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勝凱

何勝凱

何勝凱(1980--),男,貴州遵義市長征鎮坪豐村村民。家中有母親,三個姐姐,一個弟弟。2005年12月9日,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2008年3月25日刑滿釋放,他對社會產生仇視、報復心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勝凱
  • 出生日期:1980年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貴州遵義市長征鎮坪豐村
  • 逝世日期:2011年
個人簡介,案件審理,何勝凱案全記錄,遇害法警鐘世鑫檔案,案件詳情,襲擊法院,襲警背後,作案背景,土地糾葛,上訪之路,“生於貧賤,長於磨難”,獄中“狂人日記”,開始懷疑有人害他,被稱為“貴州楊佳”,訴民的新障礙,法院宣判,宣判現場,案件焦點,是否患病,

個人簡介

何勝凱(1980--2011),男,貴州遵義市長征鎮坪豐村村民。家中有母親,三個姐姐,一個弟弟。2005年12月9日,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2008年3月25日刑滿釋放,他對社會產生仇視、報復心理。2009年10月14日,在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樓值班大廳,製造了一起個人恐怖主義事件,將一名法警、兩名保全、一名女清潔工刺傷。受傷法警鐘世鑫經搶救無效死亡。2010年7月21日,貴州省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何勝凱不服,提起抗訴。2010年11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二審公開審理,當庭並未宣判。2011年7月8日何勝凱被執行死刑

案件審理

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後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何勝凱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刑滿釋放後,何勝凱對作出終審裁判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懷恨在心,蓄謀報復。
何勝凱
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勝凱經過精心準備後闖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一樓大廳,持刀對該院的法警、保全、保潔員等4人進行連續刺殺,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勝凱作案動機卑劣,殺人手段極其兇殘,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又繫纍犯,實屬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何勝凱案全記錄

2005年12月9日,何勝凱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2008年3月刑滿釋放。
2009年10月14日,由於對判決不滿,何勝凱產生了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的心理。經踩點後,何勝凱闖入遵義中院,製造1死3傷的血案。因其作案蓄意效仿上海楊佳襲警案,被稱為“遵義楊佳”,轟動全國。
2009年10月18日,何勝凱在紅花崗區長征鎮家中落網,並於當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10月27日被逮捕,關押於遵義市第二看守所。
2010年6月7日,何勝凱案異地審理,由銅仁地區檢察分院向銅仁地區中院提起公訴。
2010年7月9日,何勝凱案在銅仁地區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何勝凱及其家人、辯護律師、受害人親屬及其委託代理人均到庭參與訴訟。公訴機關指控何勝凱犯故意殺人罪且繫纍犯,應從重處罰。
2010年7月21日,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這一結果,何勝凱當庭提出抗訴。
2010年11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二審公開審理。庭審自上午8點半持續至中午12點15分,當庭並未宣判。

遇害法警鐘世鑫檔案

姓名:鐘世鑫
出生:1962年農曆8月13日生於遵義縣馬蹄鎮。
入伍:1980年11月應徵入伍,1980年11月至1985年7月在雲南省德宏軍分區服役,歷任邊防八團戰士、教導隊副班長、運輸連副班長、警衛班班長;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在解放軍145醫院留守處服役,1986年3月轉為志願兵。
入黨:1983年2月在部隊入黨。
轉業:1994年4月進入遵義中院工作,2007年3月任法警支隊副支隊長主持工作,同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二級警督警銜,2007年7月任法警支隊支隊長。
遇害:2009年10月14日,鐘世鑫在履行警務工作職責中,為保衛全院幹警的安全,勇斗歹徒,身負重傷,經搶救無效英勇犧牲,年僅47歲。
榜樣:2009年10月底至12月,遵義中院黨組、遵義市委政法委、遵義市委、省委政法委先後發出向鐘世鑫學習的號召。
記功:2009年10月25日,省高院為鐘世鑫追記一等功。
宣講:2009年底,省高院黨組決定由遵義中院組成鐘世鑫先進事跡宣講團,在全市、全省法院系統進行宣講,進一步掀起向英雄學習的熱潮。
追授:2010年3月,鐘世鑫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為全國模範司法警察;2010年6月,被追授為全省、全市優秀共產黨員

案件詳情

襲擊法院

2009年10月14日,何勝凱回到家中。“沒看出來什麼不同,跟往常一樣。”何勝凱的二姐何勝先回憶道。然而令何勝先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跟往常一樣”的弟弟,卻在那一天做了一件轟動全國的事情。
當日下午16時23分,何勝凱頭戴黑色棒球帽,左手蓋一白底碎花睡衣,睡衣裡面藏著一把康巴藏刀,闖進遵義市中級法院。
保全劉育紅成為了他的第一個目標,在朝劉育紅腹部、手臂連刺四刀後,劉育紅倒下。從監控室衝出來的法警鐘世鑫一把抱住何勝凱,慌亂中何的刀掉在地上。
殺紅了眼的何勝凱迅速從背部抽出了另一把刀,刺向鐘世鑫的腹部和胸部。物管公司經理王義碧聽到外面有動靜,剛開門察看,何轉身便對她展開追殺,將王義碧刺倒在法庭門口;剛從樓道巡查出來的保全璩先武,亦被刺傷。
四人倒地之後,法庭外血跡斑駁。何勝凱將睡衣和棒球帽扔下,飛奔逃離現場。監控錄像顯示,何勝凱對4個人的襲擊僅用了30秒。
飛奔下台階時,何勝凱腳步不穩,撞到了停在台階下的一輛汽車和車旁一個正打電話的人。然後,跑過馬路,在法院對面的巷子裡消失。隨後救護車和警車呼嘯而至。鐘世鑫當晚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三名受傷者脫離生命危險。

襲警背後

再過兩個月,何勝凱就將步入而立之年。作案前後,他始終保持著難以想像的平靜。事發三天后,當地警方公布了從監控錄像中截取的圖像,並懸賞5萬元至10萬元徵集線索,但何並沒有選擇外逃。
遵義市公安局副局長楊世傑向本刊記者介紹說,搏鬥中何勝凱遺留下作案的太陽帽和隱藏刀具的睡衣,還有打鬥中脫落的刀鞘和一副白色線手套。警方開始依據這些線索地毯式排查。
楊世傑反覆看了監控錄像,發現何在作案中有個細節——他捅人的動作是從下往上挑刺,略顯笨拙,不像用刀的熟手。但在躲閃中,何有個拳擊比賽中“小碎步騰躍”的動作,十分敏捷。他後來了解到何身體好,一口氣能做幾十個伏地挺身
作案後何在一處舊磚窯焚燒了血衣,並在遵義公園的水池中丟棄了兇器。他後來供述說,自己就是想要殺穿制服的人。現場監控錄像也顯示,當時大廳內有兩名辦事的民眾,並沒有受到傷害。
被捕後,何回到遵義中院指認現場,他大喊“我要殺死你們”,因情緒激動,他癱軟在地上,最後被6名警員抬了出來。
楊世傑說,在審訊過程中何神智清醒,沒有胡言亂語。何勝凱殺人有特定的指向——法院,但沒有特定針對某個人。警方將此案概括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影響極大”。
何勝凱為什麼要衝進法院殺人?當地一個普遍被認同的說法是,何勝凱此次“襲警”與2005年那起頻頻上訪的“冤案”有關。

作案背景

土地糾葛

何勝先向《瞭望東方周刊》介紹:上世紀90年代末,鄰居唐坤地占了何家30平方米土地擴建房屋,起初答應補償,但補償款一直拖至2005年。
何勝凱
這一年,唐坤地被任命為坪豐村幹勁村民小組會計。此時,何家再去催錢,唐不再承認有其事。村民小組將何母一人叫去調解,不識字的何母在一份“無償占有”的調解書上籤了字。
此時的何勝凱正血氣方剛,為給家裡人討回公道,他多次與唐坤地發生糾葛。在一次打鬥中,何勝凱用刀將唐坤地大腿刺傷,唐住院一星期後出院。那一次,何勝凱匆忙逃到浙江,住在賓館裡,兩周后才回來。
2005年12月,何勝凱因故意傷害罪,被遵義市紅花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何勝凱諮詢過律師,律師認為他的情況一般是判6個月,何一直覺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
何勝凱對一審判決不服,在獄中提出抗訴,但被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入獄對何勝凱的心理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獄中的生活更讓他難以忘懷。在日記中,他寫道,“從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顏色。”
本刊記者看到一封尚未郵寄的信件,寫於獄中,何勝凱在給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這樣寫道:
“唐坤地強行占領我家幾十平方米土地建房。並竄(串)通坪豐村村支書李成權騙我文盲母親。以賠償為由騙她簽了一份公然違背法律公正的、嚴重侵害第三者權益的違法無償占有條款。
2005年9月26日長征派出所李昭翔將我吊起,拷打四個多小時,水米不進,由李昭翔編寫好材料提著我的手亂蓋手印。”
村支書李成權是這起糾紛的調解人,他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採訪時稱,“時間太長記不清了,我和何勝凱基本上沒有接觸,我的調解沒有偏袒。”
至於信中控訴的長征派出所李昭翔毆打何勝凱一事,遵義市公安局副局長楊世傑代表遵義警方予以否認,並稱如有此事將進行核查。

上訪之路

然而,當年這次故意傷害案的開庭,何家人一直沒有收到紅花崗區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和判決書,也沒有看到傷者的法醫鑑定書。
何的家人稱:在那次庭審上,何勝凱猛然發現他自己所說的供詞與判決書上的供詞不符,這一度被他戲稱為“鴛鴦判決書”。 何勝凱不服,在獄中抗訴,他以一個月寄出一封控訴信的頻率上訪,而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2008年3月25日,何勝凱刑滿釋放。出獄後的何勝凱並沒有再跟唐坤地發生糾紛,之前法院判決賠償唐某的一萬多元也未執行。
他開始上訪,何勝先對《瞭望東方周刊》稱,弟弟已經成了遵義中院的常客,但始終沒有人理會他。家人並不支持何勝凱的上訪,“忍一忍就好啦,過去的事就算了,面對現在的生活。”
何勝凱依然上訪。“公安局去過,法中院也去過。”三姐何勝芬對本刊記者表示,2008年何勝凱有一次回家說,他曾在一次上訪過程向接訪者大談“反腐政策”,法院的人“瞄”了他幾眼,何勝凱一直無法釋懷。
監控錄像顯示,2009年10月7日,何勝凱左手夾著一根煙,大搖大擺地來到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地媒體的報導稱,據負傷的保全回憶,那一天來人向他詢問“院長辦公室在哪裡”。次日,何勝凱到了二姐何勝先家,再次表明:“我還是要上訪,我申訴的問題,法院馬上就會給我答覆了。”
10月18日中午,何勝凱打開影碟機,悠然地聽著薩克斯曲。突然,一群便衣警察闖進家裡,將他帶走。
次日早晨,三姐何勝芬看電視時,發現弟弟被圍在一群人中間,手被反銬著,腳鐐也帶上了,眼部被打上了馬賽克。

“生於貧賤,長於磨難”

“弟弟的變化可能跟小時候的經歷有關。”在何勝芬眼裡,弟弟的善良與“殺人狂魔”絲毫沾不上邊。在驚訝之餘,她更多的是難以名狀的悲傷。
何勝凱一篇名叫“人生輓歌”的文字里寫道:“我是一粒來的(得)偶然的種子,我這人生何以如此淒涼,生於貧賤,長於磨難,蒼天這么多的冰刀雪劍。”
據何的家人介紹,何父常年喝酒,賭錢,回到家中還經常打人。1989年,何母提出離婚,大姐和三姐跟母親,二姐和何勝凱跟父親,那時,何勝凱才9歲。
此後,十幾歲的何勝先,帶著弟弟,靠寒、暑假賣菜賺取學費和生活費。因為害怕被取笑,姐弟倆還在夜間撿垃圾賣錢。何勝凱國中畢業後輟學,卻向別人借高中的課本自學。
2000年,父親因酗酒染疾而亡,何勝凱和二姐開始與母親生活。在村子裡,何家一直受到歧視,“好友並不多”。
何勝先稱,何勝凱從來不向別人訴苦,事發前兩個月,他都喜歡坐在太陽下伴著手機音樂獨自發獃,“有時候一出門就是大半天,回來了什麼也不說。”
何勝凱僅有的朋友李靖對《瞭望東方周刊》表示,何喜歡下象棋、打籃球,去健身房練拳,最有興致的話題是歷史。本刊記者在他凌亂的臥室中,發現他的書籍以歷史書和名人傳記居多。
在坪豐村村民羅從輝眼中,何勝凱雖然沉默寡言,但還是懂得日常的人情世故,遇見人也會主動打聲招呼,遞根香菸,“我們在街上見面,他會叫我一聲大哥。”
事發前,幾乎不看電視的何勝凱在國慶這天收看了閱兵式。

獄中“狂人日記”

10月23日,《瞭望東方周刊》在採訪中,何的家人偶然在一個鐵皮盒子中翻出一本日記。
2006年9月27日,獄中的何勝凱在日記中寫道:“回想這20多年來,所走的路,所接觸的人,所發生的事,內心是找不到一個適當的詞來形容,精神幾近崩潰邊緣,在痛苦中浸入麻木。”
“無論時間如何飛逝,關於被抓那天的情景,就像一張照片一樣定格在我的記憶中。那天,是我人生中最頓挫痛苦的一天。一千個一萬個後悔都不能挽回我的命運,最終來到看守所。從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顏色。整個人就像海浪中沖刷的沙堡,一點點慢慢地垮下去,再也不能復原。”
何在獄中的日記里充斥著“報國”的豪情與慷慨,“一個心有天下的人,蒼天不會負他!”岳飛的《滿江紅》亦被他抄錄在日記本上。但同時他也自嘲道:“你可能會嘲笑我是一個堂吉訶德,資源的不對稱,地位的不對等,正義不僅是遲到,而是永遠的缺席。”
而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何在獄中日記里大膽而狷狂的詞句:“許文強,文武雙全是我的榜樣,但(我的)目標只是千萬身家”;“我是拿破崙轉世”、“放眼現實,拋棄妄想,縱橫四海是我理想。疆場立刀,商海馳騁”。
他的字跡潦草,日記中經常文法不通,語句不順,思維及行文也很跳躍,但依然能從零碎的文字拼接中,窺探到何勝凱的心境變遷。
在日記中,痛苦、孤獨、淒涼是出現次數最多的詞語。他還將監獄形容成弱肉強食的叢林。
“法律這場戲中,需要律師、法官、警察演戲。”何勝凱在日記中寫道,“在這場戲中,誰是最大受害者,我的家人。肇事者卻身居官位,逍遙自在,八面威風,堪稱領率。像他們這樣瀆職,濫用公權,盡做違背法律與次(秩)序,道德與良知,法律制裁了他嗎?反而逍遙快活到了極至(致)。”
對自己犯罪的認識:
“何以未成為國家棟樑,卻來到這裡學習反省,成為了人民的罪人呢?”“國家對我們的教育一點點效果都沒有嗎?”
何勝凱何勝凱
對自己的評價:
“不,我們也曾‘我本善良’,人之初,性本善。”
“心有天下的人”
“生於貧賤,長於磨難”。
對祖國的期望:
“民族有望強於林,國家有望招環球”
“六十年之大治,國民之深望。”
“一為天下蒼生,二為共和國永存。”
“樹大難免有枯樹枝,要進行打掃衛生的清洗工作”。
“不旗幟鮮明地反腐……國家和民族將受到不測的命運。”
對法院的不滿:
“威嚴的人民法院竟然給我鴛鴦判決書,給我進行了篡改。”
“法官是社會正義和良知的最後一條底線,竟然如此腐爛、卑劣,不剷除大亂之期不遠。”
對自己的要求:
“為天下蒼生請難,引刀為一快,不負少年頭。”
“生不為惜,只可未為國之捐軀,蕩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雖死賊仍狂。憾。一腔熱血未君識。憾!”
對正義的渴求:
“資源的不對稱、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動用資源太懸殊,正義不僅是遲到,而是永遠的缺席。”
對人生的總結:
2009年6月8日,何勝凱寫下了一篇《人生輓歌》的文字:
我是一粒到來偶然的種子,我這人生何以如此淒涼,生於貧賤,長於磨難,蒼天這么多的冰刀雪劍。
我不想說自己比得上夕陽之歌,但楊佳之佳事,我和他認為是軒轅之慨事。
一個有心天下的人,蒼天不會負他吧?何以一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
為自己所有失敗、羞辱說再見了,我所愛的北國、中原,母親、親人們,為那些慘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刑滿釋放之後,何勝凱準備考駕照,接觸開車不久的他“一次過關”,這讓考了幾次才拿到駕照的何勝先頗感驚訝。

開始懷疑有人害他

考到駕照後,何勝凱找了份開車的工作,但看了工地後何勝凱就沒再去,因為路都是泥巴路,“怕翻下去沒有錢賠。”
他還做過酒樓服務員,推銷過原子筆芯。幾番求職不順,何勝凱有了挫敗感,有一次他竟莫名其妙地問二姐,自己到底要做什麼。
2009年2月,經人介紹,何勝凱結識本地女孩楊某,兩人迅速確立了戀愛關係。楊某十分討何家喜歡,她也沒有因何勝凱坐過牢而嫌棄他。
但不知何故,半年後兩人卻分手。警方和當地媒體稱,何勝凱“經常虐待她,把那個女娃兒打怕了,因此才分手了”。
楊某向《瞭望東方周刊》否認了這一說法,“這些話不知道是哪兒傳的。”楊某認為,造成分手的直接原因是,某天晚上下雨,楊未歸家,雙方在電話中爭執開來,最後何勝凱將電話甩到了家外,兩人就此分道揚鑣。
事實上,在此之前,何勝凱還有一段失敗的婚姻。
2004年,經大姐介紹,他擁有了第一次婚姻,但僅僅20天后便離婚。新婚妻子入門後,一個女人到他家來鬧,說何勝凱的新婚妻子一直在和她丈夫鬼混。儘管何母對媳婦有好感,但何勝凱執意離婚。
2009年7月份,在與第二個女友分手後,何勝凱性情變得古怪,“開始懷疑有人給他下毒。”
何勝凱從此不在家裡吃飯,而買了速食麵、八寶粥、火腿腸,連礦泉水他都買那種小瓶裝的帶回來喝。一天中午,何勝凱坐在沙發上看著外面的天空,烈日如火,他突然對何勝先說:“姐姐,你看外面烏雲滾滾。”何勝先回應:“你神經啊,太陽這么大!”

被稱為“貴州楊佳”

貴州心理諮詢師陳昌海在其部落格撰文稱,何勝凱的症狀屬於異常心理中的被害妄想,他建議,犯人刑滿釋放後,監獄系統應對其後期心理進行疏導,改善其較為偏激的想法,同時對心理健康狀態進行評估。
10月26日,曾經為楊佳代理的北京律師熊烈鎖和解瑞松趕到遵義,在看守所會見何勝凱後,雙方於10月27日下午簽訂了法律援助委託書。熊烈鎖對《瞭望東方周刊》說:“我們正在等待對何勝凱精神狀況的司法鑑定申請。通過何勝凱的描述,他很可能有妄想症。”
據介紹,見面的那個下午,何勝凱看上去很平靜,他要律師轉達對家人的歉意,“我對不起親人,讓他們和我一起吃苦受累!”
李靖稱,出事前的一個多月時間裡,他和何勝凱沒有見面,偶有幾次電話聯繫,“在電話里也不再和我開玩笑。”在此前的8月份,何勝凱給李靖打電話,只是憂鬱地問“能否一起走走”。
李靖向本刊記者介紹,今年3月底,他曾兩次陪同何勝凱去法院信訪反映情況,每當何上樓後,他都會在門口等候。何的家人也稱,他曾瞞著家人兩次去貴陽上訪。何勝先還向《瞭望東方周刊》展示了今年8月27日,何勝凱赴貴州省高級法院上訪的登記卡。
何勝凱認為在2005年,法院判決書中篡改了他的庭審證詞。本刊記者就此採訪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顧占雷時,他回應道:法院有法律監督程式及專職人員,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法院也不了解何勝凱上訪的情況。
“可能是他上訪時,某個法官的話語刺痛了他。”何勝先說,沉默了片刻之後,何又說,“你也知道的,有時候一個不經意間的傷害會被人記一輩子。”
在網路世界,有人稱何勝凱為“貴州楊佳”。
何勝凱在一篇日記里寫道:“我的命怎么這么苦,我寧願死,讓遵義更多的人知道我為什麼殺人?我不要這么苦命,我寧願早死早投胎,來世做雄傑!”
北京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撰文稱:“公力救濟之路斷了,看不到希望了,精神就出了‘問題’。最後,走上私力救濟的不歸路。構想一下,如果對何勝凱的申訴,能依法進行處理,也許慘案就不會發生了。”

訴民的新障礙

本刊記者輾轉找到案發時的目擊者簡婭,當天她正在和丈夫肖通為一個案子來到遵義中院,“有人突然大喊‘殺人了’,隨後有6個警察抬著滿身是血的鐘世鑫出來。”
47歲的法警鐘世鑫身中五刀,最終沒能逃過死亡一劫。
鐘世鑫是遵義市中院法警支隊隊長,在其帶領下,該支隊在2008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
上訪者呂秀英稱,她在與鐘世鑫的多次“碰撞”中,漸漸“化敵為友”。在呂秀英看來,這個法警“人很好”,“熱天給我們訴民送水,冬天讓我們進法院裡坐。”
呂秀英和一些訪民自發打車到殯儀館給鐘世鑫獻上花圈。何勝先亦想去探望死者家屬,但遭婉拒。
對比楊佳案,律師熊烈鎖說,兩起案件都是在公共場合襲警,兩人都成長於單親家庭,都認為自己有冤屈。
熟悉內情的當地政法界人士向本刊記者披露,2007年,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有四名法官被抓,其中民庭副庭長秦政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此外,該院民三庭庭長趙義娟近日因受賄被抓。
此前的2009年10月8日,貴州省高院也發生過一起暴力襲擊司法人員事件,5名歹徒在省高院門口,殺害了畢節縣一名法官。
10月26日,本刊記者在遵義市中院大門口看到,大廳內有6名警衛把守,都穿著防彈衣並配備了警棍。另外,轄區的老城派出所派來執勤的兩名民警,亦是荷槍實彈。出入法院的外來人,一律要受到嚴格盤查,沒有法院內部的人來接,外人很難進入。
這讓上訪者呂秀英多了一分憂慮,“以後想進法院更難了。”這是何勝凱案帶給訴民和法院之間的又一重障礙。

法院宣判

宣判現場

2011年2月16日11時,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害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鐘世鑫一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被告人何勝凱的抗訴,維持一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何勝凱
2月16日10時40分,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十幾名帶紅袖標的工作人員在法院門口執勤。20分鐘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這裡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宣判。10時45分許,帶著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蓋章的“旁聽證”,何勝凱的兩個姐姐進入法院大門。在法庭門口的安檢處,幾名警察對進入法庭旁聽的人逐一登記、核對身份證號碼。法庭里架著一台攝像機。
何勝凱的二審代理律師劉曉原注意到,法庭現場大約有60個座位,大約有30人旁聽,剩下的座位空著。被帶上法庭後,劉曉原發現何勝凱向旁聽席掃了一眼,然後站進被告席,雙手一直扶著面前的欄桿,“他一直在東張西望,不知道在看什麼,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一點也不像要面臨決定生死的審判。”劉曉原說,在審判長宣讀《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裁定書》”)的過程中,何勝凱突然大聲叫著:“這是一起政治案件。”法警立即予以制止。
裁判書宣讀完畢後,法警把何勝凱帶離法庭。“這時何勝凱又變得狂躁起來,大叫著說了五六句話,用的是方言。”劉曉原說。
整個宣判過程持續了約20分鐘。拿著判決書,劉曉原走出法院的大門,不停地按手機,11時23分,“何勝凱案,被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內容出現在他的微博上。
宣判結束後,何勝凱的姐姐在現場一直流著眼淚,直到心情稍微平復才離開法庭。“我不知道還能不能見到他,他是個罪犯,但對我來說,他是個弟弟。”二姐何勝先說。

案件焦點

2010年7月21日,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這一結果,何勝凱提出抗訴。
劉曉原說,種種跡象表明,何勝凱的精神可能存在問題,抗訴是為了爭取給何勝凱一個做“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機會,判定他是不是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何勝先告訴記者,弟弟何勝凱在2008年因鄰里關係發生糾紛,持刀將鄰居砍成輕傷,被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弟弟出獄後,就開始為自己的案子上訪,“原因是覺得兩年半的刑期太重了,還懷疑有人偽造了判決書。”
為了幫助弟弟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何勝先經常勸說何勝凱打消上訪的念頭,還幫助他考取了駕照,在小鎮上開了一個文具店。經營小生意的空餘時間,何勝凱依然堅持上訪。何勝先說,每次弟弟上訪回來都會發牢騷,並逐漸懷疑“有人要下毒陷害我”、“我捲入了權力爭鬥”、“法官警察拆散了我和女朋友”。何勝先說,何勝凱一度不敢吃家裡或飯館的飯菜,不喝家裡的水,只吃商店裡包裝的東西,堅稱有人要陷害他,有人對他下毒。
檢方認為,何勝凱在公安機關審訊時,供述自然流暢,在庭審中精神狀態正常,回答問題準確切題,且無家族病史,法院不應支持對何勝凱做司法精神疾病鑑定的意見。
記者查閱法律規定時發現,司法精神病鑑定委託只能由司法機關提起,其他組織或個人只能向司法機關提出申請,鑑定的決定權在司法機關。何勝凱的一審辯護律師在此案的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均申請啟動司法精神疾病鑑定,但均遭拒絕。抗訴時,何勝凱提出“一審法院對刑事責任能力的認定證據不足,對不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有異議”,辯護人提出“申請對何勝凱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的辯護意見。
2010年11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二審公開審理。劉曉原稱,法官並未當庭駁回司法精神疾病鑑定申請,稱還需“綜合考慮”,由合議庭最終討論決定。

是否患病

2月15日下午,二審宣判前一天,劉曉原在看守所見到了何勝凱。當時劉曉原最想知道的,是司法機關有沒有對何勝凱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讓劉曉原失望的是,何勝凱說,既沒有司法機關的人來找他說任何鑑定的事,也沒有醫學專家找他談過話。
會面中,劉曉原希望,何勝凱能給媽媽、姐姐、家人有點交代,何勝凱說自己沒什麼要交代的,讓何勝凱寫點什麼,也被他拒絕了。會見進行大約1個小時的時候,何勝凱主動提出“就到這裡吧。”“可能是沒鑑定,但也許是何勝凱沒說?”直到開庭前,劉曉原還抱著一絲希望。宣判過程中,劉曉原發現,何勝凱的申請和自己的辯護意見沒有得到支持。
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裁定書》上列出了“其在作案前曾到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幹警住宅小區和辦公樓進行踩點並打探法院院長的住處”;“為便於作案,其穿行動靈活的運動裝、牛仔褲、休閒鞋”;“為掩飾自己的面容,防止被認出來,其頭戴帽子”等13項行為,認定何勝凱在作案前有明確的殺人動機和目的,且作案報復對象特定,作案前、作案中、作案後思維清晰,準備充分,思考問題邏輯性強,有著極強的自我控制能力、自我保護意識和反偵查意識,其行為具有非常明確的計畫性、目的性和風險性。《裁定書》還指出,何勝凱在一審庭審中狀態正常,回答問題準確切題,無不正常情況,證人楊梅等7人平時未發現何勝凱有異常表現,家族也沒有精神病史。
因此,法院認為何勝凱要求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缺乏證據支持,不能成立,不予採納。劉曉原認為,對何勝凱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是一種司法程式正義的體現,是不是有精神疾病,應該交由醫學部門鑑定,不應該由表面現象推理斷定。
全國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大綱課題組成員、旅美精神病學專家劉錫偉曾見過何勝先,也看過何勝凱的案件材料。“我已經為何勝凱案寫了4篇文章,寄給相關部門,我個人認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劉錫偉說,他的精神分裂的症狀就是“妄想”。
劉錫偉進一步解釋說,從已經獲得的材料分析,何勝凱有3種“妄想”:第一種是“被害妄想”,因為他回家就找攝像頭,感覺有人監視他,還要拆散他和女友;第二種是“誇大妄想”,第三種是“物理作用妄想”,因為他說有“時空太空梭”,能做到心靈感應。“有的人認為何勝凱精神有問題,有的人認為何勝凱精神沒有問題,與其爭論不休,為什麼就不能做‘精神病司法鑑定’呢?那樣最有說服力。”劉錫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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