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稅法

低稅法是避免國際雙重徵稅的方法之一。 指居住國 (國籍國) 政府對本國居民 (公民) 來源於或存在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制定較正常稅率為低的稅率,以減輕或緩解國際雙重徵稅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既承認非居住國(非國籍國) 政府地域管轄權的優先地位,又行使居民 (公民) 管轄權。

採用這種方法對於跨國納稅人的國際雙重稅負能在多大程度上減輕,得視居住國 (國籍國) 政府稅率降低的幅度而定。因此這種方法不能從根本上免除國際雙重徵稅。加之此法雖具靈活性,但缺乏穩定性,故採用的國家較少。一般只是在實行抵免法的同時,作為一種輔助方法予以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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