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江總督兼理鹽政

兩江總督兼理鹽政,鹽官名。清順治初兩淮設巡鹽御史,順治十年(1653)廢,鹽政歸運司管理。十二年復設,康熙十一年(1672)停止,以安徽巡撫兼管,十二年設御史。道光十年(1830)鹽政歸兩江總督管理。宣統二年(1910)以兩江總督兼會辦鹽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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