意,掠取他的個人財產?洛克的答案是,我們正在通過社會生活對稅收法律做“默認同意”,因此,稅收是合法的。而且,只要政府不是特意對某一群體徵稅-如果不是武斷專橫的-那么稅收並沒有侵犯個人的基本權利。
第五集 雇槍?/ 出售母親
2009年10月11日
第9講:《雇槍?》
內戰期間,男子被徵召到前線作戰-但新兵被允許可花錢僱人來頂替他們。Sandel教授問學生:這項政策是自由市場交易的例子么?或者這是某種形式的脅迫?因為較低的階層去服役肯定出自更多的經濟誘因?這引發了對戰爭和徵兵等當代問題的課堂辯論。今天的志願軍真正是自願的么?是否很多新兵都來自於不合比例的經濟低下的背景?“愛國主義”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什麼是公民的義務?公民是否該有為自己國家服兵役的義務?
第10講:《出售母親》
Sandel教授把自由市場交易運用到當代頗具爭議的新領域:生殖權利。Sandel描述了現代的“精子和卵子捐贈”交易中那些奇怪的父母。緊接著Sandel把辯論引向深入,他講到了“Baby M”事件,此著名案例曾引發“孩子是誰的?” 的問題和矛盾。事情是這樣:80年代中期,Mary Beth Whitehead和一對新澤西的夫婦簽訂了一項契約,同意為他們做“代孕母親”,條件是支付給她一大筆的費用。但分娩之後24小時,whitehead決定留下這個孩子,於是雙方不得不對簿公堂。學生們討論了出售生命的道德問題,爭論點圍繞承諾,契約和母親的權利。
第六集 考慮你的動機/道德的最高準則
2009年10月18日
第11講:《考慮你的動機》
Sandel教授在課程中這樣介紹康德:最具挑戰性和最有難度的思想家之一。康德認為,我們作為個體,是神聖的,是權力的享有者,但並不是因為我們擁有自己。相反,理性和自由選擇是我們的能力,使我們變得獨特,使我們跟單純的動物區別開。當我們將責任付諸行動的時候(去做正確的事),只有這樣,我們的行動才有道德的價值。Sandel引用了一個例子:一名店主拒絕給一個顧客換零錢,只因他擔心會影響他的生意。根據康德的理論,這不是一種道德行為,因為他沒有找到正確的理由做正確的事情...
第12講:《道德的最高準則》
康德說,就我們的行為的道德價值而言,賦予它道德價值的是我們超越自身利益和偏好,將責任付諸行動的能力。Sandel講述了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名13歲的男孩贏得一項拼字比賽的冠軍,但隨後他向法官承認,其實他把最後一個單詞評錯了。用這個故事和其他的故事,Sandel解釋了用康德的理論如何來確定一項行動在道義上是否正確:在作出決定時,想像一下,你的行為背後的道德原則,是否能成為每個人都必須遵照的普遍法律。這個準則,是否能作為一個普遍規律,讓所有人都受益?
第七集 謊言的教訓/協定就是協定
2009年10月25日
第13講:《謊言的教訓》
康德的道德理論,嚴格到不允許有任何例外情況,他認為如果說謊,即使是善意的謊言,都是對自己尊嚴的侵犯。用一個假設的案例來考驗他的理論:如果你的朋友藏在你家,一個殺手敲你的門來問他在哪裡,你會對他說什麼--不要說謊--來救你的朋友?這引發了對“誤導性的真理”的討論-以及對柯林頓總統利用精確的語言來否認與萊溫斯基的性關係,而沒有直接向公眾撒謊的討論。
第14講:《協定就是協定》
Sandel介紹了現代哲學家John Rawls和他的“假定契約”理論。Rawls認為,實現最公正和公平的治理的唯一途徑是,如果所有立法者都平等的站到談判桌前。試想,如果他們都在“無知的面紗”之後 –在他們的個人身份信息暫時不公開(他們的種族,階級,個人興趣)的時候,他們必須就一系列法律達成共識。Rawls認為,只有這樣,治理機構才能商定真正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八集 什麼是公平的起點?/我們該得到什麼?
2009年11月1日
第15講:《什麼是公平的起點?》
John Rawls把他的“無知的面紗”理論運用到社會和經濟平等的爭論焦點中,以及公平治理的問題。他問,如果每個市民都必須參與稅收的再分配問題—在他們不知道最終會成為社會成員中的窮人還是富人的時候-我們大多數人不是更喜歡消除金融風險並同意財富的公平分配么?
第16講:《我們該得到什麼?》
Sandel教授重述了三種不同的理論,涉及如何在生活中分配收入,財富和機會。他總結了自由主義,精英制度系統和平等主義理論,引起了對當今社會薪酬差別的公正性的討論。Sandel比較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O’connor大法官(200 000美元)和法官Judy(2,500萬美元)的工資。Sandel問大家,這是否公平?如果不是,原因何在?Sandel解釋了John Rawls的觀點-他認為,個人的“成功”往往是和榮譽無關的隨機結果:運氣,繼承的財富,積極的家庭環境。但是,對於付出更多努力和更長時間去獲得成功的個體-如何來衡量他/她付出的努力呢?
第九集 討論反歧視行動/目的是什麼
2009年11月8日
第17講:《討論反歧視行動》
學生們討論反歧視行動和大學招生問題。學校在招生的時候考慮種族和族裔因素是否正確?是否侵犯了個人權利?是否和喜歡一個明星運動員一樣平等和主觀?這樣的爭論是不是傾向於把推行多樣化變成合理的呢?這個觀點應該如何來反對一個學生的努力和成績更重要的觀點呢?
第18講:《目的是什麼?》
Sandel介紹亞里士多德關於公平和正義的理論,簡單地說,是告訴人們他們該付出什麼,該得到什麼。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個人在考慮分配問題的時候,必須考慮分配的目標,終點和目的。對他來說,這是關於一個人找到合適的位置來發揮他的美德的事情。
第十集 好市民/自由與適應
2009年11月15日
第19講:《好公民》
亞里士多德的正義理論引起了有關高爾夫球的辯論,特別是高爾夫球的“目的”。學生們辯論美國PGA在這件事上的做法是否錯誤--不允許殘疾人選手Casey Martin在職業巡迴賽中使用球具手推車。
第20講:《自由與適應》
Sandel指出了對亞里士多德關於自由的觀點最突出的反對聲音—他為奴隸制的辯護。學生討論對亞里士多德理論的其他反對意見,並辯論他的哲學是否限制了個人自由。
第十一集 社會的需求/我們的忠誠在哪裡
2009年11月22日
第21講:《社會的需求》
Sandel教授介紹康德和John Rawl對亞里士多德理論的反對意見,亞里斯多德認為個體應該有自由有能力選擇他的終極目標。這引來了關於共產主義觀點的介紹。作為個體,我們該如何衡量我們對家庭的義務,對社會的義務和對國家的義務呢?
第22講:《我們的忠誠在哪裡》
Sandel教授發起了一個討論:在各種社會群體中,小到家庭這樣的群體,大到社會,我們是否有團結協作的義務和成員的義務。針對不同的事件,學生們辯論忠誠是否比責任更重要,何時更重要。
第十二集 辯論同性婚姻/美好生活
2009年11月29日
第23講:《辯論同性婚姻》
如果公正的原則取決於權利服務的終點是否有道德或內在的價值。社會怎樣處理不同人對“好”持有不同的想法和觀念?利用同性婚姻的例子,學生辯論是否可能把性的道德合法性從婚姻的最終目的中脫離出來。
第24講:《美好生活》
Sandel教授提出了兩個問題。是否有必要找到美好生活的原因,以決定什麼是正義,什麼是人民的權利?如果是那樣的話,是否可以爭論或者證明美好生活的本質是什麼?學生辯論時,進一步討論了政府在決定婚姻目的這個問題上的作用。Sandel作總結時指出,我們作為個體,可能永遠不會同意許多道德哲學問題的爭論點。不過他認為,一方面,關於這些問題的辯論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這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好地了解他人價值觀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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