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性質學說

兩種性質學說是英國經驗論哲學家、近代聯想主義倡導者J.洛克關於感覺觀念與客觀世界關係的學說。1690年在其《人類理解論》中提出。承認人的一切感覺觀念均由外界物質引起,但並不認為一切感覺觀念都是外物的真正印象。

按照是否反映外物,可把感覺觀念分為兩類:第一性質的觀念是反映物體的體積、廣延、形狀、運動等的觀念,這類觀念與自己的原型相似;第二性質的觀念是關於事物的顏色、聲音、滋味、氣味等的觀念,它們完全根據主體的變化而變化,不存在與之相符的原型,至多在物體中有引起這種感覺的誘因。第二性質的觀念有賴於主觀感受,人若不去感受,這些性質就不復存在。該學說表明J.洛克已觸及心理活動中主客體相互作用這一問題,但因誇大認識的主觀性和相對性,而背離反映論,滑向符號論。後由貝克萊加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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