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發展理論多維度的研究發現,
金融對
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由此,學者們開始進一步深度探討金融成長的演進根源,逐漸形成了古典
內生金融發展理論與現代內生金融發展理論兩派觀點。
以
阿羅-德布魯模型為基準的古典
內生金融發展理論,主要考察
信息不對稱、
交易成本與
風險管理之於
金融發展的關係。Gurley、Shaw和Diamond著重從交易成本出發,研究認為交易成本越低,
金融活動就會越發達。Leland和Pyle關注信息不對稱問題,研究顯示出降低信息不對稱的
機制越完善,金融發展就會越好。Diamond和Dybvig則從風險管理角度來分析,他們認為
金融中介作為“流動性蓄水池”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的
流動性風險。風險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金融發展程度的一個重要的
指標,風險管理水平越高,金融發展越好。
以
制度為視角的現代內生金融理論,則尤其重視制度在金融發展中的作用,它主要強調法律制度、文化傳統與
利益集團等因素與金融發展的關係,進而剖析金融發展的內生原因。Stulz和Williamson研究發現,宗教信仰與文化習俗對權利的
法律保護及執行
效率有顯著影響,從而與
金融發展聯繫密切。
Guiso、Sapienza和Zingales關於信任與金融發展的分析表明,在
市場主體之間存在越高信任度的地區,則金融發展水平越高。Rajan和Zingales關注
利益集團的力量,他們指出,小而集中的
利益團體能迅速採取
一致行動來影響
經濟活動。因此,該理論認為,經濟系統內的制度因素是決定
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交易成本大小及風險管理水平的關鍵,它們是金融發展的內在原因。
作用
內生金融理論打開了金融市場的黑箱--制度因素如同系統內金融成長的土壤與環境,它們對金融活動的生髮起重要的誘致作用。從這一角度看,金融活動可劃分為內生金融與外生金融兩類。對應地,凡沒有遵從系統內部制度特徵而生髮的金融活動就是外生金融。由於與經濟系統內的制度因素高度契合,內生金融比外生金融往往有更為突出的適應
能力,因而獲得更好的生存與發展空間。遺憾的是,理論研究還沒有洞悉與理清內生金融與外生金融在應對信息問題、交易成本問題及
風險問題能力上的
顯著差異,尤其是對影響我國
農村金融發展的制度因素缺乏足夠
認識,實踐上由此陷入種種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