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存續期

公募基金存續期是指基金募集成功,基金契約成立通過一段時間的封閉期後,進入了基金的日常交易期,稱作基金的存續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募基金存續期
  • 領域:金融
定義,發行條件,

定義

公募基金是指以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它通過各種媒體披露發行信息,投資者的人數和每個投資者的最低投資數量一般不受限制。

發行條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註冊資本不低於三億元人民幣;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六)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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