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維禎

仇維禎,字庸足,淄川縣東官莊村人。出生於窮苦人家,在明朝天啟、崇禎年間,先後任戶部、禮部、 刑部、兵部四部尚書,領北京兵部大司馬銜。順治皇帝下旨賜御葬,並親筆御書塋林正面碑文:“贈 資政大夫、南京戶部尚書、北京兵部大司馬仇公維禎之墓。”並讓山東巡撫張玉衡親自督建仇家石林。《淄博歷史名人》簡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仇維禎
  • 出生地:淄川區羅村鎮東官莊
  • 出生日期:1577
  • 逝世日期: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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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仇維禎(1577—1652年),字庸足,淄川區羅村鎮東官莊人。仇維禎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尚未授官職,便於“聖上面前,哭訴金殿,因母受盡饑寒,養育之恩,應以孝道以報”。皇上感其至孝,乃準其歸鄉侍奉母親。崇禎年間,先後授禮、刑、戶、兵四科諫官給事中。

人物經歷

崇禎七年(1634年),升任兵部郎中,再升南京戶部尚書。當時仇維禎的母親年逾八旬,仇維禎想要回家侍奉母親,為其養老送終。再三上疏辭官,朝廷不允許。崇禎十三年(1640年),仇維禎轉任南京兵部尚書。這時在家省親的仇維禎想再次辭官不做,仇母堅決制止了他的打算。仇母說:“襄陽不守,襄藩過禍,國步維艱,正臣子陳力之日,安得顧其私乎?”仇維禎只好灑淚而別,去往南京。
南京在明朝初年是首都,永樂年間遷都北京以後,南京作為留都一直保留了六部、都察院等一整套與北京相對應的中央機構。這種兩京制度的特點是:皇帝和內閣大學士等決策人物都在北京,北京的六部等衙門是名副其實的中央權力機構;南京各衙門多為虛銜,公務清閒,任職官員被稱為“吏隱”,但地位一般不低於北京相對應的衙門官員。在留都握有實權的是南京參贊機務兵部尚書、南京守備太監和提督南京軍務勛臣。(顧城的《南明史》)據此說法,仇維禎的權力應該是很大的,但這時明朝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國家傾覆,危在旦夕。仇維禎不願與明廷一起滅亡,為崇禎帝殉葬,他只在南京兵部尚書的任上待了很短的時間,就在這年的夏季,辭官回家。
明朝滅亡時,天下大亂。仇維禎為保護家鄉父老,招募鄉兵千餘人,訓練他們保家護鄉。周圍四鄉依附仇家而居者達幾千家,寇盜不敢擾掠,平安無事。鄉人稱他大德大孝,於今傳頌。當時,曾有人向清廷誣告仇維禎在家招兵買馬,圖謀不軌。訊息傳至北京,經查為訛傳,朝廷不予追究。順治帝曾下詔以原官起用仇維禎,而仇維禎以年老力辭不就。順治帝欽賜貂裘一襲,令以原官(兵部尚書)致仕。關於仇維禎辭官不就,民間有許多傳說,大多荒誕不經。但都表明仇維禎了“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的人生信念。
明朝末年,淄博地區接連發生旱災,赤地千里,餓殍遍野。據《淄川縣誌》記載:崇禎“十年牛疫,秋虸蚄(粘蟲)生,害稼。”“十一年夏旱。”“十三年大飢,人相食。”“十六年夏,雨雹淤雙溝之東,大者一,入地尺余,以席覆之不盡,如碌碡者甚多。”在這種情況下,仇維禎捨棄家財,救濟百姓,真所謂毀家紓難。崇禎十三年,仇維禎晉京,沿路見屍橫遍野,便拿出金錢,找人掩埋了若干遺骸。回至家鄉,又拿出家中積粟二千石,賑濟貧飢者,救活了數千人。他還令人收養棄嬰,待莊稼收成後,其父母尚在者,將嬰兒放還之。崇禎十六年,仇維禎在其別業辛店,正當東西六郡九道處,拿出家中資粟掩骸(埋餓死者)、煮粥、舍粟、育棄嬰,與前次相比,多出了雙倍錢糧,救活了數千人。這兩次賑災,將仇維禎為官積蓄的錢財捐用一盡,宦囊空空如也。當地官紳百姓稱之為賢良。

生平事跡

原淄川通往臨淄的古道旁邊,東臨漫泗河有一破落古寺,因為寺的原名已無人知曉,當地人便稱之為“南官莊寺”。在寺西北丈許,有一孤墳,墳前有一座六棱石碑,碑頂上有一石雕和尚頭。正面書有“和尚墳”三個大字。
據傳說,和尚墳內葬埋著數十個和尚,他們是被集體處死後合葬在這兒的,地表堆土為墳,為勸戒後人行善積德而立有此碑。這本是明末仇維禎仇尚書在朝為官時,巧用皇帝上喻的諧音,為民除害的一大善舉。
傳說南官莊寺始建於隋朝。元朝時寺院宏大,香火興盛,同時又是周圍各村士民子弟讀書求學之處。至元朝末年,朱元璋起義北上,親帥義軍路經此處。在行軍作戰時,有一名原與朱元璋一起出家為僧,後又追隨其起義的偏將,因負傷後不能隨軍,請求駐足此寺,重入空門修行。朱元璋當即允諾。朱元璋公元1368年推翻元朝,在南京建立明朝,當上了皇帝後,該僧進京討封,明太祖便詔封為“欽寺御方丈”,食百頃廟產,將周圍土地全部化為廟產,附近百姓不論貧富,均為此寺廟的佃戶。廟內方丈世襲封號,地方官吏對廟內的事務也無權過問。此寺變成了當地的一個獨立王國。
最初幾任方丈,尚能誦經念佛,積德行善。然而百年以後,廟內的僧眾自恃先皇封號,逐漸為非作歹。成為為害一方的群霸,特別是到了明朝天啟年間,寺僧又與當朝權奸魏忠賢勾結,賣官鬻爵,欺男霸女,當時雖有幾任地方官意欲懲辦這群惡僧,但礙於有先皇封賜,且又有朝中權奸為其撐腰,不但沒有扳倒凶僧,反而落得個被革職查問。因此,寺僧更加喪心病狂,肆無忌憚。寺僧故意將附近各村的碾磨全部砸碎。只留寺內的碾磨。迫使各村村民碾米磨麵,都必須先到廟內捐貢納資,而且還要晝夜排隊。而寺內惡僧,見到稍有姿色的良家女子,便肆意調笑,百般凌辱……。為此,各村又紛紛用起了原始的石臼,用來搗碎米糧。仇尚書在京為官時,曾經多次上書皇帝要求下旨嚴懲。但每次都因為該寺有先皇封號未予理睬。
明崇禎三年,邱尚書之母許氏太夫人病逝,尚書回鄉奔喪。他在給皇帝的先啟奏摺中,再次提到故鄉的凶僧,要求辦完母親喪事順便處理他們。崇禎皇帝批閱道:“凶僧雖狂,乃已出家向佛,跳出五行之中,卿家不必過問,罷了、罷了。”
仇尚書回鄉處理完母親的後事。便召集淄川、益都的地方官員,傳達了崇禎皇帝對寺僧處理的上喻:“故里凶僧惡行,乃已出家向佛,跳出五刑之中,卿家不必過問,耙了耙了!”。他進一步向地方官們解釋說:“皇帝聖喻,該寺因有先皇封號,不宜動用常刑,亦不必依常規開審,可直接用耙地的耙,耕耙處死。”隨即,仇尚書讓兩縣官員派兵遣差,包圍寺院,寺內大小數百僧人全被捉拿。依照過錯和罪行,或流放其他寺院,或遣散還俗為民。對數十名罪大惡極的凶僧則就地處死。於是,在寺外的一片平地上,挖坑數十個,將凶僧埋入土中,只露個腦袋在外,然後用特製的鐵耙,套上大牛,橫拖豎耙……。直至將全部和尚的腦袋耙爛……。然後在寺旁掘一深坑,將其屍體合葬於坑內。為懲惡揚善,誠戒世人積德行善,地方官們特意在和尚墳前立一座六棱石和尚碑。寺廟的土地資財也全部散發給附近百姓。
仇尚書守孝期未滿,始逢李自成義軍進逼北京,清朝侵犯邊關,仇尚書只得匆匆進京復職。因為當時兵荒馬亂,處置凶僧一事,崇禎皇帝已也無心過問,最終不了了之。
(臧護德蒐集整理,流傳於南定、羅村一帶)

打馬回頭

從淄川城往東北三十里許,有一個依山傍水的小山村,名曰“東官莊”,此莊原名東莊,因為明朝期間出了一名仇姓進士,官經“四部”尚書,為此,村名為東官莊。在東官莊南面,有一石雕林,石雕中的兩匹駿馬不是昂首向前,而是被一武士扯韁回首,面向右前方。這就是傳說中的仇尚書“打馬回頭”。
據說,仇尚書名叫仇維禎,字庸足,出生於窮苦人家,他立志讀書,文武兼備。萬曆十七年考為秀才,天啟二年得中第八名進士,官封南京戶部尚書。在明朝天啟、崇禎年間,先後任戶部、禮部、刑部、兵部四部尚書,為官二十餘載,因不屈服於權奸魏忠賢一黨,被派往薊北駐守邊疆,領北京兵部大司馬銜。在帶兵期間,天災無收,民不聊生,軍不足餉,仇尚書散盡財資施捨糧米。崇禎十七年,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攻占北京,崇禎皇帝在煤山自縊身亡,仇尚書聞訊後,棄官攜印回鄉務農。
清朝入關以後,順治皇帝為維護政權,大量起用明朝的舊臣為官,數次派遣欽差召仇尚書進京入朝。仇尚書以“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為信條,拒絕扶持清朝,順治皇帝敬佩其氣節忠烈。下旨準許他在家賦閒養老,享受朝臣俸祿,百年之後,可按當時一品賜國喪御葬。同時讓其交出戶部尚書、兵部大司馬印及戶籍帳冊等機密檔案。欽差大臣到達東官莊後,仇尚書閉門不出,拒絕接受清朝聖旨。經欽差大臣一再請求,仇尚書才答應欽差大臣在副門宣旨,自己也並不接旨和謝恩。當差大臣宣讀完聖旨以後,仇尚書命人將兩顆印信及文書帳冊,用木杴從牆頭上撂出去,讓欽差大臣帶回京城去。
順治九年十二月,仇尚書年老病危,自知將不久於人世。召集子孫立下遺囑:“吾為官二十餘年,資財散盡,囊空如洗,唯存聖書滿箱。望爾等熟讀聖書,忠義莫忘,此乃維禎一生之念。”他隨即喘息片刻後又曰:“一生愚忠,不時二朝。清人入關,我朝亡故,我仇氏子孫,忠義為先,打馬回頭,定不做滿官。為告子孫後代,石馬回頭為鑑。”是年十二月十二日,仇尚書壽終正寢。享年七十六歲。
仇尚書死後,經山東巡撫張玉衡表奏順治皇帝。順治皇帝下旨賜御葬,並親筆御書塋林正面碑文:“贈資政大夫、南京戶部尚書、北京兵部大司馬仇公維禎之墓。”並讓山東巡撫張玉衡親自督建仇家石林。
仇家石林正門建碑亭兩座,左面碑亭內為順治親筆御書石碑,右面碑亭內石碑碑文為讚揚仇氏一生功德等,自此向南有石碑坊兩座,其中一座碑坊上刻有山東巡撫張玉衡的親筆楹聯一副,上聯是“職任諫垣,項強面冷劾權奸,此鐵漢一身詎屑交通魏宦”;下聯是“鎮撫邊帥,衣披帶曳定變亂,儼金城千里詢堪保障燕京”。另一座碑坊直通墓地。兩座碑坊之間,立有石人文武百官、石羊、石獸、石馬等石雕。仇家林的兩匹石馬並非昂首向前,而是遵照尚書遺囑,有兩名武士手拉韁繩轉首朝向右後方。這就是遺囑說的“石馬回頭”以告誡子孫。尚書去世以後,追封其後代長支為世襲五品守備。然而仇氏子孫謹遵先人遺囑,從清初到清末並無一人出任其職或領取俸祿。
仇家林石雕、石碑,一直存留至解放後仍完好無損,最終在十年動亂中被破壞貽盡,儘管遺址蕩然無存,但仇尚書一生不事二主的氣節則仍被當地人們傳頌。
(臧護德收集整理,流傳於羅村、南定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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