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鵬飛(陝西商洛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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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鵬飛,陝西商洛市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19年12月27日,山陽縣人民法院判處任鵬飛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任鵬飛
  • 國籍:中國
  • 性質: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成員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08年以來,任鵬飛結交社會閒散人員及有犯罪前科人員,多次在商洛市商州區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通過一系列的暴力行為及危害結果提升影響力,形成了以任鵬飛為首,以被告人程鐵鎖、左磊、王詠、汪濤、南鵬、薛海苹(在逃)等人為主要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以黑護商、以商養黑”逐漸發展壯大,採取開設賭場、組織賣淫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成立某實業公司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攬工程,非法斂財。
該組織成員依仗組織勢力,橫行鄉里、無事生非、逞強耍橫、毆打他人,欺壓殘害民眾,大肆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
在公安機關查處該案時,任鵬飛指使組織內成員向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行賄,打聽案情,企圖逃避法律追究處理。

依法判決

2019年12月27日,山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任鵬飛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開設賭場、容留賣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行賄、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容留賣淫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6名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又六個月不等,部分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部分財產;對13名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被告人,分別判處九年又六個月至四年又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90000元至33000元;對17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一般參加者,分別判處六年又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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