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勞養武

以勞養武,指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武裝部門組織、指導、幫助和扶持民兵積極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致富的同時,提高民兵素質,並自籌部分活動經費。以勞養武是在民兵傳統的勞武結合制度的基礎上,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現和發展的。中共中央1985年下發的22號檔案,把“以勞養武,富民強兵”作為民兵和預備役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認為這是為新時期民兵工作開拓了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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