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爵(爵位)

侯爵(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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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是中國古代爵位名,侯爵為“超品”,即為超過一品之意。只授與皇親國戚與極少數功臣。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在中文裡也用“侯爵”來翻譯歐洲貴族爵位中相應等級的稱號(例如法國Marquis、英國Marquess、德國Markgraf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侯爵
  • 外文名:marquess
  • 分類爵位
  • 開始:中國先秦時代
  • 等級:歐洲貴族最低爵位以上第四級
中國,歐洲,

中國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
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諸侯國侯爵國有魯國齊國陳國蔡國衛國邢國晉國燕國管國滕國楊國箕子朝鮮薛國焦國賴國紀國等。
秦朝漢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內,侯爵作為非宗室人員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兩等,即列侯(徹侯)、關內侯。列侯(徹侯)以一縣為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關內侯有食邑、封戶,只能衣租食稅。
唐朝宋朝縣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歐洲

歐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四級一般在中文裡譯作“侯爵”,在公爵之下,在伯爵之上。近代歐洲各國的“侯爵”名稱相對統一,多數與法語的Marquis同源(例如英語MarquisMarquess、義大利語Marchese等),一部分國家保留了與德語Markgraf同源的名稱(但在德國也通用與第一組同源的Marquis)。
法語Marquis等稱號來自拉丁文marca(邊疆),原意為封於邊疆的諸侯。歐洲中世紀邊疆與內陸的概念區別源自於古羅馬帝國時期對帝國行省管理的劃分,比較穩定的內陸省份歸於元老院管理,而不穩定的邊疆省份歸於皇帝管理。中世紀以後,則把封疆貴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作最受君主信賴、管理邊疆的“侯爵”,和管理內地的“伯爵”。德語Markgraf等稱號也有相似的來源,其原意為“[管理]邊疆(mark)的伯爵(gr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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