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與社會進化

交往與社會進化

《交往與社會進化》是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創作的哲學著作,首次發表於1976年。

《交往與社會進化》其中一些章節並非首次發表。第2章“道德發展與自我同一性”,是1974年7月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成立50周年紀念系列講座的講演稿;第3章“歷史唯物主義與規範結構的發展”,是《歷史唯物主義在當代的重建》一書的導言;第5章“現代國家中的合法化問題”,是為德國政治科學學會1974年10月會議而寫的論文。這部近似彙編的著作,可以看作是哈貝馬斯幾十年研究成果的巨觀概覽。

《交往與社會進化》是哈貝馬斯的代表作。儘管其中的一些觀點並未充分展開,但它卻能比較全面地反映哈貝馬斯思想的整體線索。該書在法蘭克福學派的第二代發展中占有重要位置,體現了社會批判理論的新發展,在世界哲學界引起很大反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交往與社會進化
  • 外文名稱:Kommunikation und soziale Entwicklung
  • 作者:(德)尤爾根·哈貝馬斯
  • 字數:220000
  • 首版時間:1976年
  • 類別:哲學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交往與社會進化》以對交往過程的結構分析為基礎,以個人自我同一·陛的發展歷程為模型,提出了社會進化的進程理論,作為對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的重新構建,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了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問題。全書共分5章。第1章“什麼是普通語用學”,主要是確定交往行為的一般前提,即使理解成為可能的普遍性條件,從而為重建歷史唯物主義奠定理論基礎。第2章“道德發展與自我同一性”,主要是以個體交往能力的發展為基本線索,分析自我同一性和個人道德意識發展的邏輯結構。第3章“歷史唯物主義與規範結構的發展”和第4章“走向歷史唯物王義的重建”,主要是提出社會進化的模式,重建歷史唯物主義。第5章“現代國家中的合法化問題”,通過對合法性證明水平的進化結構的分析,指出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在合法化方面所面臨的特殊危機。

作品目錄

第一章 什麼是普遍語用學
第二章 道德發展與自我同一性
第三章 歷史唯物主義與規範結構的發展
第四章 走向歷史唯物主義的重
第五章 現代國家中的合法化問題

創作背景

20世紀的中葉,特別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發生了質的變化,即從傳統的、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社會進入到“晚期資本主義階段”。在哈貝馬斯看來,晚期資本主義社會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科學技術日益重要,成為第一生產力。科學技術直接運用於生產,大幅度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從而成為生產發展和經濟成長的決定性力量和“獨立的剩餘價值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哈貝馬斯認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其二,國家開始干預資本主義的經濟領域。在他看來,晚期資本主義社會裡,雖然經濟危機仍然時有發生,但是國家可以通過行政手段來加以控制和引導,甚至可以將危機越過政治系統放到社會和文化系統中得到解決。鑒於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新變化和新問題,哈貝馬斯認為,人們需要重新反思和建構已經被史達林和第二國際所客觀化、教條化的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對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需要加以拆分和組合,並以新的方式重建,以發掘出馬克思主義在當代的解放潛力。在《交往與社會進化》中,哈貝馬斯這樣表述他對待馬克思主義的態度和立場。

作品思想

在《交往與社會進化》中,哈貝馬斯主要勾勒和概覽了他試圖去建構的批判理論的構架。這個構架主要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最基礎的層次,是關於交往的一般理論構成,哈貝馬斯稱之為普遍的語用學;二是以普遍語用學為基礎,哈貝馬斯探討了一般的社會化理論的建構,並且通過發現交往資質的理論來完成;三是在前兩個層次的基礎上,哈貝馬斯勾畫出一種社會進化理論,即對歷史唯物主義的重建。哈貝馬斯認為,批判理論的規範性基礎必須到語言中去尋找。因為在他看來,“使我們人類超出自然之外的只有一件東西:語言。通過它的結構,自律和責任就都被我們安置在我們門下了。”但哈貝馬斯對語言的分析不是集中在語言句法學和語義學的特徵上,而是一種普遍的語用學。他認為不僅句子的語音、句法和語義的特徵,而且特定的話語的語用特徵,也就是說,不僅語言而且語言資質,進而“交往資質”,也是可以予以重建的。其中,哈貝馬斯認為,言語行動理論是最有希望的方法。他追隨奧斯汀和塞爾,將言語行動指定為語言交往的基本單位。言語行動將句子與外部世界、內在現實以及社會的規範性現實相結合。言說者在表達一個句子的時候,就必然涉及以下四種有效性要求:可理解性、真實性、真誠性和正當性。正是在這四種有效性要求的基礎上,人們可以通過言語行動達成某種理性共識。這種理性共識關聯話語與外在世界、社會和內在世界三個層面的關係。
該書的第二章標題是“道德發展與自我同一性”。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的影響,哈貝馬斯認為自我同一性與道德規範的形成有著密切的聯繫。在這樣的前提下,他把自我同一性問題放在分析的自我心理學、認知發展心理學和米德的相互作用等理論中來考察,得出了自我的發展結構影響著社會主體的道德意識和道德判斷,而道德意識和道德判斷又與行為理論框架相關聯,決定著一個社會規範的形成。個體道德意識的不同發展階段可以看做主體間交往水平的不同層次。而不同的交往結構又與不同水平層次上行為者的認知能力或交往資質密切相關。
《交往與社會進化》的第三部分內容論涉重建歷史唯物主義。這一部分內容哈貝馬斯已在1976年的《重建歷史唯物主義》一書中獨立出版。他認為,集體同一性是自我同一性產生的前提和條件。自我同一性已不是傳統哲學中孤獨主體的自我認識活動,而是在一定的集體同一性的基礎上,在實踐的自我確證活動中產生的。個體的歷史和類的歷史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著同源的意識結構。自我成熟之後,必然會與原先所認同的集體同一性發生分裂。集體同一性也只有在自我同一性分裂和重構的過程中獲得進化性創新。哈貝馬斯的最終目的是從個體社會化和社會整合的角度來探討一種綜合的自我意識結構,重建一種理性的統一性。集體的行為期待實際上表現出的就是社會規範。而在哈貝馬斯看來,社會規範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在某些階段甚至是“社會進化的起搏器”。
哈貝馬斯在批判地考察了馬克思歷史唯物論中的“社會勞動”和“種的歷史”兩個概念及三項基本假定之後指出,生產勞動只是人類社會再生產的一個方面,僅從勞動出發不能為理解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特徵和矛盾提供合理的理論基礎。他認為人類社會自身的再生產是由兩個過程構成:一是有組織的社會勞動為形式的物質再生產過程,二是以道德和規範進行社會調節的交往過程。人同動物的區別不僅在於人能從事社會勞動,而且在於人能用以語言為先決條件的社會規範系統取代動物的身份系統。這一規範結構不能簡化為工具性的或策略性的行為系統。同樣,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關係上,哈貝馬斯認為,前者決定後者的關係也不能放在絕對的意義上來理解,在某些時候,如後資本主義社會,有可能出現“進化的優先地位將從經濟系統轉移到教育和科學系統上去”。由此,哈貝馬斯提出,社會進化應該在兩個向度上共同發展:生產技術知識和道德實踐意識。
在《現代國家中的合法化問題》中,哈貝馬斯考察了合法性概念及當代資本主義的合法性問題是如何從資產階級國家的結構中產生的。首先合法性根據哈貝馬斯的定義——“合法性就是承認一個政治制度的尊嚴性”。這個定義中有兩點是哈貝馬斯重點強調的。第一,只有政治制度才涉及合法化問題,這是合法性概念的運用範圍;第二,既然涉及被承認的問題,合法化問題也是語言交往行為中通過論辯而達到某種有效性要求的問題。在對“合法性”與“合法化”兩個概念作出解釋之後,哈貝馬斯指出:“合法化被用來證明合法性要求是好的,即去表明現存制度如何以及為什麼適合於通過這樣一種方式去運用政治力量——在這種方式中,對於該社會的同一性具有構成意義的各種價值將能夠實現。”通過對上述這兩個概念的闡述,可以看出哈貝馬斯對政治制度的產生、尊嚴和權威性等方面抱有一種民主的規範主義立場。
與上述理論旨趣相反,哈貝馬斯指出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出現了合法化問題。其具體表現是合法性力量的壟斷、管理的集中與理性化(韋伯意義上的)。通過對現代資產階級國家形成過程的考察,哈貝馬斯指出現代國家面臨著五種合法化主題:世俗化、理性的法、抽象權利和資本主義商品交換、主權和民族。具體到當代的歐洲社會福利國家,其面臨的最大合法化問題是國家如何一方面保證經濟系統的持續增長,另一方面又要保證整個社會不被分化。這種自相矛盾的窘境使得現代國家的統治產生了合法化問題。現代國家的合法化問題不是掩蓋其與經濟系統的相互滲透關係,而是將經濟系統發展帶來的負面問題控制在民眾可承受的範圍內。這也是現代國家欲使其統治合法化的路徑。
哈貝馬斯對資本主義國家中的合法化問題的闡釋和分析顯示出他的政治立場和政治哲學主張,即他是一個漸進的資本主義改良主義者。他是在肯定資本主義制度的前提下,提出要將資本主義的經濟危機控制在人民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如果這個“度”沒有把握好,那么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統治的合法性就岌岌可危了。同時,哈貝馬斯還呼籲國家有義務將資本主義發展的導向從經濟系統轉移到政治、文化和教育的系統上。只有這樣,現代社會才能成為一個合理的、合法的“好”社會。哈貝馬斯對這樣的好社會如此描述道:“對幸福的追求”在未來也許會意味著某些不同的東西。例如,不是要積累作為私人所有的物質對象,而是要造就某種社會關係,在這種社會關係中,相互共存將占據統治地位,滿足也不再意味著一個人在壓制他人需要基礎上的成功。對這種關係來說,重要的是教育能夠再一次被結合到職業系統中去。

作品影響

由於《交往與社會進化》是哈貝馬斯20世紀70年代為建構其交往行為理論體系而做的準備工作。即把能反映其理論體系的邏輯架構的幾篇重要文章匯集成書,因此,該書具有較為濃烈的“方案”色彩。該書還是20世紀七八十年代了解和概覽哈貝馬斯交往行為理論構想的一本重要的著作。因為該書基本上涵蓋了哈貝馬斯交往行為理論邏輯架構的三個層次:普遍語用學的基礎層次;自我同一性與道德意識的次高層次;社會進化理論的層次。從這一意義上說,《交往與社會進化》還是很有意義,並在一定的歷史階段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中譯本的《交往與社會進化》儘管早在1989年就出版,但直到《重建歷史唯物主義》一書在2000年出版後,書中內容才在學界廣為流傳和引起熱議。如在重建歷史唯物主義、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勞動與交往的關係、技術統治論等等的問題上,相關的學者,特別是當代馬克思主義哲學和國外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領域的人都競相關注、閱讀和討論哈貝馬斯在該書中提出的觀點和思想。

作者簡介

尤爾根·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代表人物。早年就讀於哥廷根大學、蘇黎世大學和波恩大學,獲博士學位;之後在海德堡大學任教,後加入法蘭克福大學社會研究所,曾到馬克斯·普朗克社會研究所工作後又回到法蘭克福大學任教。代表性著作有《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理論和實踐》《知識和人類旨趣》《技術和作為意識形態的科學》《交往行為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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