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係客體

公共關係客體

公共關係客體指與公共關係主體有某種關係的組織和個人,既常說的“公眾”。公眾不是一盤散沙,而是具有某種內在共同性的群體。公眾的共同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與特定的組織相關的。公眾的存在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公眾不是封閉僵化、一成不變的對象,而是一個開放的系統,處於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之中。

作用於某社會組織的公眾被稱為公共關係客體,是公共關係工作的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關係客體
  • 對立公共關係主體
  • 內容:整體性
  • 又稱:公眾
內容,分類,作用,基本特徵,

內容

主要有五個方面:
1、整體性,公眾不是單一的群體,而是與某一組織運行有關的整體環境。任何組織的生存發展都離不開一定的公眾環境
2、共同性,公眾不是一盤散沙,而是具有某種內在共同性的群體。公眾總是和某一特定的共同點聯繫在一起,共同點的性質決定著公眾的性質。界定公眾首先要界定公眾據面臨的共同點。
3、相關性,公眾的共同點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與特定的組織相關的。這種相關性是組織與公眾形成公眾關係的關鍵。尋找公眾、確定公眾很重要的就是尋找和確定這種相關性,並把它們揭示出來、分析清楚,從而確定自己的工作目標、選擇自己的對策和行動方案。
4、多樣性,公眾的存在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日常的公共關係工作對象,包括各種各樣的個人關係、群體關係、團體關係、組織關係等等。即便是同一類的公眾,也可以有不同的存在形式。公眾形式的多樣性,決定了溝通方式和傳播媒介的多樣性。
5、變化性,公眾不是封閉僵化、一成不變的對象,而是一個開放的系統,處於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之中。公眾環境的變化,必將導致公共關係工作目標、方針策略手段的變化。必須以發展的、動態的眼光來認識和把握自己的公眾。

分類

公共關係學中的客體又稱為公眾,對公眾的分類方法很多。根據公眾的動態性,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1)非公眾 非公眾指當前既不對公關主體產生影響,又不受公關主體影響組織或個人。簡單說,他們不屬於公關主體當前的“公關對象”。非公眾觀點、態度和行為不受組織的影響,也不對組織產生任何作用和後果。因此,可以將這類公眾排除在公共關係工作對象之外。從具體的公關角度看,非公眾不構成公共關係的對象,特定的組織,其對象公眾只能是特定的、明確的。那些與公關主體沒有相關關係的個人、群體、組織,只能是非公眾。當然,組織與公眾都存在著變化性,因而相關公眾與非公眾也是相對的,可以轉化的,隨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非公眾有可能轉化為潛在公眾。這種劃分的著眼點在於明確公共關係工作的針對性,使組織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有的放矢地發揮出儘可能大的效益,避免公關工作的盲目性和浪費。2)潛在公眾 潛在公眾指將要對公關主體產生影響或將要受到公關主體影響,但自己卻沒有明確意識到的組織和個人。換句話說,他們今天不是公關主體的公關對象,但明天可能就會成為公關主體公關的對象。由於組織機構的行為,在將來可能與組織機構發生利害關係的公眾對象。意識到潛在公眾的存在,有利於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公關策略,也有利於組織調整對現實公眾的政策行為。 對潛在公眾的作用不可忽視,它是塑造企業形象的重要對象。如某企業開發出新產品,就要吸引更多的潛在公眾。塑造企業形象的任務就是採取一系列措施來吸引這部分潛在公眾的注意力,儘快使這部分潛在公眾變成現實公眾。
廣州車展公眾日現場廣州車展公眾日現場
3)知曉公眾 知曉公眾指已經受到公關主體影響或已經對公關主體產生影響,但暫時還未付諸行動的公眾(組織或個人)。知曉公眾已經基本明確某個問題的性質、發展趨勢和對自身利益的影響,已經開始注意尋求有關信息,構思相應對策,但還未採取相應行動。他們在靜待事態發展,並根據事態的發展方向來決定自己的行動方向。他們的行動可能對組織有益,也可能會對組織不利。 因此,公共關係部門應該採取積極的公共關係姿態,主動應對、積極溝通,滿足公眾要求被告知的願意和要求,使公眾組織產生信賴感,同時使輿論態勢得以控制。尤其是對那些可能會對組織不利或產生危害的公眾行為,必須及時採取防範性的行動,搶先開展公共關係工作,及時溝通,講清問題,化解疑慮,求得諒解,防止矛盾的擴大。
4)行為公眾 行為公眾指知曉主、客體之間的問題,並已就該問題採取行動的公眾(組織)。簡單地說,就是已經與公關主體發生了購買行為的公眾。行動公眾的存在有利於組織的生存發展。組織與公眾存在密切聯繫,雙方形成了充分理解和相互信任的關係,呈現出組織與公眾渾然一體的狀態。行動公眾不利於組織的生存發展,這種情況下,行動公眾往往與突發事件或公共關係糾紛有關,處理不好會對組織的生存、發展構成直接的壓力或威脅,或給組織造成較大的困難及十分惡劣的影響。

作用

公眾通過輿論力量,可促進或阻隘公共關係主體的發展。

基本特徵

1、廣泛性(整體性)公眾不是單一的群體,而是與某個組織運行有關的整體環境,涉及組織內部和外部,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相互關聯,構成複雜。以飯店為例,有內部的員工、股東。外部的社會公眾、市場顧客、銷售商(旅行社、旅遊接待部門),還包括社區公眾、政府、新聞界等有關的團體、組織和個人。公共關係工作不能只是注意其中某一類公眾,而忽略其他公眾。因為對其中任何一種公眾的疏忽,都可能致使整個公眾環境的惡化,而公眾環境惡化必然影響組織的生存和發展,因此,首先應該將組織面對的公眾視作一個完整的環境,要用全面、系統的觀點來分析自己面臨的公眾。
2、同質性(共同性)公眾不是一盤散沙,而是具有某種內在共同性的群體。當某一群人,某一社會階層,某些社會團體因為某種共同性而發生內在聯繫時,便成為一類公眾。例:某家飯店由於菜餚質量問題導致當天在飯店進餐的消費者食物中毒。這些原本互不聯繫的人,因為同吃了這些變質食品,都面臨健康威脅,從而使他們的態度和行為具有內在聯繫,不約而同地對該家飯店構成一定的公眾壓力,於是這些同一事故的受害者,形成了飯店某一時期的特定公眾。而通常所說的民眾和人民大眾都不具備這種特徵,因此了解和分析自己觀眾必須掌握其內在的共同性的聯繫。
3、公眾不是封閉僵化,一成不變的,它是一個開放的系統,處於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之中,任何組織面臨的公眾,其性質形式數量、範圍等均會隨著主體條件、客觀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產生、消失、不斷擴大、縮小、穩固、動盪,性質變化如競爭變協作,友好變敵對)公眾環境的變化,必將導致公共關係目標、方針、策略、手段的變化。反之亦然。例可口開樂決定生產新型帶甜味的可樂在顧客群中引起強烈不滿,這種公眾輿論立即迫使可樂公司慎重考慮其決策,以免導致公眾環境的劇變,看見必須一發展的眼光來認識自己的公眾。
4、多樣性公眾的存在形式不是單一的,而是複雜多樣的。日常的公共關係工作對象包括個人關係、群體關係、團體關係、組織關係等。即使是同一類的公眾,也可以有不同的存在形式,比如以飯店為例。顧客公眾可以是鬆散的個體(散客),也可以是一個嚴密的組織(某個旅遊團隊)公眾的形式的多樣性,決定了溝通方式和傳播媒介的多樣性。
5、相關性公眾不是抽象的,各組織“通用”的,而是具體的。與特定的組織相關。每一個社會組織都有屬於自己的公眾群體,他們的意見、觀點態度和行為對該組織的目標和發展,具有實際或潛在的影響力、制約力,甚至決定組織的成敗。同樣,該組織的決策和行為也對這些公眾具有實際或潛在的影響力、作用力,制約著他們利益的實現、需求的滿足和問題的解決等等。著重相關性是組織與公眾形成公共關係的關鍵。尋找公眾,確定公眾很重要的就是尋找和確定這種相關性,並把它們具體地揭示出來,分析清楚,從而確定自己的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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