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兼

併兼

併兼,漢語詞語,拼音bìng jiān,指合併、併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併兼
  • 拼音:bìng jiān
  • 注音:ㄅㄧㄥˋ ㄐㄧㄢ
  • 性質:漢語辭彙
1、合併;併吞。
墨子·非攻下》:今天下之諸侯,將猶多皆免功伐併兼,則是有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
《史記·蘇秦列傳》:毛羽未成,不可以高蜚;文理未明,不可以併兼。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政事》:江左造創,豪族併兼。
清吳偉業《茸城行》:非為仇家告併兼,即稱盜賊通囊槖。
2、兼併;吞併。
明張敬修《太師張文忠公行實》:貧民不至獨困,豪民不能併兼。
《東周列國志》第二十二回:公子申果堪主社稷,即當扶立為君,以脩鄰好,不然,便可併兼其地。
清林則徐《清釐福州小西湖界址告示》:豈忍縱豪右之併兼,而致良農之坐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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