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7年

公元前47年,甲戌,西漢初元二年。

二月隴西發生大地震,毀壞城郭、房屋,死者眾多。三月,元帝下詔免除地震災區百姓租賦;推舉茂才異等、直言極諫之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元前47年
  • 歷史紀事隴西地震
  • 文化紀事:翼奉傳《詩》
  • 雜譚逸事蕭望之飲鴆自殺
歷史紀事,文化紀事,通鑑記載,

歷史紀事

公元前47年,甲戌,初元二年,隴西地震。
蕭望之飲鴆自殺
蕭望之是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蘭陵鎮)人,字長倩。後徙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昭帝時,以射策甲科為郎,察廉為大行治禮丞。宣帝地節三年(前67),劾奏霍氏擅權,得任謁者。累遷諫大夫、丞相司直。歲中三遷,官至二知石,為宣帝所信用。後歷任少府、左馮翊、大鴻臚、御史大夫、太子太傅等職。甘露三年(前51),主持石渠閣會議 ,評議《五經》異同。宣帝臨終,任為前將軍、光祿勛、與太子少傅周堪等受詔輔政,領尚書事。元帝即位,奏言中書為施政根本,建議選用士人。以此與用事宦中書令弘恭惡交,被誣下獄。遇赦,收前將軍光祿勛印緩。數月,復賜爵內侯,給事中。後因紉恭、石顯再誣陷。初元二年(前47)被迫自殺。

文化紀事

翼奉傳《詩》
翼奉,字少君,東海下邳(今江蘇睢寧西北)人。早年與蕭望之匡衡同從后蒼受《齊詩》。元帝初待詔宦者署,後任中郎、諫大夫,以壽終。其說《詩》每附會陰陽五行,頗涉怪異,人稱《齊詩》翼氏學。

通鑑記載

孝元皇帝上初元二年(甲戌,公元前四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樂陵侯史高以外屬領尚書事,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為之副。望之名儒,與堪皆以師傅舊恩,天子任之,數宴見,言治亂,陳王事。望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散騎、諫大夫劉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勸導上以古制,多所欲匡正;上甚鄉納之。史高充位而已,由此與望之有隙。
中書令弘恭、僕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帝即位多疾,以顯久典事,中人無外黨,精專可信任,遂委以政,事無小大,因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眥,輒被以危法;亦與車騎將軍高為表里,議論常獨持故事,不從望之等。
望之等患苦許、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由是大與高、恭、顯忤。上初即位,謙讓,重改作,議久不定,出劉更生為宗正。
望之、堪數薦名儒、茂材以備諫官,會稽鄭朋陰欲附望之,上書言車騎將軍高遣客為奸利郡國,及言許、史弟子罪過。章視周堪,堪白:“令朋待詔金馬門。”朋奏記望之曰:“今將軍規撫,雲若管、晏而休,遂行日昃,至周、召乃留乎?若管、晏而休,則下走將歸延陵之皋,沒齒而已矣。如將軍興周、召之遺業,親日昊之兼聽,則下走其庶幾願竭區區奉萬分之一!”望之始見朋,接待以意;後知其傾邪,絕不與通。朋,楚士,怨恨,更求入許、史,推所言許、史事,曰:“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於是侍中許章白見朋。朋出,揚言曰:“我見言前將軍小過五,大罪一。”待詔華龍行污穢,欲入堪等,堪等不納,亦與朋相結。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將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恭、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後上召堪、更生,曰:“系獄。”上大驚曰:“非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頭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因使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師傅。即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於是制詔丞相、御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無它罪過。今事久遠,識忘難明,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勛印綬;及堪、更生皆免為庶人。”
二月,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
戊午,隴西地震,敗城郭、屋室,壓殺人眾。
三月,立廣陵厲王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籞池田假與貧民。又詔赦天下,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
夏,四月,丁巳,立子驁為皇太子。待詔鄭朋薦太原太守張敞,先帝名臣,宜傅輔皇太子。上以問蕭望之,望之以為敞能吏,任治煩亂,材輕,非師傅之器。天子使使者征敞,欲以為左馮翊,會病卒。
詔賜蕭望之爵關內侯,給事中,朝朔望。
關東飢,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己酉,地復震。
上復征周堪、劉更生,欲以為諫大夫;弘恭石顯白,皆以為中郎。
上器重蕭望之不已,欲倚以為相;恭、顯及許、史子弟、侍中、諸曹皆側目於望之等。更生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地震殆為恭等,不為三獨夫動。臣愚以為宜退恭、顯以章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如此,則太平之門開,災異之願塞矣。”書奏,恭、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果服;遂逮更生系獄,免為庶人。
會望之子散騎、中郎亻及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復奏:“望之前所坐明白,無譖訴者,而教子上書,稱引亡辜之詩,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弘恭、石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得不坐,復賜爵邑,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於上,自以托師傅,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冬,十二月,顯等封詔以付謁者,敕令召望之手付。因令太常急發執金吾車騎馳圍其第。使都至,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魯國朱雲,雲者,好節士,勸望之自裁。於是望之仰天嘆曰:“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字謂雲曰:“游,趣和藥來,無久留我死!”竟飲鳩自殺。天子聞之驚,拊手曰:“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是時,太官方上晝食,上乃卻食,為之涕泣,哀動左右。於是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良久然後已。上追念望之不忘,每歲時遣使者祠祭望之冢,終帝之世。
臣光曰:甚矣孝元之為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訴望之,其邪說詭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於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為必無憂。已而果自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智之君,孰不感動奮發以厎邪臣之罰!孝元則不然。雖涕泣不食以傷望之,而終不能誅恭、顯,才得其免冠謝而已。如此,則奸臣安所懲乎!是使恭、顯得肆其邪心而無復忌憚者也。
是歲,弘恭病死,石顯為中書令。
初,武帝灰南越,開置珠厓儋耳郡,在海中洲上,吏卒皆中國人,多侵陵之。其民亦暴惡,自以阻絕,數犯吏禁,率數年壹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二十餘年間,凡六反。至宣帝時,又再反。上即位之明年,珠厓山南縣反,發兵擊之。諸縣更叛,連年不定。上博謀於群臣,欲大發軍。待詔賈捐之曰:“臣聞堯、舜、禹之聖德,地方不過數千里,西被流沙,東漸于海,朔南暨聲教,言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故君臣歌德,含氣之物各得其宜武丁、成王、殷、周之大仁也,然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羌,南不過蠻荊,北不過朔方,是以頌聲並作,視聽之類鹹樂其生,越裳氏重九譯而獻,此非兵革之所能致也。以至於秦,興兵遠攻,貪外虛內而天下潰畔。孝文皇帝偃武行文,當此之時,斷獄數百,賦役輕簡。孝武皇帝厲兵馬以攘四夷,天下斷獄萬數,賦煩役重,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斗傷於後,女子乘亭障,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今關東民眾久困,流離道路。人情莫親父母,莫樂夫婦;至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此社稷之憂也。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驅士眾擠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救助饑饉,保全元元也。詩云:‘蠢爾蠻荊,大邦為讎。’言聖人起則後服,中國衰則先畔,自古而患之,何況乃復其南方萬里之蠻乎!駱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與禽獸無異,本不足郡縣置也。顓顓獨居一海之中,霧露氣濕,多毒草、蟲蛇、水土之害;人未見虜,戰士自死。又非獨珠厓有珠、犀、玳瑁也。棄之不足惜,不擊不損威。其民譬猶魚鱉,何足貪也!臣竊以往者羌軍言之,暴師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費四十餘萬萬;大司農錢盡,乃以少府禁錢續之。夫一隅為不善,費尚如此,況於勞師遠攻,亡士毋功乎!求之往古則不合,施之當今又不便,臣愚以為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無以為。願遂棄珠厓,專用恤關東為憂。”上以問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陳萬年以為當擊,丞相於定國以為:“前日興兵擊之連年,護軍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還者二人,卒士及轉輸死者萬人以上,費用三萬萬餘,尚未能盡降。今關東睏乏,民難搖動,捐之議是,”上從之。捐之,賈誼曾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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