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經濟學術語)

價值(經濟學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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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泛指客體對於主體表現出來的積極意義和有用性。可視為是能夠公正且適當反映商品、服務或金錢等值的總額。

在經濟學中,價值是商品的一個重要性質,它代表該商品在交換中能夠交換得到其他商品的多少,價值通常通過貨幣來衡量,成為價格。這種觀點中的價值,其實是交換價值的表現。

古典經濟學則認為價值和價格並不等同。按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即商品價值。馬克思還將價值分為使用價值(給予商品購買者的價值)和交換價值(使用價值交換的量)。

經濟價值的本質是人類經濟產品、關係發展過程中的人類勞動作用。包涵創造產品的使用價值與創造生產關係的勞動價值。《資本論》中的價值概念特指交換價值,即資本關係下的本質。不能以局部範疇的價值代替一般的價值形態,同時一般的價值形態不等於局部的價值形態。價值的實踐必須以一定的範疇確定。

按照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觀點,“價值”就是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即產品價值。馬克思還將價值分為使用價值(use value)(給予商品購買者的價值)某個物品使用的價值(多么有用)如水有高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exchangable value)(給予商品提供者的價值)可交換其他商品的價值(多么值錢)如黃金有高交換價值。(出自資本論第一卷Capital volume I)。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價值
  • 外文名:Value
  • 內 涵:人類抽象勞動的結晶
  • 適用對象:商品生產勞動的產物
馬克思的價值理論,新古典主義經濟學,

馬克思的價值理論

馬克思的價值理論繼承和發展了古典主義尤其是亞當斯密以及大衛李嘉圖的價值概念。
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抽象的人類勞動,是商品的基本因素之一。具有不同使用價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換 ,如 1隻羊之所以會有20尺布的交換價值,是因為它們之間存在著某種共同的、可以比較的東西。這種共同的、可以比較的東西就是商品生產中的無差別的人類抽象勞動。無差別的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商品中,就形成了商品的價值。商品的價值表明:①商品必須具有使用價值,才會有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存在的物質承擔者。②價值是由抽象勞動而不是具體勞動形成的,具體勞動和自然物質相結合創造出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凝結在商品中才成為價值。③價值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它只有在商品交換中,通過一種商品與另一種商品的相互對等、相互交換的關係才能表現出來;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內容,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④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了商品生產者互相交換勞動的社會關係。
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指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隨著勞動生產率的變化而變化的。因此,勞動生產率越高,生產單位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就越少,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就越小;反之,情況相反。所以,商品的價值量與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量成正比,與生產這一商品的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新古典主義經濟學

根據新古典主義經濟學(比較流行的一種經濟學理論),物體的價值就是該物體在一個開放和競爭的交易市場中的價格,因此價值主要決定於對於該物體的需求,而不是供給。有些經濟學者經常把價值等同於價格,不論該交易市場競爭與否。而古典政治經濟學則認為價值和價格並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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