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俱不成

兩俱不成是因明學中判定論式缺陷的核心術語,特指立論者與論對者均不認可因支與宗前陳之間邏輯關係的過失。其本質在於因支無法有效證成宗支,例如“聲為無常,眼所見故”的論式中,“眼所見”與“聲”這一主體無本質關聯。該概念最早由商羯羅主菩薩通過典型例證闡明,後經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系統劃分為四種類別。相較於形式邏輯,因明學不僅關注推理結構,更強調事實真確性,兩俱不成的判定正體現了這一特質。

基本介紹

  • 性質:因明學術語
  • 提出者:商羯羅主菩薩
  • 相關著作:《因明大疏》
  • 套用領域:三支論式
  • 分類數量:4種類型
  • 論式結構:宗因喻三支
定義與判定,分類體系,典型實例,學術特徵,

定義與判定

在三支論式(宗、因、喻)中,當因支無法證明宗支的主項(宗前陳)時,若立論者與辯論對手均否定其合理性,則構成兩俱不成。如“聲為無常,眼所見故”中,“眼所見”既不能證明聲的無常性,亦不被任何一方認可為有效論據。

分類體系

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將此過失細分為四種情況:有體全分兩俱不成、無體全分兩俱不成、有體一分兩俱不成和無體一分兩俱不成。

典型實例

  1. 商羯羅主菩薩例證:“聲為無常,眼所見故”——聲音與視覺感知無必然關聯
  2. 韓廷傑現代闡釋:“聲為無常,眼所見故”——感官功能的錯位導致邏輯斷裂

學術特徵

兩俱不成的判定凸顯因明學獨特思維:
  • 強調立敵雙方共識基礎
  • 注重事實層面真偽判斷
  • 要求因支與宗支存在實質關聯該標準較形式邏輯更嚴格,不僅排除推理錯誤,更剔除立敵雙方都不承認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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