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

市場主體

市場主體是市場上從事交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即商品進入市場的監護人、所有者。它具有自主性、追利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組織形式出現的法人;既包括營利性機構,也包括非營利性機構。因此企業、居民、政府和其他非營利性機構構成了市場主體的諸要素。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社會成員或者居民始終是小商品經濟中基本的市場主體。

2018年12月25日,國新辦舉辦發布會介紹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改革發展40年情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說:“40年來,我國市場主體數量從改革開放初期的49萬戶,增長到2018年11月底的1.09億戶,增長了222倍。其中,實有企業達到3434.64萬戶。日均新設市場主體5.8萬戶,日均新設企業1.8萬戶。千人企業數量達24.7戶,較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013年11.36戶增長了11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主體
  • 外文名:Market Entity
  • 性質:具有盈利性
  • 分類投資者、經營者、勞動者
性質,分類,投資者,經營者,勞動者,消費者,企業,受益者,地位,特徵,

性質

市場主體具有盈利性,這是其最本質最重要的特徵。市場主體還具有獨立性,主要表現為產權的獨立和經營權的獨立。靈活性,市場主體遵循市場規律對經營戰略和策略進行調整,是其存在於市場的基本功能。此外,市場主體還具有相互間的關聯性 、平等性 、合法性等特徵。

分類

市場主體可以分為投資者、經營者、勞動者以及消費者,企業、受益者

投資者

投資者是指一般性營利性投資。投資者的構成資格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資的方向或領域。在一些領域內,非國有資本是不能進入的,所以投資者在此是不成立的。而在一些領域內,國家立法限制國有資本的進入,以達到鼓勵相關領域的發展。
2)投資的數量或額度。例如:《公司法》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3)出資形式。例如:《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此外,還有投資方式以及其他的規定。

經營者

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經營者的資格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意志能力。第二,經營範圍。第三,財產能力。第四,技術能力。除此以外,本文認為,經營者還應當具有信譽能力,即可以提供參與市場活動的資質。

勞動者

勞動者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

消費者

消費者是指非以盈利為目的的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
消費者是指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人。這就是說,消費者既可能是親自購買商 品的個人,也可能是使用和消費他人購買的商品的人;既可能是有關服務契約中接受服務(如旅館、運輸、酒店、食品、勞務等各種服務)的一方當事人,也可能是接受服務的非契約當事人。但必須指出的是,消費者並不能完全等同於買受人。
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非以盈利為目的。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並不是為了將這些商品轉讓給他人從而盈利,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目的主要是用於個人與家庭的消費。

企業

企業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

受益者

受益者就是指通過投資、經營、勞動、消費、以及企業分紅獲得應有的報酬。

地位

市場經濟是一種主體經濟,但這裡的主體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業(由於個人為企業所包容並為企業所體現,企業是區別於政府最主要的市場主體,所以在這裡個人一併為企業),因此,這裡就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即在市場主體中,經濟管理主體本位還是市場主體本位?
經濟管理主體本位還是市場主體本位,體現著經濟體制選擇的不同指導思想。
經濟管理主體本位意味著:經濟管理主體處於整個社會經濟的決策中心、指揮中心,政府是社會資源的最主要配置者,政府是企業的司令官;而市場主體處於次要地位甚至是被支配地位,少有或沒有自主權,只不過是政府意圖的忠實履行者,政府政策的嚴格執行者。以經濟管理主體本位為指導思想所選擇的經濟體制就是政府主治的經濟體制。
在歷史上政府主治的經濟體制確實也發揮過巨大的歷史作用,比如在資本原始積累時期,如果不是政府本位、沒有政府主治,那么就不能那么迅捷順利地積累原始資本並促進從封建生產方式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變以及真正建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如果果政府不誘導發展,那兒也許從來就不會發展。
市場主體本位意味著:市場主體處於社會經濟的中心,市場主體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市場主體是社會經濟的各分散決策主體,市場是社會資源的主要配置者,不是市場主體隸屬於政府而是市場主體獨立於政府,不是政府集權而是市場主體分權,不是市場主體聽命於政府而是政府服務於市場主體,市場主體成為市場經濟最主要、最適當的主體。
當然,以市場主體為本位並不是不要政府,但要求政府干預減少到最適當的限度,並且這最適當限度的政府干預也必須恰當地依法進行,就象一個照顧植物的園丁,為植物生長創造最適宜的條件一樣,為市場主體的發展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政府管理市場主體是使市場主體成為市場主體還是使市場主體成為自己的附屬物是衡量政府管理成功與失敗的根本而具體的標準。排斥市場主體本位,政府就是越俎代皰。以市場主體本位為指導思想所選擇的經濟體制就是市場主治的經濟體制也即市場經濟體制。只有以市場主體為本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分散在社會中的各種知識,才能最廣泛地調動最大多數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最充分地利用市場,才能最有效地進行自由競爭,才能最有力地抑制政府的非法干預,才能最根本地確立市場主體的市場主體地位。
實踐證明,只有以市場主體為本位,一切為了市場主體,一切依靠市場主體,社會經濟才能發展。強大的市場主體就是強大的經濟和強大的國家,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美國前總統柯立芝明確提出:“美國的事業是市場主體。”對此,我們完全可以接著說,中國的事業也是市場主體,甚或說,一切發展社會經濟的事業都是市場主體。

特徵

一:經濟性。市場主體應該是擁有一定數量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從事商品經營活動,獨立核算的社會基本經濟單位。
二:獨立性。市場主體應該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獨立自主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
三:平等性。在市場上,任何一個經濟組織都也是以平等的地位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都是在同等的條件下參與市場競爭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從事商品交換活動中都不應有任何特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