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人類對光的視覺效應)

色彩(人類對光的視覺效應)

色彩是通過眼、腦和我們的生活經驗所產生的一種對光的視覺效應。人對顏色的感覺不僅僅由光的物理性質所決定,比如人類對顏色的感覺往往受到周圍顏色的影響。有時人們也將物質產生不同顏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稱為顏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色彩
  • 七種顏色:紅、橙、黃、綠、青、藍、紫
  • 波長範圍:約312.30納米至745.40納米
  • 紅色:約625—740 nm
物理現象,可見光的光譜,詳解,光與色覺,條件,色,顏料,體系套用,分類,種類,色系,色相,明度,純度,基本類型,色相對比,零度對比,調和對比,強烈對比,冷暖對比,立體色標,設計套用,裝飾美化,設計印刷,感受,眼睛與光,物體顏色,聯想,具象,抽象,

物理現象

電磁波的波長和強度可以有很大的區別,在人可以感受的波長範圍內(約312.30納米至745.40納米),它被稱為可見光,有時也被簡稱為。假如我們將一個光源各個波長的強度列在一起,我們就可以獲得這個光源的光譜。一個物體的光譜決定這個物體的光學特性,包括它的顏色。不同的光譜可以被人接收為同一個顏色。雖然我們可以將一個顏色定義為所有這些光譜的總和,但是不同的動物所看到的顏色是不同的,不同的人所感受到的顏色也是不同的,因此這個定義是相當主觀的。
一個彌散地反射所有波長的光的表面是白色的,而一個吸收所有波長的光的表面是黑色的。
一個虹所表現的每個顏色只包含一個波長的光。我們稱這樣的顏色為單色的。虹的光譜實際上是連續的,但一般來說,人們將它分為七種顏色:紅、橙、黃、綠、青、藍、紫;每個人的分法總是稍稍不同。單色光的強度也會影響人對一個波長的光所感受的顏色,比如暗的橙黃被感受為褐色,而暗的黃綠被感受為橄欖綠,等等。
另外,色彩的產生與物質分子間距離的關係最密切。若物質的分子間距離近(密度高),距離近的話束縛力就強,導致振動較慢,於是呈現暗色調;反之是暖色調。物質的色彩變幻是由於世界上不同物質間的互相振動干預導致的,色彩是光芒的低級狀態。
此外,宇宙之所以是黑暗的是由於其周圍沒有星羅棋布的高密度物質,好比你可以想像你周圍空無一物就一個電燈泡和空氣以及你自己,那么也是如同太空人在宇宙中一般黑暗的。我們並沒有看見空氣的顏色,只不過在隔著空氣的另一邊有個顏色物質填充了我們的視覺。這也難怪讓古代歐洲人討論了半天到底透明的空間裡有沒東西,其實是有的;這又好比現代人討論宇宙間是否有填充物?至少教科書中給出了否定的答案。(按這樣的類比思維,宇宙肯定有填充物)

可見光的光譜

顏色
波長
頻率
紅色
約625—740 nm
約480—405 THz
橙色
約590—625 nm
約510—480 THz
黃色
約565—590nm
約530—510THz
綠色
約500—565 nm
約600—530 THz
青色
約485—500 nm
約620—600 THz
藍色
約440—485 nm
約680—620 THz
紫色
約380—440 nm
約790—680 THz
速度:在同一介質中不同顏色的光速都是一樣的,真空中為3×10^8m/s
心理“重量”:從大到小依次為紅, 藍,綠,橙,黃,白

詳解

在人類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發展的過程中,色彩始終煥發著神奇的魅力。人們不僅發現、觀察、創造、欣賞著絢麗繽紛的色彩世界,還通過日久天長的時代變遷不斷深化著對色彩的認識和運用。人們對色彩的認識、運用過程是從感性升華到理性的過程。所謂理性色彩,就是藉助人所獨具的判斷、推理、演繹等抽象思維能力,將從大自然中直接感受到的紛繁複雜的色彩印象予以規律性的揭示,從而形成色彩的理論和法則,並運用於色彩實踐。
光色原理與色彩三原色及色彩混合
對於色彩的研究,千餘年前的中外先驅者們就已有所關注,但自17世紀的科學家牛頓真正給予科學揭示後,色彩才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色彩是一種涉及光、物與視覺的綜合現象,“色彩的由來”自然成為第一命題。
所謂色彩術語,即色彩的專用名詞。了解這些名詞的含義,一方面是基本知識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是闡述色彩原理與規律的必要的中介語言,所以應在開始就作為講解的內容。

光與色覺

經驗證明,人類對色彩的認識與套用是通過發現差異,並尋找它們彼此的內在聯繫來實現的。因此,人類最基本的視覺經驗得出了一個最樸素也是最重要的結論:沒有光就沒有色。白天使人們能看到五色的物體,但在漆黑無光的夜晚就什麼也看不見了。倘若有燈光照明,則光照到哪裡,便又可看到物像及其色彩了。
真正揭開光色之謎的是英國科學家牛頓。17世紀後半期,為改進剛發明不久的望遠鏡的清晰度,牛頓從光線通過玻璃鏡的現象開始研究。1666年,牛頓進行了著名的色散實驗。他將一房間關得漆黑,只在窗戶上開一條窄縫,讓太陽光射進來並通過一個三角形掛體的玻璃三稜鏡。結果出現了意外的奇蹟:在對面牆上出現了一條七色組成的光帶,而不是一片白光,七色按紅、橙、黃、綠、青、藍、紫的順序一色緊挨一色地排列著,極像雨過天晴時出現的彩虹。同時,七色光束如果再通過一個三稜鏡還能還原成白光。這條七色光帶就是太陽光譜。
牛頓之後大量的科學研究成果進一步告訴我們,色彩是以色光為主體的客觀存在,對於人則是一種視象感覺,產生這種感覺基於三種因素:一是光;二是物體對光的反射;三是人的視覺器官——眼。即不同波長的可見光投射到物體上,有一部分波長的光被吸收,一部分波長的光被反射出來刺激人的眼睛,經過視神經傳遞到大腦,形成對物體的色彩信息,即人的色彩感覺。
光、眼、物三者之間的關係,構成了色彩研究和色彩學的基本內容,同時亦是色彩實踐的理論基礎與依據。

條件

要了解牛頓發現的光色散現象的產生原因,還須從光的本質中尋找答案。
所謂光,就其物理屬性而言是一種電磁波,其中的一部分可以為人的視覺器官——眼所接受,並作出反應,通常被稱為可見光。因此,色彩應是可見光的作用所導致的視覺現象,可見光刺激眼睛後可引起視覺反應,使人感覺到色彩和知覺空間環境。可見光很普通,凡視覺正常的人都可感覺到它。可見光又神秘莫測和千變萬化,因為除了看見之外,沒有別的辦法加以接觸、穩定和認識。因此古今中外的許多科學家、藝術家、思想家都曾觀察、研究和思考它,但幾乎都沒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儘管牛頓把光作了分解,然而有人把這說成是“破碎了的光”。
光譜光譜
很顯然,可見光不是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東西,不是細胞、分子、原子,也不是熱能、電能、化學能。
隨著科學的日益發展,對光的研究逐漸接觸到本質。仍然是牛頓,在1672年首先提出,光是物體射出的一種微粒,稱為光粒,它以極大的速度由發光體四向射出,達到人眼就產生光的感覺,被稱為微粒說。
1678年海根斯等認為,宇宙間瀰漫著一種稀薄而具有彈性的介質叫以太。物質發光,則其電子振動,經周圍的以太依次傳遞到遠方,成為一種橫波,橫波進入人眼引起光感,被稱為波動說。
1864年麥克斯韋認為,光並不是以太自身的運動,而是以太之中的電磁變化而引起的傳播,以太波即電波的一種,被稱為電磁說。
現代科學證實,光是一種以電磁波形式存在的輻射能。它具有波動性,又具有粒子性。光具有的這兩種性質,在光學上稱為“二象性”。
陽光通過三稜鏡時隨著波長的不同,行進的線路也不相同:紫色光波長最短,行進速度最慢,曲折最大(折射角度最大),紅色光波長最長,折射角度最小,其餘各色光依次排列,才形成七色光譜。光照射到不透明物體的表面時產生粒子“碰撞”,部分反射、部分被吸收,這種反射光作用於視覺器官,形成物體色的概念。這些便是光的色散現象和物體色彩本質性科學解答。
在整個電磁波範圍內,並不是所有的光都有色彩。電磁波包括宇宙射線、X射線、紫外線、紅外線、無線電波和可見光等,它們都各有不同的波長和振動頻率。只有從380毫微米到780毫微米波長之間的電磁波才能引起人的色覺,這段波長叫可見光譜,即常稱的光。
其餘波長的電磁波都是人眼所看不見的,通稱不可見光,實際上是不同的射線或電波。波長長於780毫微米的電磁波稱為紅外線,短於380毫微米的電磁波叫紫外線。各種光具有不同的波長,其大小仍用毫微米來計量。
由三稜鏡分解出來的色光,如果用光度計來測定,就可得出各色光的波長。因此,色的概念實際上是不同波長的光刺激人的眼睛所產生的視覺反映。
光的物理性質由光波的振幅和波長兩個因素決定。波長的長度差別決定色相的差別。波長相同而振幅不同,則決定色相明暗的差別,即明度差別。
有光才會有色,光產生於光源。光源有自然的和人造的兩類。我們知道,被認為是白色(或無色)的陽光,和所有的燈光都是由各種波長與頻率的色光組成的,這些色光依次排列,即所謂“光譜”。不同光譜的燈如白熾燈、螢光燈等所發出的光,其色彩感覺也不同。
太陽光的光譜開始被認為是由紅、橙、黃、綠、青、藍、紫七色組成,後來有人提出由紅、橙、黃、綠、藍、紫六色組成,理由是青和藍色光始終未能測定其確切的波長界限差值。關於7色和6色光譜的觀點,在色彩學中似乎至今未有定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過大多數色彩學家、科學家、藝術家以及學者都認同六色觀點,而大多數色彩專業書籍都採用6色的觀點,原因主要是以六色排出的色表與色環便於色彩原理的闡述)。因為光譜色的名稱不僅為科學家和藝術家們所關心,語言學家和文學家也極為關注,出自他們各自的著眼點,對名稱含義的理解存在差異亦在所難免。例如橙色以色彩學論實為紅黃的間色,也有叫桔黃色的,現實中橙色的果實其色彩有很大的差別,就是橙子本身的色彩也有深淺差別,所以橙色只是所有橙子色彩的一個總概念,很難以某一個具體的果子為標準。由此可見,色彩的名稱本身實際上就存在著不確切性。又如青色,有人認為來源於藍晶石,因此應該藍綠色,而藍才是正色,所以光譜色中應該去青存藍。在日本,青天的青實際上是我們認為的天藍,所以在日本的光譜中習慣於去藍存青。此外,還有認為光譜只有紅、黃、綠、藍、紫五色組成的觀點。總之,有關7色、6色、5色的觀點可以說至今尚未定論,很難確認某種說法而否定另兩種說法,在閱讀不同的色彩理論書時,經常會出現說法不一的現象,原因已如上所述。
光譜光譜
用顏料配出和色游標準色相一致的六種色,定為顏料的標準色,即為紅、橙、黃、綠、藍、紫。

物體色的呈現是與照射物體的光源色、物體的物理特性有關的。
太陽光譜太陽光譜
同一物體在不同的光源下將呈現不同的色彩:在白光照射下的白紙呈白色,在紅光照射下的白紙成紅色,在綠光照射下的白紙呈綠色。因此,光源色光譜成分的變化,必然對物體色產生影響。電燈光下的物體帶黃,日光燈下的物體偏青,電焊光下的物體偏淺青紫,晨曦與夕陽下的景物呈桔紅、桔黃色,白晝陽光下的景物帶淺黃色,月光下的景物偏青綠色等。光源色的光亮強度也會對照射物體產生影響,強光下的物體色會變淡,弱光下的物本色會變得模糊晦暗,只有在中等光線強度下的物體色最清晰可見。
物理學家發現光線照射到物體上以後,會產生吸收、反射、透射等現象。而且,各種物體都具有選擇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性。以物體對光的作用而言,大體可分為不透光和透光兩類,通常稱為不透明體和透明體。對於不透明物體,它們的顏色取決於對波長不同的各種色光的反射和吸收情況。如果一個物體幾乎能反射陽光中的所有色光,那么該物體就是白色的。反之,如果一個物體幾乎能吸收陽光中的所有色光,那么該物體就呈黑色。如果一個物體只反射波長為700毫微米左右的光,而吸收其它各種波長的光,那么這個物體看上去則是紅色的。可見,不透明物體的顏色是由它所反射的色光決定的,實質上是指物體反射某些色光並吸收某些色光的特性。透明物體的顏色是由它所透過的色光決定的。紅色的玻璃所以呈紅色,是因為它只透過紅光,吸收其它色光的緣故。照相機鏡頭上用的濾色鏡,不是指將鏡頭所呈顏色的光濾去,實際上是讓這種顏色的光通過,而把其它顏色的光濾去。由於每一種物體對各種波長的光都具有選擇性的吸收與反射、透射的特殊功能,所以它們在相同條件下(如:光源、距離、環境等因素),就具有相對不變的色彩差別。人們習慣把白色陽光下物體呈現的色彩效果,稱之為物體的“固有色”。如白光下的紅花綠葉絕不會在紅光下仍然呈現紅花綠葉,紅花可顯得更紅些,而綠光並不具備反射紅光的特性,相反它吸收紅光,因此綠葉在紅光下就呈現黑色了。此時,感覺為黑色葉子的黑色仍可認為是綠葉在紅光下的物體色,而綠葉之所以為綠葉,是因為常態光源(陽光)下呈綠色,綠色就約定俗成地被認為是綠葉的固有色。嚴格地說,所謂的固有色應是指“物體固有的物理屬性”在常態光源下產生的色彩。
光譜光譜
光的作用與物體的特徵,是構成物體色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它們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約。只強調物體的特徵而否定光源色的作用,物體色就變成無水之源;只強調光源色的作用不承認物體的固有特性,也就否定了物體色的存在。同時,在使用“固有色”一詞時,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切勿誤解為某物體的顏色是固定不變的,這種偏見就是在研究光色關係和作色彩寫生必克服的“固有色觀念”。

顏料

與牛頓同時代的英國科學家布魯斯特發現,利用紅、黃、青三種顏料,可以混合出橙、綠、藍、紫四種顏料,還可以混合出其它更多的顏料,布魯斯特指出紅、黃、青是顏料三原色,即是別的顏料混合不出來的顏料。
19世紀初,英國生理學家托馬斯·楊在研究人類顏色視覺的生理理論時,建立了自己的三基本色光論。後由德國物理學家赫姆霍茲發展了這一學說,被稱為楊赫學說,或“三聯學說”,並為當今新的科研成果所不斷證實和完善。

體系套用

分類

在千變萬化的色彩世界中,人們視覺感受到的色彩非常豐富,按種類分為原色,間色和複色,但就色彩的系別而言,則可分為無彩色系和有彩色系兩大類。

種類

1.原色:色彩中不能再分解的基本色稱為原色。原色能合成出其它色,而其他色不能還原出本來的顏色。原色只有三種,色光三原色為紅、綠、藍,顏料三原色為品紅(明亮的玫紅)、黃、青(湖藍)。色光三原色可以合成出所有色彩,同時相加得白色光。顏料三原色從理論上來講可以調配出其他任何色彩,同色相加得黑色,因為常用的顏料中除了色素外還含有其它化學成分,所以兩種以上的顏料相調和,純度就受影響,調和的色種越多就越不純,也越不鮮明,顏料三元色相加只能得到一種黑濁色,而不是純黑色。
2.間色:由兩個原色混合得間色。間色也只有三種:色光三間為品紅、黃、青(湖藍),有些彩色攝影書上稱為“補色”,是指色環上的互補關係。顏料三原色即橙、綠、紫,也稱第二次色。必須指出的是色光三間色恰好是顏料的三原色。這種交錯關係構成了色光、顏料與色彩視覺的複雜聯繫,也構成了色彩原理與規律的豐富內容。
3.複色:顏料的兩個間色或一種原色和其對應的間色(紅與綠、黃與紫、藍與橙)相混合得複色,亦稱第三次色。複色中包含了所有的原色成分,只是各原色間的比例不等,從而形成了不同的紅灰、黃灰、綠灰等(此處表示列舉省略)灰調色。
由於色光三原色相加得白色光,這樣便產生兩個後果:一是色光中沒有複色,二是色光中沒有灰調色,如兩色光間色相加,只會產生一種淡的原色光,以黃色光加青色光為例:
黃色光+青色光=紅色光+綠色光+綠色光+藍色光=綠色光+白色光=亮綠色光

色系

1.有彩色系:指包括在可見光譜中的全部色彩,它以紅、橙、黃、綠、藍、紫等為基本色。基本色之間不同量的混合、基本色與無彩色之間不同量的混合說產生的千千萬萬種色彩都屬於有彩色系。有彩色系是由光的波長和振幅決定的,波長決定色相,振幅決定色調。
有彩色系中的任何一種顏色都具有三大屬性,即色相、明度和純度。也就是說一種顏色只要具有以上三種屬性都屬於有彩色系。
2.無彩色系:指由黑色、白色及黑白兩色相融而成的各種深淺不同的灰色系列。從物理學的角度看,它們不包括在可見光譜之中,故不能稱之為色彩。但是從視覺生理學和心理學上來說,它們具有完整的色彩性,應該包括在色彩體系之中。
無彩色系按照一定的變化規律,由白色漸變到淺灰、中灰、深灰直至黑色,色彩學上稱為黑白系列。黑白系列中由白到黑的變化,可以用一條垂直軸表示,一端為白,一端為黑,中間有各種過渡的灰色。純白是理想的完全反射物體,純黑是理想的完全吸收物體。可是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純白和純黑的物體,顏料中採用的鋅白和鉛白只能接近純白,煤黑只能接近純黑。
無彩色系的顏色只有明度上的變化,而不具備色相與純度的性質,也就是說它們的色相和純度在理論時等於零。二色彩的明度可以用黑白度來表示,愈接近白色,明度越高;越接近黑色,明度愈低。

色相

色相即每種色彩的相貌、名稱,如紅、桔紅、翠綠、湖藍,群青等。色相是區分色彩的主要依據,是色彩的最大特徵。色相的稱謂,即色彩與顏料的命名有多種類型與方法。
色相環、明度軸和純度圖色相環、明度軸和純度圖

明度

明度即色彩的明暗差別,也即深淺差別。色彩的明度差別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某一色相的深淺變化,如粉紅、大紅、深紅,都是紅,但一種比一種深。二是指不同色相間存在的明度差別,如六標準色中黃最淺,紫最深,橙和綠、紅和藍處於相近的明度之間。

純度

純度即各色彩中包含的單種標準色成分的多少。純的色色感強,即色度強,所以純度亦是色彩感覺強弱的標誌。物體表層結構的細密與平滑有助於提高物體色的的純度,同樣純度油墨印在不同的白紙上,光潔的紙印出的純度高些,粗糙額紙印出的純度低些,物體色純度達到最高的包括絲綢、羊毛、尼龍塑膠等。
不同色相所能達到的純度是不同的,其中紅色純度最高,綠色純度相對低些,其餘色相居中,同時明度也不相同。
色彩(人類對光的視覺效應)

基本類型

色相對比

兩種以上色彩組合後,由於色相差別而形成的色彩對比效果稱為色相對比。它是色彩對比的一個根本方面,其對比強弱程度取決於色相之間在色相環上的距離(角度),距離(角度)越小對比越弱,反之則對比越強。

零度對比

(1)無彩色對比 無彩色對比雖然無色相,但它們的組合在實用方面很有價值。如黑與白 、黑與灰、中灰與淺灰,或黑與白與灰、黑與深灰與淺灰等。對比效果感覺大方、莊重、高雅而富有現代感,但也易產生過於素淨的單調感。
(2)無彩色與有彩色對比 如黑與紅、灰與紫,或黑與白與黃、白與灰與藍等。對比效果感覺既大方 又活潑,無彩色面積大時,偏於高雅、莊重,有彩色面積大時活潑感加強。
(3)同類色相對比 一種色相的不同明度或不同純度變化的對比,俗稱同類色組合。如藍與淺藍(藍+白)色對比,綠與粉綠(綠+白)與墨綠(綠+黑)色等對比。對比效果統一、文靜、雅致、含蓄、穩重,但也易產生單調、呆板的弊病。
(4)無彩色與同類色相比 如白與深藍與淺藍、黑與桔與咖啡色等對比,其效果綜合了(2)和(3)類型的優點。感覺既有一定層次,又顯大方、活潑、穩定。

調和對比

(1)鄰近色相對比 色相環上相鄰的二至三色對比,色相距離大約30度左右,為弱對比類型。如紅橙與橙與黃橙色對比等。效果感覺柔和、和諧、雅致、文靜,但也感覺單調、模糊、乏味、無力,必須調節明度差來加強效果。
(2)類似色相對比 色相對比距離約60度左右,為較弱對比類型,如紅與黃橙色對比等。效果較豐富、活潑,但又不失統一、雅致、和諧的感覺。
(3 )中度色相對比 色相對比距離約90度左右,為中對比類型 ,如黃與綠色對比等,效果明快、活潑、飽滿、使人興奮,感覺有興趣,對比既有相當力度,但又不失調和之感。

強烈對比

(1)對比色相對比 色相對比距離約120度左右,為強對比類型,如黃綠與紅紫色對比等。效果強烈、醒目、有力、活潑、豐富,但也不易統一而感雜亂、刺激、造成視覺疲勞。一般需要採用多種調和手段來改善對比效果。
(2)補色對比 色相對比距離180度,為極端對比類型,如紅與藍綠、黃與藍紫色對比等。效果強烈、眩目、響亮、極有力,但若處理不當,易產生幼稚 、原始、粗俗、不安定、不協調等不良感覺。

冷暖對比

冷暖對比是將色彩的色性傾向進行比較的色彩對比。冷暖本身是人皮膚對外界溫度高低的條件感應,色彩的冷暖感主要來自人的生理與心理感受。

立體色標

我們把以上在白光下混合所得的明度、色相和彩色組織起來,選由下而上,在每一橫斷面上的色標都相同,上橫斷面上的色標較下橫斷面上色標的明度高。再由黑、白、灰作為中心軸,中心而外,·使同一圓柱上,色標的純度都相同,外圓柱上的比內圓柱上的純度高。再隊中心軸向外,每一縱斷面上色標的色相都相同,使不同縱斷面的色相不同的紅、橙、黃、綠、青、藍、紫等色相自環中心軸依時針順序而列,這樣就把數以千計的色標嚴整地組織起來,成為立體色標,影響較大的立體色標是奧斯特華色標和門塞爾色標。
色彩(人類對光的視覺效應)
孟塞爾色立體是由美國教育家、色彩學家、美術家孟塞爾創立的色彩表示法。它的表示法是以色彩的三要素為基礎。色相稱為Hue,簡寫為H,明度叫做Value,簡寫為V,純度為Chroma,簡稱C。色相環是以紅R、黃Y、綠G、藍B、紫P心理五原色為基礎,再加上它們中間色相,橙YR、黃綠GY、藍綠BG、藍紫PB、紅紫RP稱為十色相,排列順序為順時針。再把每一個色相詳細分為十等份,以各色相中央第5號為各色相得代表,色相總數為一百。奧斯特瓦德色立體是由德國科學家,偉大的色彩學家,諾貝爾獎金獲得者奧斯特瓦德創造的。奧斯特瓦德色立體的色相環,是以赫林德生理四原色黃、藍、紅、綠為基礎,將四色分別放在圓周的四個等分點上,成為兩組補色對。然後再在兩色中間依次增加橙、藍綠、紫、黃綠四色相,合計8色相,然後每一色相再分為三色相,成為24色相的色相環。取色相環上相對的兩色在迴旋板上迴旋成為灰色,所以相對的兩色為互補色。
孟塞爾色標孟塞爾色標

設計套用

裝飾美化

色彩在人們的社會生活、生產勞動以及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中的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現代的科學研究資料表明,一個正常人從外界接受的信息百分之九十是以上是由視覺器官輸入大腦的,來自外界的一切視覺形象,如物體的形狀、空間、位置的界限和區別都是通過色彩區別和明暗關係得到反映的,而視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對色彩的感覺。對色彩的興趣導致了人們的色彩審美意識,成為人們學會員能夠色彩裝飾美化生活的前提因素,正如馬克思所說“色彩的感覺是一般美感中最大眾化的形式”。

設計印刷

色彩和印刷的關係極端親密,可不幸的是設計師經常忘記了印刷。設計師和印刷師傅是一對歡喜冤家,他們擦出火花的場面司空見慣。設計師考慮了各方面的因素,千挑萬選了幾種顏色,但偏偏到印刷時就做不出預期的效果,印刷師傅心裡也暗暗埋怨設計師天馬行空,不管設計是否可行。蔡啟仁先生對這一點有很深的體會,他覺得一個設計師一定要多了解印刷。很多設計師,特別是新入行的,他們不了解印刷的過程,於是到複印時便出現一些本來可避免的錯誤。
通常最易出問題的,是印刷品的印刷色彩,效果並不如設計師心中所想。這個失誤的原因很多,而其中一個原因,很可能是跟印刷物料和印刷方法有關。同樣的油墨以不同的物料、不同厚薄的紙張印刷,所得的色彩效果肯定不同;即使物料相同,但以不同的印刷方法去印刷,油墨的厚度會不同,例如以柯式印刷就比柔性印刷的油墨較薄,影響所及,色彩的明亮度亦不一樣。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事前會就承印物的特點、油墨的使用及印刷方法等各方面考慮,設計時儘可能配合客觀條件;另一方面,設計師也應多與印刷師傅溝通,互相了解,才可儘量減低失誤的程度。
蔡啟仁先生相信,色彩的感染力是相當大,世界上無所謂好看的色彩或不好看的色彩,只在乎設計師如何運用。以他多年的經驗總結,設計師要運用嶄新的觀念去表現色彩的特色,設計和組合上都要帶給其他人清新的感覺,引導觀眾進一步發掘色彩背後的意義。另一方面,設計大多是為商品宣傳服務,所以設計師要為客戶打算,考慮有什麼可運用的資源,客戶預備在這個設計上投資多少等,當然最重要是這個色彩可否增加商品的吸引力。大自然無形之手給我們展示一個色彩繽紛的世界,千變萬化的色彩配搭令人著迷;同樣,一個成功的色彩設計,它擁有生命力,可以感染觀眾情緒。設計師對色彩運用多作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定可設計出更精彩的作品。
色彩的用途不僅僅是在印刷上,我們發現,在傳統的食物上也出現了很多五彩繽紛的色彩,比如彩面。

感受

眼睛與光

儘管亞里士多德就已經討論過光和顏色之間的關係,但真正闡明兩者關係的是牛頓。歌德也曾經研究過顏色的成因。托馬斯·楊在1801年第一次提出三元色的理論,後來亥姆霍茲將它完善了。1960年代人們發現了人眼內部感受顏色的色素,從而確定了這個理論的正確性。
人眼中的視錐細胞視桿細胞都能感受顏色,一般人眼中有三種不同的視錐細胞:第一種主要感受黃綠色,它的最敏感點在565納米左右;第二種主要感受綠色,它的最敏感點在535納米左右;第三種主要感受藍紫色,其最敏感點在420納米左右。視桿細胞只有一種,它的最敏感的顏色波長在藍色和綠色之間。
每種視錐細胞的敏感曲線大致是鐘形的,視錐細胞依照感應波長不同由長到短分為L、M、S三種。因此進入眼睛的光一般相應這三種視錐細胞和視桿細胞被分為4個不同強度的信號。
因為每種細胞也對其他的波長有反映,因此並非所有的光譜都能被區分。比如綠光不僅可以被綠視錐細胞接受,其他視錐細胞也可以產生一定強度的信號,所有這些信號的組合就是人眼能夠區分的顏色的總和。
如我們的眼睛長時間看一種顏色的話,我們把目光轉開就會在別的地方看到這種顏色的補色。這被稱作顏色的互補原理,簡單說來,當某個細胞受到某種顏色的光刺激時,它同時會釋放出兩種信號:刺激黃色,並同時擬制黃色的補色藍色。
事實上,某個場景的光在視網膜上細胞產生的信號並不是完全被百分之百等於人對這個場景的感受。人的大腦會對這些信號處理,並分析比較周圍的信號。例如,一張用綠色濾鏡拍的白宮照片——白宮的形象事實上是綠色的。但是因為人大腦對白宮的固有印象,加上周圍環境的的綠色色調,人腦的會把綠色的障礙剔除——很多時候依然把白宮感受成白色。這被稱作現象在英文中被稱作“Retinex”——合成了視網膜(retina)和大腦皮層(cortex)兩個單詞。梵谷就曾使用過這個現象作畫。
人眼一共約能區分一千萬種顏色,不過這只是一個估計,因為每個人眼的構造不同,每個人看到的顏色也少許不同,因此對顏色的區分是相當主觀的。假如一個人的一種或多種錐狀細胞不能正常對入射的光反映,那么這個人能夠區別的顏色就比較少,這樣的人被稱為色弱。有時這也被稱為色盲,但實際上這個稱呼並不正確,因為真正只能區分黑白的人是非常少的。

物體顏色

關於物體的顏色,在教學活動中,往往有人說“物體是什麼顏色就反射(或透射)什麼顏色”,甚至有的說“物體所以呈現某種顏色,是因為它把其他顏色的光都吸收了的緣故”,我們認為,這兩種說法是不妥的乃至錯誤的。非發光物體的顏色取決於施照光源的顏色和被照物體對光的吸收特性。在沒有光源的黑暗環境裡,任何物體都不會呈現其顏色,只有在光照下,物體才可呈現一定的顏色。同一物體在顏色不同的光源下呈現著不同的顏色;而在同一光源下的不同物體一般也呈現著不同的顏色。通常所謂物體的顏色是指這種物體在白光(陽光、白熾燈光、日光燈光等)下的顏色。眾所周知,白光是由紅、橙、黃、綠、藍、靛、紫七色光組成的,在科學技術上,人們還製造了各種單色光源,單色光源只有一種顏色,從波動理論講,單色光就是波長單一的光。迄今波長最為單純,顏色最為鮮艷的光源應推雷射。平常人們熟知白光可由七色光複合而成,卻很少了解白光也可以由較少顏色的光複合而成。實驗表明,如果把適當顏色的兩種單色光按一定的強度比例混合,可以形成白光。
這樣的兩種顏色就稱為互補色。圖1是互補色示意圖,圖中每條直徑兩端的單色光互為互補色。如紅光與青光為互補色,黃光與藍光為互補色,等等。當白光照射不透明物體時,由於物體對不同波長的光吸收、反射的程度不同,而使物體呈現了不同的反射顏色。若物體對各種波長的光都完全吸收,則物體呈現黑色;若完全反射,則呈現白色;若對各種波長的光,吸收程度差不多,則呈現灰色;如果物體有選擇地吸收某一或某些波長的光,那么這種物體的顏色就由它所反射的光的顏色來決定,即反光物體的顏色是與其選擇吸收光成互補色的顏色。例如,樹葉由於吸收了陽光中紫色而呈現綠色。
當白光照射透明或部分透明物體時,因其對不同波長的光吸收、透射的程度不同而使物體呈現了不同的透射顏色。若物體對各種波長的光透過的程度相同,這種物體就是無色透明的;若只讓一部分波長的光透過,其他波長的光被吸收,則這種部分透光物體的顏色就由透過光的顏色來決定,即透光的物體呈現的是與其選擇吸收光成互補色的透光顏色。例如,高錳酸鉀溶液吸收了白光中的綠色光而呈現了紫色的透光顏色。總之,物體反光和透光所呈現的顏色都是由與物體選擇吸收光成互補色的光而決定的顏色。當然,如果物體選擇吸收的不只是一種顏色的光,那么物體(反光或透光)的顏色就將由幾種吸收光的互補光複合而成。

聯想

色彩的聯想受到人的年齡、性別、性格、文化、教養、職業、民族、宗教、生活環境、時代背景、生活經歷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色彩的聯想分為具象聯想和抽象聯想兩種。

具象

具象聯想是指人們看到某種色彩後,會聯想到自然界、生活中某些具體的相關事物,如人們看到紅色後,會聯想到鮮血、紅旗、朝霞等,看到綠色,會聯想到小草、綠地等具體事物。

抽象

抽象聯想是指人們看到某種色彩後,會聯想到理智、高貴等某些抽象概念,人們看到白色,則可能聯想到純潔、樸實、典雅等抽象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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