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法

減免法是一種允許本國納稅人跨國已納外國所得稅的國外收入按低於本國的正常稅率納稅即按特別優惠稅率徵收國內稅的方法。

減免法又稱低稅法,即一國政府對本國居民的國外所得在標準稅率的基礎上減免一定比例。按較低的稅率徵稅,而對其國內來源所得按正常率徵稅。顯然,一國對本國居民來源於國外三的所得稅的稅率越低,越有利於緩解國際重複徵稅。但由於減免法只是居住國對已繳納外國稅款的國外所得按減低的稅率徵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減免法
  • 又稱:低稅法
  • 本質:國家法律
  • 方法:按稅率徵稅
實例
例如跨國納稅人甲從A國獲得100萬美元的收入,A國所得稅稅率為30%。納稅人甲所在母國的適用稅率為50%,它對本國跨國納稅人國外收入匯回部分按10%特別優惠稅率徵收,那么該納稅人獲得的部分避稅金額就是:
納稅人甲在A國實際納稅額:100×30%=30(萬美元)
納稅人甲在母國應納稅額:100×50%=50(萬美元)
納稅人甲按母國優惠稅率實納稅額為:100×10%=10(萬美元)
納稅人甲共實納稅額:30+10=40(萬美元)
躲避的納稅金額:50-40=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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