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粟拜爵

中國古代將穀物輸入官府用以換取爵位的制度。有罪者也可以此得以減免刑罰。晁錯《論貴粟疏》:“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史記·平準書》:“(桑)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嵌漢書·食貨志》:“今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除罪。”後世也用以指交納一定數量的錢財捐取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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