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旅行支票

人民幣旅行支票是為了適應我國旅行事業迅速發展的需要,為了滿足港澳地區人民探親訪友的方便,從1978年1月起,由中國銀行在港澳地區發行人民幣旅行支票,由港澳地區中國銀行機構出售,國內由各地中國銀行的分支行、處以及指定的人民銀行分支行、處和旅館、飯店,友誼商店等兌換點兌付。

人民幣旅行支票的發售對象為港澳和途徑港澳來我國的國際旅遊者,其面額有50元和100元兩種(新版人民幣銀行支票為50元、100元、500元三種),它只限在中國境內兌付,並不能轉讓,總付兌期為六個月。超出時間可向原出售行辦理兌還。人民幣旅行支票在兌取時,每張必須一次兌完,出境時未用完可兌退。如有丟失,可向有關機關掛失。目前,在國內發售人民幣旅行支票的,有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四地的中國銀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幣旅行支票
  • 幣種:人民幣
  • 面額:有大有小
  • 適用人群:外國旅遊人士和回國探親的橋胞
人民幣旅行支票的特點,購買注意事項,

人民幣旅行支票的特點

人民幣旅行支票面額有大有小,外國旅遊人士和回國探親的橋胞可根據需要,在中國境內的中國銀行各分支行及指定的其他專業銀行的代售機構,以及友誼商店,接待外賓的惻亂華僑旅行社,機場等處的外幣兌換點隨時兌取。

購買注意事項

購買旅行支票時,要在出售行處,當面在人民幣旅行支票“初簽欄”預留簽字。兌取時須在兌付行當面復簽,經核對鑒字相符後才能兌取,人民幣旅行支票一旦遺失或被盜時,不易被他人冒領,還可以向銀行掛失。
人民幣旅行支票自出售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逾期可向出售銀行辦理退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