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

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

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是人力資源與法律事務相結合的新興職業,隨著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台,每一個在職的人力資源經理所涉及的工作範圍與職能將擴大,且要掌握相應的法律法規,是每一個在職人力資源經理與人力資源專業大學生所必備的趨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
  • 促進: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台
  • 涉及:工作範圍與職能將擴大
  • 掌握:相應的法律法規
概述,政策背景,市場環境,項目概述,課程特色,證書頒發:,報考對象:,申報條件:,

概述

大多數企業對員工關係的理解還停留於勞動關係管理等相關職能,員工關係管理的職責也局限在處理勞動爭議、預防勞動糾紛的層面上,實際上,現實中的員工關係超越了勞動關係、勞資關係,它以人性化管理為標誌,強調以員工為主體和出發點進行管理,注重員工精神需求的滿足。因此,創建和保持和諧的員工關係是員工關係管理的重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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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時代需要企業在勞動法律的基礎上,使員工與企業達成各方面的契約,包括使員工與企業達成工作上的契約,完成崗位賦予責任的同時,實現自我價值;同時,和諧的勞動關係需要員工對企業價值的認同,也即員工與企業達成精神和心理的契約與一致!
因此,《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不同於傳統意義上單純的企業和員工的法律關係,而是在此基礎之上:構建全方位的和諧勞動關係,為企業的直接績效提供最實用的人力資源管理思想和實操經驗!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主要依據三定方案,以面向社會開展引導性、示範性的技能培訓項目為主導,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和就業需要,注重開發了一些新職業、新領域和新技術的培訓項目。2003年以來,我們開展的培訓課程,為大中專在校生與在職人員提升了崗位技能,為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和青年學生拓寬了就業渠道,為推動全民健康和促進就業作出了積極貢獻。中心已建立了一支學術地位高、專業技術強的師資隊伍,今後將不斷應對新職業的出現和社會需求,著眼於技能培訓的熱點和重點問題,逐步走出一條針對性強、涉及面廣、設定規範、實施有序的職業技能培訓新路子,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就業,發揮更大的作用。

政策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強調: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
《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中指出:“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中也強調指出:“努力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的就業工作,積極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在開發就業崗位的同時,大力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

市場環境

畢業生缺乏最基本的任職能力培訓,畢業生在企業(社會)的成長基本處於自發的狀態,在很多招聘會上,越來越多出現了招聘企業排斥應屆生的現象。即使大學生入職企業後也會因很難適應工作需求而頻繁跳槽,這種跳槽現象不僅不利於大學生的成長,又導致了企業在屢遭人力成本的損失後而最終拋棄應屆畢業生這一群體。唯有改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提高大學生的就業能力和職業技能才能改善這一現象。

項目概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直屬事業單位,是以承擔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與其它教育培訓活動的教育培訓機構。
其主要職責:
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培訓工作。
承擔全國企業人事勞動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開發職業技能培訓業務,組織實施有關技能培訓合作項目。
開展與國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相關培訓機構的交流與合作。
為了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的社會職能,促進大學生與社會在職人員自身的專業與創新能力,決定開展以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為代表的國家緊缺型專業人才項目,從而提高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與在職人員的綜合崗位能力。為了更突出、有效的開展項目,經研究成立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項目管理辦公室,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的領導下,全權負責項目的發展、規劃與組織實施,包括在全國各地建立推廣和實施機構等。同時成立專家組,指導和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項目的內容針對大學生與社會從業人員。

課程特色

理解合法保障員工和企業利益的方法:明確企業如何在國家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基礎上,在企業的能力範圍內,儘量為員工提供有保障的勞動關係,使員工感到穩定和公平!
營造激勵員工、發揮潛能的文化環境:員工關係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是如何營造和諧的企業文化,使員工增強對企業的認同,在精神和心理上與企業達成契約,進而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通過培訓,使學員理解和諧企業文化建設的具體措施和方法!
員工心理需求的分析與心理幫助計畫:企業應致力於對員工的心理需求的不斷研究,及時地為員工提供心理幫助計畫。通過培訓,使學員了解為員工提供解決心理困擾的方案,有效地減少管理層對職工的懲戒和員工的抱怨,將問題解決在萌芽中。
培訓目的: 
1、人力資源法務運用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必備知識和技能。在“依法治國”的中國發展大環境下,通過法律手段進行企業管理和維權將成為主流,法律事務部也將成為企業的核心管理部門。越來越多人力資源相關崗位的企業招聘啟事中,明確要求精通並會熟練運用勞動法務知識。可以預測,一個合格的HR,必將通曉本國的人力資源法務實務。
2、用人單位對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的需求量將成倍遞增。隨著中國經濟的多元化,工作崗位專業化、精細化趨勢的發展,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也初現雛形,部分大型企業已設立專職勞動法務崗位。同時隨著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繼制定和完善,過去混亂的企業為所欲為形勢已經發生改變,雇員的自我維權意識增強,勞動關係雙方地位逐步平等,規避、處理勞動爭議是擺在用人單位的難題,由此可見,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必會成為企業經營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職位。
3、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是新興稀缺型職業。據統計,中國專職人力資源法務諮詢人才的市場缺口達到30萬人以上,兼職人才缺口達100萬以上。有相關工作經驗但無資格認證,有從事人力資源工作但對法務諮詢工作不熟悉者,無計其數,持證上崗已成為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越早進行系統的勞動法務學習和獲得權威的國家資格認證,就越能為自己的職業發展搶占先機,為職業生涯帶來有力的保障。
4、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的薪酬水平看漲。根據各種人才網站的薪酬調查統計,在中部一線城市,人力資源專員的平均年薪在3萬左右。而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調研、人力資源管理專家的預測,同等條件下,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由於專業度高、需求量大,平均年薪將達到8萬元左右,並將成為名副其實的金領職業。

證書頒發: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師》相應級別的崗位能力證書;

報考對象:

各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部(人事、勞動、行政部、研發部)總監/經理及相關工作專員;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部門主管,並希望掌握勞動法律和處理爭議相關知識人員;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中負責勞動關係立法、執法工作的官員;致力於從事人力資源法務諮詢的人員。

申報條件:

以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正規培訓,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正規培訓,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 具有法律專業、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管理類專業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立志從事人力資源法務諮詢工作,經正規培訓,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其他事宜,可通過擴展閱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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