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輔導制度

公司上市輔導制度是主承銷商對初次發行社會公眾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就股份制、股票、資本市場、股東權益、信息披露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等內容進行培訓輔導的制度。上市輔導的主要內容由法律、機制轉換、財務、證券知識等四部分構成。

主要依據的法律法規檔案包括 《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規定》、《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企業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及補充規定、《財務報表編制與合併報表》、《股份制試點企業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國有資產折股等問題的復函》等等。證券經營機構對發股公司的輔導資格,由證券經營機構提出申請,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准; 已取得輔導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每年都應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複審,只有複審獲得批准,才能繼續從事上市輔導業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