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強迫症

基本介紹

  • 西醫學名兒童強迫症
  • 英文名稱: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OCD
  • 主要症狀強迫觀念強迫行為
  • 主要病因:遺傳因素,腦損害,神經遞質異常,心理因素等
  • 傳染性:無傳染性
疾病病因,遺傳因素,腦損害,神經遞質異常,心理因素,父母性格特徵,臨床表現,強迫觀念,強迫行為,診斷,疾病治療,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家庭治療,

疾病病因

遺傳因素

兒童OCD具有遺傳易感性,Lenane( 1990) 發現OCD患者的20%的一級親屬可以診斷為OCD。在多發性抽動症與OCD之間存在遺傳相關性,甚至認為兩者是同一基因的不同表現形式。Pauls等發現在5~9歲起病的OCD兒童中,家庭成員患抽動症的比率更高。

腦損害

腦損害被認為是OCD的發病原因之一。引起基底節損傷的各種腦損害都可以引起OCD。腦炎後帕金森疾病和亨庭頓舞蹈病患者發生OCD的比率增加。近年來發現OCD與小舞蹈病之間存在相關,在有小舞蹈病的兒童中OCD發生率增加。有人以CT檢測發現,兒童期起病的OCD患者尾狀核縮小,正電子發射X線體層攝影( PET)檢查顯示異常的局部葡萄糖代謝方式。雖然OCD的病因不明,但是許多線索提示與額葉、邊緣葉、基底節功能失調有關。

神經遞質異常

5-羥色胺回收抑制劑能有效地治療OCD,因此推論OCD 存在5-羥色胺功能紊亂。多巴胺等神經遞質也可能參與OCD的發病過程。

心理因素

精神分析理論認為兒童強迫症狀源於性心理發展固著在肛門期,這一時期正是兒童進行大小便訓練的時期,家長要求兒童順從,而兒童堅持不受約束的矛盾在兒童內心引起衝突,導致兒童產生敵意情緒,使性心理的發展固著或部分固著在這一階段,強迫症狀就是此期內心衝突的外在表現。

父母性格特徵

早在1962年,Kanner就認識到強迫症兒童多數生活在父母過分十全十美的家庭中,父母具有循規蹈矩、按步就班、追求完美、不善改變等性格特徵。

臨床表現

兒童強迫症主要表現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兩種類型。

強迫觀念

包括:(1)強迫懷疑。懷疑已經做過的事情沒有做好、被傳染上了某種疾病、說了粗話、因為自己說壞話而被人誤會等。(2)強迫回憶。反覆回憶經歷過的事件、聽過的音樂、說過的話、看過的場面等,在回憶時如果被外界因素打斷,就必須從頭開始回憶,因怕人打擾自己的回憶而情緒煩燥。(3)強迫性窮思竭慮。思維反覆糾纏在一些缺乏實際意義的問題上不能擺脫,如沉溺於“為什麼把人稱人,而不把狗稱人”的問題中。(4)強迫對立觀念。反覆思考兩種對立的觀念,如“好”與“壞”、“美”與“醜”。

強迫行為

包括:(1)強迫洗滌。反覆洗手、洗衣服、洗臉、洗襪子、刷牙等。(2)強迫計數。反覆數路邊的樹、樓房上的視窗、路過的車輛和行人。(3)強迫性儀式動作。做一系列的動作,這些動作往往與“好”、“壞”或“某些特殊意義的事物”聯繫在一起,在系列動作做完之前被打斷則要重新來做,直到認為滿意了才停止。(4)強迫檢查。反覆檢查書包是否帶好要學的書、口袋中錢是否還在、門窗是否上銷、腳踏車是否鎖上等。強迫症狀的出現往往伴有焦慮、煩躁等情緒反應。嚴重時會影響到患兒睡眠、社會交往、學習效率、飲食等多個方面。

診斷

根據DSM-Ⅳ診斷標準進行診斷,診斷依據包括以強迫性思維和(或)強迫性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患者認識到這些症狀是過分與不現實的,因無法擺脫而苦惱不安(在年幼兒童可能不具備這一特點);症狀影響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社會活動或交往等功能;排除其他神經精神疾病或強迫症狀,不能以其他精神障礙所解釋。

疾病治療

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是治療強迫症的主要方法之一,大量強迫症治療的研究結果顯示氯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文拉法辛等藥效果較好。

心理治療

行為治療與認知行為治療是能成功地治療兒童強迫症的最常用的心理治療方法。根據病人的情況及治療者的經驗選擇各種具體治療技術,如反應阻止( response prevention)、焦慮處理訓練等,對於一些嚴重重複的、類似於抽動症狀的儀式動作可以採用習慣反轉訓練( habit reversal)。家庭治療也是治療強迫症的重要方法,特別是對於那些存在有家庭不和、父母婚姻有問題、家庭成員存在特殊問題、家庭成員之間角色混亂的患兒,更適合做家庭治療。治療的目標是將家庭成員納入治療系統中,讓所有行為問題都公開呈現出來,充分理解每個家庭成員怎樣對強迫性行為產生影響,重新組織家庭關係,減輕患兒的強迫性行為,逐漸形成各種良性行為。

家庭治療

主要針對父母進行諮詢指導,消除父母的焦慮,糾正其不當養育方法,鼓勵父母建立典範行為來影響兒童,並配合好醫師進行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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