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何景明

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信陽溮河區人。自幼聰慧,八歲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歲中進士,授中書舍人,並任內閣正德初,宦官劉瑾擅權,何景明謝病歸。劉瑾誅,官復原職。官至陝西提學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壇四傑”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與李夢陽並稱文壇領袖。其取法漢唐,一些詩作頗有現實內容。性耿直,淡名利,對當時的黑暗政治不滿,敢於直諫,曾倡導明代文學改革運動,著有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復集》38卷。墓地在今信陽師範學院大復山。

基本介紹

  • 本名:何景明
  • 字號:字仲默
    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
  • 所處時代:明代中葉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信陽
  • 出生時間:1483年8月6日
  • 去世時間:1521年8月5日
  • 主要作品:《大復集》
  • 主要成就:前七子之一、明朝文壇四傑
  • 作品特點:有盛唐遺風
  • 教育理念:品德優先,經世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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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明成化十九年(1483),何景明出生,其母李氏夢見太陽落到了自己懷裡,所以取名景明。
成化二十二年(1486),景明三歲時,其長兄景韶中了舉人。二哥景陽也學有小成,這激勵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聰明,六歲可以對聯,八歲可以寫文章,讀書強記能力很強。
何景明作品何景明作品
弘治八年(1495),何景明12歲的時候,其父親在渭源縣為官時,也帶著何景明。
弘治十一年(1497),何景明歸家,大哥景韶教他讀《尚書》,只九個月就可以講解了。此時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寧,調試信陽諸生,當讀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後大嘆"奇才",並特意到信陽來看何景明。於是何景明在這時就出名了。
弘治十二年(1499),何景明16歲時,與二兄同時中舉(省試),何景明以《尚書》經第三名中舉。
弘治十三年(1500),何景明參加禮部的春試,因為文中多奇字,主考官不欣賞,所以名落孫山。歸家後,二哥任巴陵縣令,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
弘治十五年(1502),景明20歲時,終於考上了進士。按理何景明就照例為庶吉士,但因他生性耿直,所以沒有成為庶吉士。
弘治十七年(1504),22歲這一年,正式授為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任起草詔令之職,參與機密,由文筆好者、有德者任之,屬從七品。
弘治十八年(1505),何景明奉命出使雲南,一年後回京。何景明為官之時,也是大宦官劉瑾當權之時,當時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歲,對他無可奈何。何景明上書首輔要求制裁劉瑾,但沒有用,何景明便請求還鄉,劉瑾批准。
何景明回信陽住了四年,除讀書、寫書之外就是遊玩。此期間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繼去世。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何景明官復中書舍人,並任內閣講經官。講官為帝王和大臣講儒家經典,一月三次。
正德十三年(1518),35歲這一年,何景明升為吏部驗封司員外郎,為從六品,長官為吏部尚書。下設四司: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也很有實權。
正德十三年(1518),升為陝西提學副使。官至四品。
正德十六年(1521),何景明因病辭官,回歸故里,6天后病故,年僅39歲。

主要成就

明代盛行台閣體,講究粉飾太平、華貴等,注重形式。盛行八股文。何景明中進士之後,也當時的李夢陽、康海、王九思邊貢、徐禎卿、王廷相等,倡導文學復古。當時合稱"明代前七子"。其主要主張是"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文章以適用為主,詩歌以反映現實、有韻味為好。
《大復論》《大復論》
何李的復古運動使中國文風在明代中期為之一大變。
當時這些人拚命地學習唐詩,亦步亦趨,後來何景明發現這又將詩歌創作帶到了死地,沒有創新。所以何景明在回到信陽時,接解到民間文學、詩歌,發現真正的文學是反映現實生活的詩歌,是有韻味的詩歌。所以認為老杜的詩沒有韻味,反而不如初唐四傑的好。反對模仿,要求獨創。並批評了李夢陽的詩歌創作。激怒了李夢陽,兩人從此反目。
何景明在任陝西提學副使期間,耳聞目睹到學政的弊病很多,就認真加以整頓。他專教學生“經術世務”,並把省內優秀生員選拔到正學書院學習,親自為他們講解經史,同時又建立了一套嚴格規章制度。經過一番整頓,文風大有好轉。

個人作品

相關作品
《何仲默集》十卷
何大復先生集》三十八卷
何大復集》二卷
《何子雜言》一卷
《何氏集》二十六卷
《四箴雜言》一卷
大復論
《律呂直解》
雍大記
何景明著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另《校漢魏詩》14卷、《何景明詩集》26卷、《雍大記》30卷、《大復集》38卷、《謝禮直節本》、及《何子雜言》、《學約》等十多種。 所著多收錄《四庫全書》,經譯為多國外文。

人物評價

《明史》記載:"官囊不滿三十金。"
明史》評價:“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李夢陽並有國士風。”

軼事典故

何景明一生為人耿直,凡是權貴不交,宦官不交。有時權貴請他,沒法拒絕,就自帶馬桶,座在桶上吃飯。
在陝西時,只要見著權貴的家屬為非作歹,抓住就打。從任上病歸時,只有白銀30兩。
何景明作為皇帝的欽差大臣出使滇南歸來,不取地方官吏貢獻一金一物。在就任陝西還里時,當他看到宦官劉瑾擅權、貪贓枉法時,敢於直言納柬,上書吏部部尚書,勸其秉政毋撓。
當文壇摯友李夢陽受迫害關到江西牢獄時,人人自危,惟何景明上書吏部為之奔呼。並在《應詔陳言治安疏》里,揭露皇帝存在的四個錯誤: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

史書記載

1987年7月, 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發行了《何大復集》(點校本)。
何景明作品何景明作品
明史》有其傳記,《皇明名臣言行史錄》、《陝西省志》、《河南省志》、《汝寧府志》、《信陽州志》 等皆有何景明專章。
河南巡撫蔡汝楠曾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並親撰碑文。開封禹王台五賢祠即專為何景明、李白杜甫高適李夢陽而立。

家庭成員

高祖:何太山
曾祖:何海
祖父:何鑒
父親:何信

後世紀念

1983年,信陽師院成立了“何景明研究室”。1984年3月,日本學者慕名前來拜鋨謁何景明墓,並與師範學院進行了學術交流。1986年全國何景明學術研討會在信陽召開。

墓地遺址

何景明墓位於信陽市、金牛山管理區白坡饗堂村,現信陽師範學院內,體育館北50米,新圖書館西100米處的山坳里。墓前原有何大復先生祠(即何家饗堂),大門牆上書有“世科”二字,後堂供奉何氏歷代祖宗。祠外道左有神道碑,墓在祠後,墓前設有明代萬曆二十五年(1597)青石透雕牌坊,橫額書"天賜靈原"四字,欽差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等顯要十人銜名其上。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儀仗,計有文吏、武士、獅子、馬、豬、羊各一對。
何景明墓何景明墓
2011年經過信陽市政府、信陽師範學院及信陽何氏宗親多方努力,共同出資一百多萬元,重修了“景明園”。

何景明文學獎

何景明文學獎分為6個子項獎。一是何景明文學大獎。獎勵評獎年度內有重要影響的信陽作家1人。二是文學分類獎。含長篇小說獎、中短篇小說(含結集出版的小小說)獎、詩歌獎、散文獎、雜文獎5個獎項。獎勵評獎年度內信陽作家在全國出版或發表的優秀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含結集出版的小小說)、詩歌集、散文集、雜文集各4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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