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審計

內部審計之父索耶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

定義,概念,與註冊會計師的區別與聯繫,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內容,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內部控制制度評審,開展明晰產權的審計,其他審計,和自我評估體系,

定義

概念

1,內部審計之父索耶關於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對組織中各類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評價,以確定是否遵循公認的方針和程式,是否符合規定和標準,是否有效和經濟的使用了資源,是否在實現組織目標。
2,1999年6月,內部審計師學會董事會通過了內部審計的如下定義:“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諮詢活動,用於改善機構的運作並增加其價值。通過引入一種系統的、有條理的方法去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內部審計可以幫助一個機構實現其目標。” 3,在我國內部審計,是指由被審計單位內部機構或人員,對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等開展的一種評價活動。內部審計是和政府審計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列的三種審計類型之一。

與註冊會計師的區別與聯繫

一、聯繫
註冊會師審計相比共同點是他們都以財務審計對起點,但關注【的地重點】不同,由財務審計為基礎的拓展的業務領域也不同。
二、區別
1、獨立性不同。
內部審計強調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與被審計部門之間的獨立性,不強調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與領導人之間的獨立性。因此內部審計本質上是單向獨立的。
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應稱法,即:由部門、單位內部設定的專職機構及人員,獨立地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用以健全內部控制,維護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綜合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在中國審計組織體系中,起著以國家審計為主導,以內部審計為基礎的重要作用,支撐著企業的審計工作。內部審計的本質在於,作為企業指揮者管理機能的一部分,對企業管理手段妥善與否、有無弊漏和是否經濟有效,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分析和評價。內部審計的主要缺陷和特點是,由於在本單位領導下進行內部審計活動,其獨立性表現稍弱;但具有及時性、連續性、針對性、預防性等特點。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註冊會計師審計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審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由於審計目標不同,故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也不同。
即便是兩者最大的相同點財報,注會與內審的關注的重點不同。註冊會計師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合有效性、經濟性、合規性。
4、業務範圍不同。
註冊會計師審計主要是財報審計,以財報審計拓展到代編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式、財務諮詢等活動。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財務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現在市面上的一些內部審計的書主要講的不是財務審計方面的內容,主要是避免與註冊會計師審計重複和有的內部審計專家的錯誤觀念導至,但是索耶在期著作中明確告誡“在熱衷於這些審計所產生的有利影響時,絕不能走得太遠,決不能乎視基本的財務審計和經濟業務審計”。
5、審計標準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公認的方針和程式,註冊會計師的標準是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動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內容

財務收支審計

主要是評價和監督企業是否做到資產完整、財務信息真實及經濟活動收支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對會計記錄和報表分析提供資料真實性和公允性證明;

經濟責任審計

是評價企業內部機構、人員在一定時期內從事的經濟活動,以確定其經營業績、明確經濟責任,這裡包括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

審計重點是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
以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式和途徑為內容,對企業的經營效果、投資效果、資金使用效果做出判斷和評價,其中基建工程預決算審計應為重中之重。

內部控制制度評審

主要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完整性、適用性及有效性進行評價。

開展明晰產權的審計

審計明晰其產權歸屬,避免造成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流失或其他有損企業利益的行為。

其他審計

結合企業自身行業特點,開展對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審計工作,以增強醫院後備能量。

和自我評估體系

對於客觀性和公正性的需要(這一點對於銀行業內審部門尤其重要)並不一定排除內審部門參與諮詢或建議工作的可能性。由於需要對決策行為進行控制,為確保管理層作出有根據的決策,建議高級管理層完善內部控制常常是一種節省成本的做法。但是,其他形式的建議或諮詢應當是內部審計基本職能的輔助性工作,因為內部審計是一項銀行內部的獨立評估工作,用於審查和評價銀行的內控體系(包括對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同時,即使內審人員已經建議高級管理層如何設定內部控制,他們也可就高級管理層直接或指導下建立起來的內控體系作出分析和評判。
有的銀行已經選擇引入對控制的自我評估體系。這可以描述為一種正式的書面流程,管理層和(或)工作班子可以通過這一流程分析其活動的運行情況,並評價相關內控程式的效率和有效性。這種自我評估也許是評價內部控制效率和有效性的實用技術,但它還不能替代內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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